床旁超声诊断仪采购合同公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 ESZZXYY-YYSB-XX26013
二、合同名称: 恩施州中心医院床旁超声诊断仪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ZSZB-2026-96026
四、项目名称: 床旁超声诊断仪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
地 址: 恩施市舞阳大道158号
联系方式:0718-8295301
供应商(乙方):湖北中森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致远路8号办公楼2层201室
联系方式:150714996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648200
合同金额: 64.8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一年,履约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医学工程部医用耗材库房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6-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6-29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床旁超声诊断仪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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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ESZZXYY-YYSB-XX26013恩施州中心医院床旁超声诊断仪采购合同甲方(买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乙方(卖方):湖北中森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宗旨,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床旁超声诊断仪(项目编号:HBZSZB-2026-96026),经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1、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捌仟贰佰元整(小写¥648200.00元)合同标的及配置详情见附件。合同金额包括设备出厂价、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人员现场培训费、接入医院系统相关费用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该设备属于交钥匙项目,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该设备的任何费用。2、本合同的设备到货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日内。3、付款方式:①甲方在设备经验收合格入库且收到与合同总金额相符的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陆佰肆拾元整(小写¥129640.00元)。②合同总金额的70%,即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柒佰肆拾元整(小写¥453740.00元),在设备经验收合格入库且正常运行后一年内支付给乙方。③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陆万肆仟捌佰贰拾元整(小写¥64820.00元),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设备验收合格入库并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给乙方。4、合同的设备运输方式为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交货地点是甲方航空院区超声影像科。5、乙方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完全符合设备说明书中所列明的各项技术指标,且符合本合同附件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技术要求,并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认证书,确保该产品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否则甲方有权选择无条件换货或者解除合同,第1页共6页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的诊疗业务损失、临时替代设备租赁费用、停工损失、运输与安装费用、检测与修复费用、第三方索赔费用、合理律师费及其他为恢复甲方权益所发生的相关合理支出)。6、乙方须在设备抵达交货地点两周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设备安装所需条件,甲方在仪器设备抵达交货地点一周前按乙方书面通知的条件做好安装准备,以利设备的正常安装调试(乙方未在限定时间内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的,甲方无做好安装准备的义务)。乙方须在交货时向甲方提供该设备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使用说明书、安装手册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软件应用手册等。7、乙方在设备抵达甲方最终用户所在科室后,安装场地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达到安装条件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进行免费安装调试,并同时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甲方操作人员完全掌握操作技术为止。8、设备由甲方按本合同所规定的品牌、型号、数量和原生产厂家的技术说明、本合同及其附件(含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技术要求组织验收,双方的代表须在验收证明书上签字予以确认。如果该设备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规定,不具备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验收条件或设备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履行验收手续时,甲方有权拒付款项,若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9、乙方提供设备的质保期自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且入库之日起开始计算:免费质保期三年。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安装,且安装在到货期后30日仍未完成的,质保期自到货之后31日起算。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如果该设备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①退货处理:乙方应全额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款,乙方还需承担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该其他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运输费、保险费、检验费、安装调试费、设备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②更换设备:由乙方承担因此所发生的直接费用。10、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甲方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能到达乙方的方第2页共6页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响应,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将设备维修至设备正常运转(正常使用)的状态,否则,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供一台同型号的备用机,以保证用户的工作不因设备的故障而中断。乙方无故拖延到达维修现场时间,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设备停机造成的损失。11、违约责任①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拖延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②乙方应按时将本合同所涉设备交付给甲方,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逾期供货的除外),并按违约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合同金额0.5%×逾期天数,但该违约金数额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③在设备开箱后,甲、乙双方首先应根据装箱单(中文)对设备进行清点并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在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与装箱单不符,物件缺少,质量缺陷或损坏时,甲方凭质检部门的有关资料,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给予更换或补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④设备在验收并交付使用后的质保期内,若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出现损坏或造成其他设备损失,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由此引起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人员未按乙方提供的操作手册、设备说明书或乙方提供的培训要求进行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其他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12、本合同附件作为本项目发出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法律诉讼:若甲乙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未经协商或协商无果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1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第3页共6页1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用中文名签)盖章后生效。甲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乙方:湖北中森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恩施市舞阳大道158号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致远路8号办公楼2层201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071499606邮编:445000邮编:430000开户银行:建行恩施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武汉光谷支行账号:42001728608050004570账号:15888866665582税号:1242280042195737X8税号:91420117MA49NCUJ76日期:2026年6月2日日期:226年6月23日8以第4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床旁超声诊断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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