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排水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鲁山县水利局2026)



一、合同编号: 鲁采招标-2026-22-B
二、合同名称: 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米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三、项目编号: 鲁采招标-2026-22
四、项目名称: 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米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鲁山县水利局
地 址: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路314号
联系方式:15637575819
供应商(乙方):河南恒业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张店乡张店村村民委员会院内一楼
联系方式:152382409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50天
主要标的数量:李王丰
主要标的单价:豫241141562200
合同金额: 266.42856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工程地点及内容:董周乡1个乡镇10个行政村,灌溉面积共1.03万亩;改造输水洞出口管道1处,铺设输配水管道33.525km(其中渠道管道化改造17.09km,新建管道16.435km),安装量测水设施19套,建设信息化平台1处;环保、水保等内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6-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7-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二标施工合同.pdf

二标施工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米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合同编号:2026MWGQ-SG-02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米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米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发包人:鲁山县水利局承包人:河南恒业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鲁山县水利局签订时间:2026年6月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米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合同书合同名称: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米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合同编号:2026MWGQ-SG-02发包人(全称):鲁山县水利局承包人(全称):河南恒业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效益的原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并于2026年6月日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米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工程地点及内容:董周乡1个乡镇10个行政村,灌溉面积共1.03万亩:改造输水洞出口管道1处,铺设输配水管道33.525km(其中渠道管道化改造17.09km,新建管道16.435km),安装量测水设施19套,建设信息化平台1处:环保、水保等内容。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第二施工标段为总干管JSK1+332.47-JSK3+063.14段的全部建设任务。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以接到监理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接到开工通知后150天(日历天)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米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合同工期日历天数150日历天,自开工通知签发至合同完工除不可抵抗因素外,不能停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所有现行技术规范,达到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贰佰陆拾陆万肆仟贰佰捌拾伍元陆角陆分(人民币)¥:2664285.66元六、主材调差合同施工期内主要材料物价波动单价变化超过5%的,由双方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信息或市场价协商解决。七、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工程计量:工程量实行月计量,施工单位按月申报,监理单位认定后根据工程进度款支付规范按月报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月支付申请(每月22日前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月申报)。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实行进度支付。预付款:施工单位项目部组建进场并开工实施后支付30%。工程进度款,根据每月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月支付申请,待资金到达后支付,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3%的其它;完工付款,工程通过审计部门审计或竣工验收后,支付到实际完成合同价的97%,最后留实际完成合同价的3%,一年后责任人无缺陷时一次付清。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米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八、工程施工中涉及到的有关地方关系协调,由承包人负责;应承包人请求,发包人可协助承包人进行有关协调。九、承包人应确保安全生产,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并按国家规定追究承包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十、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1、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与措施;2、法定代表人委托现场施工负责人的质量与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3、大气污染扬尘防治承诺与治理措施;4、保证连续施工承诺书;5、保证中标后协调施工环境承诺书。十一、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及处理按照有关规定的处理原则,合同双方协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书(包括补充合同)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米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十三、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它们的含义相同。十四、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全部义务和责任。十五、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十六、承包人主要工作人员项目经理:李王丰身份证号:技术负责人:郑哲哲身份证号: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1天,否则发包人将依据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考勤情况,每缺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发包人批准的休假、公差除外)。合同签订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承包人擅自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米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者,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副本肆份,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鲁山县承利局(盖单位章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盖单位章)(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地址:鲁山县城人民路中段(或委托代理)电话:0375-5052552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张店乡张店村村民委员会院内一楼电子信箱:lshnsh@163.com电话:邮政编码:467300电子信箱:开户银行:邮政编码:帐号:开户银行:帐号:签订地点:鲁山县水利局签订时间:2026年6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灌溉排水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