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监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商务厅2026)


浙江省本级 | 其他商务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482322202610202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商务厅2026年浙江开发区统计监测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000263190010000228-HCZX-26050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商务厅2026年浙江开发区统计监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商务厅(本级)
地址:延安路468号
联系方式:0571-87052183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开发区研究会
地址:浙江经贸大楼B座710-1号
联系方式:1994140597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商务厅2026年浙江开发区统计监测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4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14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7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10.浙江开发区统计监测服务项目合同.pdf

10.浙江开发区统计监测服务项目合同.pdf

浙江省商务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甲方:浙江省商务厅(服务购买方)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6号联系人:曾海英联系电话:0571-87052183乙方:浙江省开发区研究会(服务供应方)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6号浙江经贸大楼B座710-1联系人:赵丽娜联系电话:135757834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规定,甲方向乙方购买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购买服务的有关事宜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事项《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中的统计分析服务,包括:“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浙江省开发区报表系统”的数据维护、统计运行分析和开发区信息报告。第二条服务要求1、乙方指定项目服务人员需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开发区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监测、分析等服务。2、乙方指定项目服务人员需根据甲方要求,对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第三条项目费用和支付方式(一)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元整元整(¥148000.00元)(二)项目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限1、支付方式及时限(1)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凭发票向甲方提请支付合同总价的70%,计人民币壹拾万叁仟陆佰元整元整(¥103600.00元):第二期付款,合同签订六个月后,乙方凭服务报告、发票向甲方提请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计人民币肆万肆仟肆佰元整元整(¥44400.00元)(2)一次性付款后天内一次性支付。(3)其他付款方式2、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相应金额、要素齐全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而不构成违约。3、甲方将相应款项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视为履行付款义务。户名:浙江省开发区研究会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凤起支行账号:7331210182600020379第四条购买服务合作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2026年7月6日起至2027年7月5日止。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等进行评估。第六条对双方其他权利义务的约定(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指定开发区处作为项目联系处室,指导、掌握项目工作情况。2、甲方按期足额支付项目服务费用。3、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取消项目或取消部分项目内容的,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自通知的合理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终止或变更,乙方应在上述合理期限内与甲方就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在甲方通知前已实际完成的工作进行结算,并将甲方已支付的项目费用(余款)退还给甲方。4、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享有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本协议项下项目成果,及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过程中所形成的阶段性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组建项目工作团队,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各项工作,保证本合同服务内容的质量,并尽可能满足甲方的要求。2、乙方及其项目工作团队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承担保密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均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本项目所涉资料。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4、乙方作为应自负风险及费用,与项目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及必要的劳动保障条件等。第七条违约责任1、若乙方或其指定项目服务人员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甲方工作延误的,则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每天0.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或其指定项目服务人员违反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约定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3、如因乙方或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原因,直接或间接导致甲方需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或造成其他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救济措施:向乙方追偿,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项目费用,支付相当于项目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指定项目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协议第二条要求,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本合同要求的服务供应方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由此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仲裁费用、差旅费等由败诉方承担。(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条不可抗力对于由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均无权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因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采取补救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失扩大的除外。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维权成木和费用。2、对本合同的任何放弃、修改和补充,除非以书面形式由双方加盖公章,对任何一方均不具约朿力。3、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或其关联企业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6、双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信件、文书及其争议解决等均应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通知或信件应由专人送交、通过邮政局EMS、快递公司传递或发送电子邮件。派人送交,签收时生效;如由邮政局EMS、快递公司传送,则于送达时(包括拒收)视为正式送交。如因地址变更方未通知地址变更导致送达不能或约定地址无人接收通知或信件的,则在一方向约定地址寄送通知或信件之日起第5日视为送达,由此造成的责任由地址变更方承担。(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2年1月8日206年7月8日附件:费用清单序号项目内容金额(万元)1数据维护1.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国家级经开区动态监测(1.2万元/年)2.“浙江省开发区报表系统”开发区动态监测(1.2万元/年)2.42开发区统计运行分析月度报告分析撰写(0.8万元/篇*12篇)9.63开发区信息报告半年度、年度报告分析撰写(1.4万元/篇2篇)2.8合计(万元)14.8浙江省商务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甲方:浙江省商务厅(服务购买方)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6号联系人:曾海英联系电话:0571-87052183乙方:浙江省开发区研究会(服务供应方)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6号浙江经贸大楼B座710-1联系人:赵丽娜联系电话:135757834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规定,甲方向乙方购买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购买服务的有关事宜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事项《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中的统计分析服务,包括:“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浙江省开发区报表系统”的数据维护、统计运行分析和开发区信息报告。第二条服务要求1、乙方指定项目服务人员需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开发区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监测、分析等服务。2、乙方指定项目服务人员需根据甲方要求,对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第三条项目费用和支付方式(一)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元整元整(¥148000.00元)(二)项目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限1、支付方式及时限(1)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凭发票向甲方提请支付合同总价的70%,计人民币壹拾万叁仟陆佰元整元整(¥103600.00元):第二期付款,合同签订六个月后,乙方凭服务报告、发票向甲方提请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计人民币肆万肆仟肆佰元整元整(¥44400.00元)(2)一次性付款后天内一次性支付。(3)其他付款方式2、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相应金额、要素齐全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而不构成违约。3、甲方将相应款项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视为履行付款义务。户名:浙江省开发区研究会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凤起支行账号:7331210182600020379第四条购买服务合作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2026年7月6日起至2027年7月5日止。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等进行评估。第六条对双方其他权利义务的约定(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指定开发区处作为项目联系处室,指导、掌握项目工作情况。2、甲方按期足额支付项目服务费用。3、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取消项目或取消部分项目内容的,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自通知的合理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终止或变更,乙方应在上述合理期限内与甲方就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在甲方通知前已实际完成的工作进行结算,并将甲方已支付的项目费用(余款)退还给甲方。4、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享有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本协议项下项目成果,及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过程中所形成的阶段性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组建项目工作团队,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各项工作,保证本合同服务内容的质量,并尽可能满足甲方的要求。2、乙方及其项目工作团队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承担保密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均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本项目所涉资料。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4、乙方作为应自负风险及费用,与项目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及必要的劳动保障条件等。第七条违约责任1、若乙方或其指定项目服务人员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甲方工作延误的,则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每天0.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或其指定项目服务人员违反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约定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3、如因乙方或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原因,直接或间接导致甲方需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或造成其他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救济措施:向乙方追偿,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项目费用,支付相当于项目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指定项目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协议第二条要求,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本合同要求的服务供应方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由此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仲裁费用、差旅费等由败诉方承担。(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条不可抗力对于由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均无权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因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采取补救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失扩大的除外。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维权成木和费用。2、对本合同的任何放弃、修改和补充,除非以书面形式由双方加盖公章,对任何一方均不具约朿力。3、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或其关联企业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6、双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信件、文书及其争议解决等均应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通知或信件应由专人送交、通过邮政局EMS、快递公司传递或发送电子邮件。派人送交,签收时生效;如由邮政局EMS、快递公司传送,则于送达时(包括拒收)视为正式送交。如因地址变更方未通知地址变更导致送达不能或约定地址无人接收通知或信件的,则在一方向约定地址寄送通知或信件之日起第5日视为送达,由此造成的责任由地址变更方承担。(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2年1月8日206年7月8日附件:费用清单序号项目内容金额(万元)1数据维护1.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国家级经开区动态监测(1.2万元/年)2.“浙江省开发区报表系统”开发区动态监测(1.2万元/年)2.42开发区统计运行分析月度报告分析撰写(0.8万元/篇*12篇)9.63开发区信息报告半年度、年度报告分析撰写(1.4万元/篇2篇)2.8合计(万元)1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统计监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