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采购合同公告(浙大城市学院2026)


杭州市本级 | 金属切削机床

一、合同编号:11NMB1B9207420267207
二、合同名称:浙大城市学院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100261230010000026-ZJ-2660860
四、项目名称:浙大城市学院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大城市学院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0号
联系方式:0571-88282707
供应商(乙方):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余杭街道义桥村2幢3层301室
联系方式:1835712376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
数量:1.00
单价(元):148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汇博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48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浙大城市学院内 理工3-1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供货到位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7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校合-2026-SYSB-H260400040056)(电子合同).pdf

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校合-2026-SYSB-H260400040056)(电子合同).pdf

大城市学院合同编号:校合-2026-SYSB-H260400040056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浙大城市学院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甲方:浙大城市学院乙方: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鉴证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量1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第一部分合同书甲方:浙大城市学院住所地:杭州市湖州街5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100MB1B92074X法定代表人:杨波乙O方: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义桥村2幢3层3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CJ5L8X1A法定代表人:贾宝芝鉴证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白塔公园B区块1号楼3楼3L6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6153J法定代表人:吴财荣2026年6月10日,浙大城市学院以公开招标对浙大城市学院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浙大城市学院(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1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2游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1.2货物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汇博/HB-JZDY-A1;1.2.2货物数量:1套;1.2.3货物质量: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1,488,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捌仟元人民币)。本合同内总价包含制作、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税金等一切费用。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分项价格1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488,000.00总价1,488,000.00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3湖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户。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交付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合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4游大城市学院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浙大城市学院(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历波府联系人:联系电话:2026-07-0117:01:3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良山支行开户名:浙大城市学院账号:1202022309900680817乙方: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卢在彬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人:卢在彬联系电话:18357123767开户银行:中国银天元支行开户名:浙江寓料投宥限公司账号:358483024207合同鉴证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签字)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电话:0571-810618402026-07-0116:51:19爱5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专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6湖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3所供货物在现场进行到货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人员参加并与甲方一起开箱检验,按供货清单验收,若有缺少或损坏,乙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使甲方满意为止。2.5.4若因乙方产品质量或安装不当导致验收不合格,应及时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二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甲方在此期间保留对乙方的索赔权利。2.5.5乙方在货物到货、安装和验收期间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2.5.6如验收不能达到质量功能(性能)标准,合同商品由乙方在验收后一周内运离安装地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处理(搬走)合同商品,视为乙方放弃该商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废物处理)同时,乙方要支付给甲方总货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2.5.7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投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7湖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章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8游大城市学院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乙方破产1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o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售后服务2.17.1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合同专用条款年。2.17.2设备(货物)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作出响应,如有必要,维修人员须在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维修并解决故障。维修人员到现场后若问题特殊无法现场修复的,乙方需在24小时内给出合理解决方案。2.17.3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乙方免费予以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9湖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金壹10浙大城市学院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21.履约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不计息)。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1.5.2不扣回,抵作合同款。1.5.3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即¥595,200.00元(大写:伍拾玖万伍仟贰佰元人民币)。(2)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全部货物(设备)及相关服务,且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价款即¥892,800.00元(大写:捌拾玖万贰仟捌佰元人民币)。1.7.1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供货到位。1.7.2交付地点:浙大城市学院内理工3-1111.7.3交付方式:详见采购需求。1.8.61.91.9.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并承担责任、费用、赔偿甲方损失。2.4.1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1)货物装运前应提前2日与甲方指定联系人确定。(2)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应适合甲方的工作条件。货物安装运行对环境如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2.8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与损失。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20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30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30日历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产品到货安装调试合格后且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后10工作日内,甲方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具体验收流程、程序以甲方要求为准。2.17.1质保期:3年,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2.21合同份数: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2份,鉴证方执1份。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2份,鉴证方执1份。11大城市学院合同编号:校合-2026-SYSB-H260400040056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浙大城市学院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甲方:浙大城市学院乙方: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鉴证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量1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第一部分合同书甲方:浙大城市学院住所地:杭州市湖州街5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100MB1B92074X法定代表人:杨波乙O方: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义桥村2幢3层3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CJ5L8X1A法定代表人:贾宝芝鉴证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白塔公园B区块1号楼3楼3L6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6153J法定代表人:吴财荣2026年6月10日,浙大城市学院以公开招标对浙大城市学院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浙大城市学院(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1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2游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1.2货物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汇博/HB-JZDY-A1;1.2.2货物数量:1套;1.2.3货物质量: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1,488,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捌仟元人民币)。本合同内总价包含制作、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税金等一切费用。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分项价格1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488,000.00总价1,488,000.00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3湖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户。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交付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合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4游大城市学院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浙大城市学院(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历波府联系人:联系电话:2026-07-0117:01:3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良山支行开户名:浙大城市学院账号:1202022309900680817乙方: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卢在彬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人:卢在彬联系电话:18357123767开户银行:中国银天元支行开户名:浙江寓料投宥限公司账号:358483024207合同鉴证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签字)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电话:0571-810618402026-07-0116:51:19爱5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专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6湖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3所供货物在现场进行到货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人员参加并与甲方一起开箱检验,按供货清单验收,若有缺少或损坏,乙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使甲方满意为止。2.5.4若因乙方产品质量或安装不当导致验收不合格,应及时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二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甲方在此期间保留对乙方的索赔权利。2.5.5乙方在货物到货、安装和验收期间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2.5.6如验收不能达到质量功能(性能)标准,合同商品由乙方在验收后一周内运离安装地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处理(搬走)合同商品,视为乙方放弃该商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废物处理)同时,乙方要支付给甲方总货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2.5.7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投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7湖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章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8游大城市学院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乙方破产1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o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售后服务2.17.1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合同专用条款年。2.17.2设备(货物)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作出响应,如有必要,维修人员须在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维修并解决故障。维修人员到现场后若问题特殊无法现场修复的,乙方需在24小时内给出合理解决方案。2.17.3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乙方免费予以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9湖大城市学院HANGZHOUCITYUNIVERSITY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金壹10浙大城市学院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21.履约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不计息)。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1.5.2不扣回,抵作合同款。1.5.3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即¥595,200.00元(大写:伍拾玖万伍仟贰佰元人民币)。(2)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全部货物(设备)及相关服务,且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价款即¥892,800.00元(大写:捌拾玖万贰仟捌佰元人民币)。1.7.1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供货到位。1.7.2交付地点:浙大城市学院内理工3-1111.7.3交付方式:详见采购需求。1.8.61.91.9.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并承担责任、费用、赔偿甲方损失。2.4.1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1)货物装运前应提前2日与甲方指定联系人确定。(2)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应适合甲方的工作条件。货物安装运行对环境如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2.8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与损失。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20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30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30日历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产品到货安装调试合格后且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后10工作日内,甲方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具体验收流程、程序以甲方要求为准。2.17.1质保期:3年,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2.21合同份数: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2份,鉴证方执1份。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2份,鉴证方执1份。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制造生产线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