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图文报道 视频拍摄 直播拍摄 主持服务 节目策划 法律咨询服务 台本制作 节目制作 商务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市司法局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0-FW2026-15355
二、合同名称:泰州广播电视台《说法》栏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6-15355
四、项目名称:泰州广播电视台《说法》栏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州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13952601626
供应商(乙方): 泰州广播电视台(泰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联系方式: 1529851609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泰州广播电视台《说法》栏目
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6-15355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70000.0
项目地点: 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
采购单位: 泰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姓名: 律师工作处(易刚)
联系电话: 13952601626
固定电话: 0523-86197860
2.合同金额: 70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8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7-15 09:53
21.03 《说法》栏目合作协议.pdf

与泰州市司法局联办《说法》栏目的合作协议甲方:泰州市司法局乙方:泰州广播电视台(泰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进一步打造好《说法》栏目“律师在线”节目的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一、合作内容由泰州市司法局和泰州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说法》栏目“律师在线”节目,在“泰州微视听”公众号、“泰州微视听”视频号、“我的泰州”客户端、“泰好看”抖音号4个平台联合上线。1、甲乙双方将每月推出2期“律师在线”节目(法定节假日节目暂停),共计10期。节目以视频直播形式,为市民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构建了一个全新的法治宣传平台。由乙方负责“律师在线”节目的摄制、推广和维护,并根据甲方的需求设定节目主题,同时请甲方协助约请上线律师。2、乙方结合甲方宣传需要或热点话题,推出10条图文报道,以图文+海报的形式,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为公众提供了权威、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缓解市民的急难愁盼。3、乙方采访10位律师或法律达人,就重要法律法规条文进行解读,制作并推发10条“说法”原创短视频,并在“泰州微视听”视频号、“我的泰州”客户端发布,从而引导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14、在“我的泰州”客户端开设《说法》专题,推发泰州市司法局及律协最新的法治动态、亮点工作、典型案例等,为受众提供最新、最快的法治信息。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相关内容进行把关。乙方做好相应的题材策划,保质质量·做好合同约定宣传。2.甲方支付乙方合作费用7万元,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乙方开具发票,并于2026年7月30日前支付第一期合同费用2万元,2026年9月30日前支付第二期合同费用3万元,2026年12月20日前支付第三期合同费用2万元。3.因泰州广播电视台为泰州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单位,日常收入、支出通过泰州市财政局账户一农行泰州海陵支行营业部结算,收款单位: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农行海陵支行。账号:10201101040058888;请在打款时注明泰州广播电视台。4.合作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25日三、成本报价项目数量价格(单位:元)策划10次6000编导10次6000主持人10次6000物料10次6000台本10次11000直播拍摄10次15000视频拍摄10次10000图文报道10次10000总计70000同0乙方(签章):甲方(签章)年6月30日年6月30日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文报道 视频拍摄 直播拍摄 主持服务 节目策划 法律咨询服务 台本制作 节目制作 商务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