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道路救助基金审计 道路救助基金管理绩效考核评价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财政厅2026)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收支情况审计及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420000-2026-06222
四、项目名称: 道交基金年度审计和绩效评价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湖北省财政厅
地 址: 武昌区中北路8号
联系方式:67818654
供应商(乙方):武汉慧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19号中科开物大厦16楼1605室
联系方式:875728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道交基金年度审计和绩效评价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187500
合同金额: 18.7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武汉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7-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7-1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收支情况审计及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服务合同.pdf

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收支情况审计及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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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收支情况审计及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服务合同委托人:湖北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受托人:武汉慧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黄侠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19号中科开物大厦16楼1605室为保障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健康、科学、有序地运转,促进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与规范运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银保监会***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令第1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财金发(2023)17号)、《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鄂财金规(2023)2号)、《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湖1/10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按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经湖北省政府采购服务信息平台公开发布采购信息,通过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磋商程序,甲方确认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方聘请乙方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受托管理的湖北省道路救助基金的收、支情况开展财务审计;根据《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期间对基金合规、高效运行的情况实施绩效考核评价,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期间基金运行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一、审计的目标和范围1、甲方聘请乙方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受托管理的湖北省道路救助基金编制的湖北省道路救助基金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救助基金垫付情况表(以下简称基金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根据《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期间对基金合规、高效运行的情况实施绩效考核评价;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期间基金运行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2/10核查;对基金管理机构月度转汇报告、季度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定期对垫付案件、追偿案件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不低于30%)。并出具《道路救助基金收支情况审计报告》《道路救助基金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报告》及《道路救助基金运行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乙方审计工作的目标,是对基金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但乙方按照审计准则作出合理保证不代表在其执行审计准则中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3、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皆公允反映了基金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的运营情况。4、乙方通过执行绩效评价审计程序: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基金垫付程序的及时性;基金运转的独立性、完整性;3/10救助基金年度追偿率;垫付核销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基金服务的满意度;基金运转的年度投诉率;基金宣传工作等方面按照《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二、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一)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要求基金管理单位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真实完整地提供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情况。(二)确保乙方依法依规接触任何与检查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三)为乙方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检查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三、乙方应履行的义务(一)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应选派具备专业知识和良好素养的专业人员,勤勉、尽责地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及内容完成检查工作。根据投标文件,乙方拟派遣注册会计师吕梅为项目负责人,配置注册会计师黄侠、李静、吴边及刘传文担任项目主要人员,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若出现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二)乙方专业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要秉持依法依规、客观4/10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隐瞒或回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中不清楚的政策可以向甲方咨询,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对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负责。(三)乙方及委派专业人员应当对检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及被检查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检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及被检查单位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确保只有为本项目实施有关而合理需要该等保密信息的人员和顾问才能接触到从甲方及甲方关联方获得的信息。乙方有责任确保其所有人员和顾问遵守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并将此等人员和顾问的人数限制在最小范围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永久有效,不受合同终止、解除、到期影响。(四)乙方专业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日精神和省财政厅制定的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和执行甲oC方制定的检查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四、服务费支付(一)服务费支付标准:甲方按照《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SZZC-2026-0301-000)成交确认价格人民币壹拾捌万柒仟伍佰元(¥187,500.00)(含税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含检查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5/10(二)服务费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履行合同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壹拾捌万柒仟伍佰元(¥187,500.00)(含税费)。乙方需在甲方支付服务费前向甲方开具应支付金额的税务发票。乙方收款信息如下:收款单位:武汉慧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税号:91420111333487603T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街道口支行开户账号:127907795510901清算行号:308521015389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叁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成果,都只是基于甲方的利益和信息要求而向甲方提供的。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所有原始资料提交给甲方,且提交的最终完成的全部资料成果的知识产权归6/10甲方所有并使用。乙方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的基础资料及成果,绝不私自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移交全部已完成工作成果、相关项目资料,不得留置。六、本协议的有效期限本合同服务期为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七、约定事项的变更本合同约定事项不得随意更改。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影响检查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变更协议部分条款,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八、终止条款如果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定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协议书约定的检查服务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终止履行本协议书。如果乙方无故不按约定履行职责,甲方有权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九、违约责任1、乙方应严格遵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载明的全部服务标准与内容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提供的服务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须无条件免费实施整改,直至完全满足验收要求。2、乙方服务交付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7/10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可以自主选择适当条件与方式,另行采购本合同项下未交付部分的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或验收不合格后整改仍未达标的、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均视同服务交付超出合同约定期限,甲方可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行使权利。4、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且该等违约未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单次违约行为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费的10%,就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违约行为甲方累计可主张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费的30%。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8/10有同等法律效力。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协议等;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等);5.磋商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等)3、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单位地址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单位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一方变更单位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甲方送达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乙方送达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19号中科开物大厦16楼1605室。(以下无正文)9/10(此页无正文,为审计业务合同书签字盖章页)甲方:湖北省财政厅(盖章)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2026年7月8日乙方:武汉慧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盖章)黄侠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2026年7月8日1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救助基金审计 道路救助基金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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