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幸福院建设采购合同公告(米脂县印斗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 HT-米脂县-2026-00132
二、合同名称: 工程承包合同书印斗镇高家沟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三、项目编号: ZCSP-米脂县-2026-00278
四、项目名称: 印斗镇高家沟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米脂县印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印斗镇陈岔村1号
联系方式:6369213
供应商(乙方):榆林众如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福乐路水岸府邸一期2幢2单元1002室
联系方式:188298272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互助幸福院改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98800.0000元
合同金额: 19.8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6-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7-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高家沟村互助幸福院工程承包合同书(1).pdf

高家沟村互助幸福院工程承包合同书(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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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书甲方(发包方):米脂县印斗镇人民政府乙方(承包方):榆林众如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保质、保量、按时全面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印斗镇高家沟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第二条:项目建设地点:米脂县印斗镇高家沟村第三条: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挡土墙长25米,墙体高6.5米等,详见工程预算和图纸。第四条:项目工程承包总价:大写:壹拾玖万捌仟捌佰元;小写:¥198800元。第五条:施工期限:从2026年6月3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止。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经甲方同意后,则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天数工期顺延。第六条:项目工程款项支付。(一)项目启动后可预付不超30%的工程承包资金;(二)工程施工过程中可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按进度付款最高不超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结算价以最终决算为准,但兑付资金不得超出合同价格。(三)项目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报账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负责协调工程施工环境,排除外部干扰因素,及时指导乙方处理因施工引发的纠纷,监督乙方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环境稳定,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二)甲方需定期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与评估,依据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重点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时整改。(三)工程完工后,甲方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程验收工作,严格按照验收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保障资金支付流程规范透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需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调配设备工具、采购运输材料,做好开工筹备;施工期间确保人员充足、配置合理,保障工程按期竣工;严禁转包、分包工程,否则甲方有2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变动不影响项目工程承包总价。(二)乙方需严格依照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承担施工中工伤、意外事故及第三方损害的全部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停工。(三)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指导工作,共同推进工程顺利实施。同时,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情况,以便甲方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四)乙方应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程验收合格支付尾款前,乙方需出示全部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证明资料。(五)工程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乙方将项目工程交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承担法律责任。第九条:双方违约责任(一)因甲方未履行权利与义务,造成乙方工程进度缓慢,甚至停工的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顺延工期。乙方无故停工5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二)乙方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责令整改,直至终止合同。3(三)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施工期限完成工程,应当向甲方支付工程承包总价的5%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四)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所做的工程有质量问题,乙方及时返工重新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第十条:质保服务质保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1年。在质保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及时进行维修;否则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双方均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有效期限(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二)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财务报账壹份,备案存档壹份。4甲方(盖章)米脂县印斗镇人民政府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乙方(盖章)榆林众如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2026年6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助幸福院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