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安市应急管理局2026)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本级灾害民生保险(岱岳区)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900000202601001009A_001
二、合同名称:灾害民生保险(岱岳区)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900000202601001009
四、采购项目名称:灾害民生保险(岱岳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泰安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3号
联系方式:0538-6991641
供应商(乙方):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花园路39号院内2号楼1层及3层301、303、305、306、308、309房间(一址多照)
联系方式:189538217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保险服务

1
168.004232
168.00423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市政大楼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第二阶段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6-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6-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泰山.pdf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合同(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0355合同编号:TAYJ-BX-2026-004甲方(采购人):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岱岳区应急管理局、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泰山林场)乙方(入围供应商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采购人(甲方)所需的山东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与入围供应商(乙方)签订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项目征集文件2.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3.本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4.合同格式、合同条款5.入围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6.入围通知书7.本合同及附件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上面所列顺序在后的为准,但协议各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如仍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以泰安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专项小组办公室作出的决定为准。第二条服务内容和条件1.乙方为岱岳区(含泰山景区)提供山东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服务。保障对象、保障范围及救助赔付限额、启动条件、承保机构责任、综合费用率、出险报案、证明材料、查勘定损、公示、理赔款给付等严格遵循《山东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2026-2028年)》(鲁应急发[2026]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框第1页共9页架协议。2.乙方承担政策过渡期(2026年1月1日起至本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事故赔付责任,过渡期保障范围、赔付标准、保费核算标准均执行本合同约定。乙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搭建完成承保区域完整服务网络,服务网点、人员清单、联络方式统一报送甲方备案。若乙方委托第三方社会化机构开展防灾减灾、查勘理赔辅助工作,全部履约责任、考核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与第三方建立任何合同关系。第三条合同金额以户籍人数、户数为依据,按照每人2元、每户2元的标准计算。岱岳区2026年保费为人民币2210582.00元(大写:贰佰贰拾壹万零伍佰捌拾贰元整),其中泰安市应急管理局支付部分为1680042.32元(大写:壹佰陆拾捌万零肆拾贰元叁角贰分),岱岳区应急管理局支付部分为530539.68元(大写:伍拾叁万零伍佰叁拾玖元陆角捌分)。泰山景区2026年保费为人民币41664.00元(大写:肆万壹任陆佰陆拾肆元整),其中泰安市应急管理局支付部分为31664.64元(大写:叁万壹仟陆佰陆拾肆元陆角肆分),泰山景区支付部分为9999.36元(大写:玖仟玖佰玖拾玖元叁角陆分)。1.根据上述约定,本合同由甲方共计支付2252246元(大写:贰佰贰拾伍万贰仟贰佰肆拾陆元整)2.乙方开户单位: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安泰山支行第2页共9页开户帐号:1604010429201086936第四条付款方式省、市级补助资金由泰安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支付,岱岳区、泰山景区需分别支付县级自筹资金到乙方账户。保险单出具完毕后启动保费拨付流程,市级、各区县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本级财政分担的保费金额,分别独立完成保费支付。保费支付所需发票、承保明细台账等资料由乙方按财政报账要求同步提供。两级财政分开支付不影响保险合同整体效力及乙方理赔、防灾减灾等全部履约义务,过渡期出险案件乙方不得因保费未全额到账延迟赔付。第五条服务期限和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服务地点:岱岳区(含景区)第六条有关责任1.甲方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服务工作开展。2.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保机构弄虚作假、骗取理赔款的,投保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七条其他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督促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各项工作组织推动;2.对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宣传推广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3.甲方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服务工作开展;第3页共9页4.对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对影响项目运行的关键问题进行优化和改进。5.甲方应指导保险机构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灾害应对相关工作。6.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实施方案》或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纠正、调整。(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按照泰安市2026年度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承保机构比选项目比选文件要求与竞选响应文件承诺事项及本合同约定,切实履行服务职责,并保证自身服务的专业性和合规性,保障甲方权益,维护群众利益。乙方服务包括如下内容:1、承保服务。出具保险单及发票。乙方按《实施方案》的承保条件出具保险单并将交付至市专项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县两级缴费金额,分别出具对应无误的保险发票并送达。2、理赔服务。(1)乙方应建立灾害民生险理赔服务的专门组织体系,明确理赔服务的时效和流程,包括报案、现场查勘、立案和赔付,理赔服务措施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建立重大案件的赔偿处理机制、预付赔款机制,主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积极参与灾后重建。(2)乙方应全天候接报案,除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外,必须在承保县(区)至少建立1部当地固定电话,专门用于报案、咨询、投诉等业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鼓励开发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线上报案平台。第4页共9页(3)乙方应在市级、服务的县区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本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理赔服务,为甲方及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理赔服务。(4)乙方应优化理赔流程,确保应赔尽赔、合规快赔,并加强内部风险控制,严防骗保。建立并提交健全的防止骗保、道德风险等内部风险控制制度。(5)乙方应根据市专项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并准确做好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每周五16:00前(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汇总案件报案、查勘、赔付处理等情况,准确、完整、无误填写案件信息汇总表报送。对于新发生案件,信息表中关键字段暂时无法填报的,应在案件处理结束后于下次报送时补齐。如遇集中灾情(台风、风雹、或汛期期间大范围的集中灾害事故),乙方应每天报送案件信息表。如甲方对灾情统计工作另有其他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案件数据。23、防灾减灾服务。乙方应遵循市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的总体要求及我市项目运行情况,(制定防灾减灾具体实施方案、意见和开展计划,积极配合开展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建专业的安全管理队伍或聘用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培训、风险隐患排查、风险研究、灾害风险减量、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等防灾减损工作。4、宣传培训及履行告知义务。乙方应履行告知义务,运用手机短信、明白纸、宣传海报、网络等方式主动向本行政区域内群众告知政府为其投保了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包括承保机构名称、保障内容、保障额度、报案方式、理赔流程、权益维护等信息,并发挥网点渠道、APP推送和相关资源优势开展政策宣传。第5页共9页5、其他要求。(1)乙方负有对其分支机构管理、协调和监督的责任,对其分支机构出现的违反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要求的行为应及时督促改正,并承担违约的责任。(2)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专项小组办公室建立月通报制度,定期向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各保险机构通报我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情况。(3)甲方建立保险公司考评、监督机制。市专项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承保机构考核办法并实施考核,对承保机构业务开展、政策宣传、理赔服务、防灾减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出现重大理赔问题、防灾减灾工作不到位、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等行为,予以处罚并取消承保资格。6、保密条款。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不得将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泄露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下列情况除外:(1)提供给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相关服务的雇员或顾问;(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3)经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一方因过错造成泄密而给合同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第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6页共9页第九条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各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期内,国家法律法规、省、市政策规定调整变化的,上级部门有新规定要求的,合同可随时终止或变更相应条款。第7页共9页1(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泰安市应急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6月2日岱岳区应急管理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泰山林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权代表(签字):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d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8页共9页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