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采购合同公告(靖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
一、合同编号: JBJY-CS-2026028
二、合同名称: 靖边县智慧人大履职平台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预算联网监督中心软件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JBJY-CS-2026028
四、项目名称: 靖边县智慧人大履职平台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预算联网监督中心软件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靖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统万路党政办公区人大政协楼113号
联系方式:18700251777
供应商(乙方):广东铭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10号之五101室
联系方式:135277751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7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747500.0000元
合同金额: 74.7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靖边县人大办办公室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7-0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7-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预算联网合同-07032026120541.pdf
预算联网合同-070320261205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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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智慧人大履职平台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预算联网监督中心软件系统升级采购项目合同书甲方:靖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乙方:广东铭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6年7月日一、总则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靖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乙方:广东铭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并经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靖边县智慧人大履职平台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一预算联网监督中心软件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BJY-CS-2026028)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服务事项第三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是:靖边县人大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V2.0),包括预算审查、预算审查监督、预算执行监督、预算调整审查、决算、智能审查、智能报告、专项监督、监督预警、可视化分析管理、经济运行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审计监督、地**府债务、重大/民生项目、财政绩效监督、县镇联网、代表服务、一标六库、监督指南、政策法规、审查文汇、全文检索、数据管理、纵向对接(详见招标文件载明内容)。(二)若甲方需求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需求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以需求变更补充文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部分。因需求变更导致乙方工作量增大的,甲方应向乙方补充支付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1三、双方权利义务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派出业务人员配合乙方完成本系统的业务需求分析。(二)甲方负责系统实施的主要管理工作,并为乙方安装实施的系统提供所需要的全部软件环境(包括操作系统,服务器,数据库,中间件等)(三)甲方有权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对乙方的实施工作进行督导。有关与系统实施的业务和技术资料交流工作由甲方牵头进行,乙方向第三方提供技术资料需经甲方审批同意。(四)甲方应按期按质向乙方提供与系统实施相关的业务和技术资料以及网络环境,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实施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且工期顺延。(五)在系统实施期间,甲方有权定期进行阶段评估。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应投入合格、充足的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实施,并按期按质进行实施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实施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二)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培训,确保甲方受训人员理解并掌握操作和管理系统相关技术。(三)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该资料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律师费等)。(四)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相关项目验收工作,包括提交、收集、整理验收所需文档资料,检查验收所需文档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备。(五)乙方需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人员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保质量有步骤地实施。2四、交付与验收第六条系统交付乙方按照项目的要求,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安装、实施、测试、调试等工作并交付系统。项目完成后,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档,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前述期限届满未反馈验收合格且未反馈不合格之处的,从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之日起第30日视为验收合格。第七条文档交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档:(一)项目实施方案;(二)测试报告;(三)用户手册;(四)用户培训计划所有资料包括完备的功能模块说明、使用手册等,涉及关联调用的应提供调用规范和相关技术说明。五、系统培训及售后服务第八条培训乙方在甲方所在地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培训服务,培训场地及设备等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提供必要的相关培训材料。具体培训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友好协商确定。第九条售后服务为保证甲方顺利运行系统:1.系统验收之日起的1年内提供免费非驻点运行维护服务。2.免费运行维护服务结束前双方另行签订有偿维护合同;3六、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第十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747,500.00)。第十一条款项结算(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二)货币单位:人民币。(三)结算方式:项目实施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747,500.00)。七、知识产权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任何被乙方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乙方承但。第十三条乙方取得的全部数据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所知晓的任何数据。本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软件(系统)可执行代码及其技术文档等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由方享有,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八、保密条款第十四条乙方对调查时间、调查范围以及调查获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严格保密。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4九、违约责任第十五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1、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3、如双方发生验收结果争议,依照甲方及相关部门查出具的结论,一方服务过程中未达到国家、省、市级相关标准,一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4、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达成一致,经双方同意由签约地法院起诉解决。第十六条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该项工作的施工/采购/服务。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造成延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甲方误期赔偿金,直至提供服务结束为止,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办理支付乙方款项手续的,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乙方误期赔偿金。十、不可抗力第十八条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第十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本合同自然终止,且均不互相索赔。5十一、争议及解决办法第二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第二十一条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一份,乙方办理结算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协商处理。第二十三条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公司名称:广东铭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燕岭支行账号:44057901040034663以下无正文甲方:靖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盖章)乙方:广东铭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10号之五101室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电话:电话:020-3837881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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