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海市第八中学2026)
一、合同编号:12N498787591202612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市直教育系统物业服务-分标4
三、项目编号:BHZC2024-G3-000010-CGZX
四、项目名称:北海市第八中学采购2024年安保、物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北海市第八中学
地 址:海城区广东路76号
联系方式:0779-6809745
供应商(乙方):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联系方式:0771-24166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无品牌选择 数量:1.00 单价(元):81332.1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81332.1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7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物业合同)北海市教育局八校区-(北海八中)3人 240,984.00元.pdf
北海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2024年市直教育系统物业服务一分标4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北海市教育局供应商(乙方)使用方(丙方):北海市第八中学签订合同地点:北海市教育局签订合同时间:2024年6月28日12N0076834572024205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海市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北海市教育局采购计划号:BHZC2024-G3-00574-005供应商(乙方):使用方(丙方):北海市第八中学项目名称:2024年市直教育系统物业服务-分标4(项目编号:BHZC2024-G3-000011-CGZX)签订地点:北海市教育局签订时间:2024年6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服务一览表序号服务内容详细内容及要求服务人数合同金额(元)1物业服务见投标文件报价表及附件合同金额为: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服务费、设备费、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丙方的实际需要,为丙方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洁、安保、绿化、设备维护等。3.乙方应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丙方的满意度。第三条交付和验收1.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两年(具体时间以进点时间为准)。2.服务地点:北海市第八中学12N0076834572024205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240984.00贰拾肆万零玖佰捌拾肆元整(¥240984.00)第四条付款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且财政资金到位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10%;剩余款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服务费。三方在签订合同时可就服务质量及检查标准制定奖罚细则,在支付服务费用时甲方、丙方有权根据奖罚细则增减服务费用的支付或终止合同。每次请款乙方先交请款申请函,后根据要求开具发票,丙方再根据实际情况、考核情况付款。3.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如乙方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本项目融资贷款,甲方不得违规干预。如乙方向金融机构申请本项目融资贷款,则本项目资金支付时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金融机构还款账号,如需要变更还款账号,必须由甲方、乙方、贷款金融机构三方签订书面协议。第五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第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丙方的满意度进行监督和评估。2.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丙方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2.乙方有权按照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第九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2.丙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第十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延迟履约、不完全履约或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的),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3%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且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限期整改:乙方违约次数超过三次或经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未服务部分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本合同其他内容、磋商文件或相应文件内容与本款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款约定为准。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的,乙方应给甲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3.乙方延迟履约、不完全履约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需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注:由甲乙双方约定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中一种方式处理合同争议)。3.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通知本合同约定地址及各自注册地址均可作为接受三方书面往来文件及争议解决法院诉讼文书等相关材料。一方变更联系地址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未书面通知的,视为未变更。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材料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方式通知的,材料退回之日或交邮后第3日(以两者先到为准)即视为送达之日,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该方自行承担。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北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北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六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承诺函;4.中标通知书。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北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北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下无正文)甲方(章)2024年6月28日乙方(章)2024年6月28日丙方(章)2024年6月28日单位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117号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76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牛泽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9-3200981电话:电话:0779-6800013电子邮箱:a2006209@126.com电子邮箱:电子邮箱:67173129@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附件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见招投标文件2.服务期责任:见招投标文件3.其他具体事项:丙方按季度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内容进行打分并评定等级:优秀(100分~95分)、良好(94分~86分)、合格(85分~80分)、不合格(79分及以下),未达标准(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从当季度应付款中扣除10‰服务费。连续两季度达不到标准且未及时整改的,丙方应书面报告甲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甲方(章)2024年6月28日乙方(章)2024年6月28日丙方(章)2024年6月28日注: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