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评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6)
一、合同编号: NMGKCHT-150001-202607019695
二、合同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70315000117150
四、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联系方式:0471-4193104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鼎沅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八一路内蒙古兴融商业建设开发中心综合楼2层1021室
联系方式:187482179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预算执行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72.0000人*天
主要标的单价:975.0000元
合同金额: 10.075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治区本级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7-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7-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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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乙方:内蒙古鼎沅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同编号:NMGKCHT-150001-202607019695合同金额(元):100750.00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柒佰伍拾元整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征集第三方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基础单价:975.00元报价单价:975.00元数量:72服务价格:70200.00元服务内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采取全权委托或部分委托的方式,将项目方案的制定、指标体系与基础数据表的研发、数据采集、问卷设计及调查、实施、数据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整体委托或部分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类型包括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其他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相关工作等。服务标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采取全权委托或部分委托的方式,将项目方案的制定、指标体系与基础数据表的研发、数据采集、问卷设计及调查、实施、数据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整体委托或部分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类型包括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其他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相关工作等。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采取全权委托或部分委托的-第1页-方式,将项目方案的制定、指标体系与基础数据表的研发、数据采集、问卷设计及调查、实施、数据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整体委托或部分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类型包括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其他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相关工作等。(2)服务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征集第三方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基础单价:650.00元报价单价:650.00元数量:47服务价格:30550.00元服务内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采取全权委托或部分委托的方式,将项目方案的制定、指标体系与基础数据表的研发、数据采集、问卷设计及调查、实施、数据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整体委托或部分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类型包括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其他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相关工作等。服务标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采取全权委托或部分委托的方式,将项目方案的制定、指标体系与基础数据表的研发、数据采集、问卷设计及调查、实施、数据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整体委托或部分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类型包括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其他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相关工作等。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采取全权委托或部分委托的方式,将项目方案的制定、指标体系与基础数据表的研发、数据采集、问卷设计及调查、实施、数据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整体委托或部分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类型包括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其他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相关工作等。(3)服务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征集第三方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第三方机构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有关规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项目-第2页-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5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内财监规〔2021〕6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内财绩效〔2024〕1734号)等有关规定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在规定时间提交正式工作成果,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负责,并接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评。服务标准:第三方机构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有关规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5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内财监规〔2021〕6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内财绩效〔2024〕1734号)等有关规定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在规定时间提交正式工作成果,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负责,并接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评。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4)服务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征集第三方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第三方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认真执业,切实按照合同履行职责。(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第三方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工作任务再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3)第三方机构应恪守独立、客观、规范的原则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报告,严禁利用执业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4)绩效管理服务团队配备人员特别是主评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事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允许后方可进行,且应以经采购人确认的同等资质人员代替。如未经采购人同意进行更换的,按违约处理,在支付服务费时予以扣除。(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确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第三方机构出具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由主评人签字确认,加盖第三方机构公章后,提交委托方。第三方机构及其签名的主评人对所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3页-(6)在开展受托工作任务过程中,须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发现的主要问题。(7)第三方机构要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对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和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工作成果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泄露或公开工作成果、相关文档资料及管理工作情况。服务标准:(1)第三方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认真执业,切实按照合同履行职责。(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第三方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工作任务再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3)第三方机构应恪守独立、客观、规范的原则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报告,严禁利用执业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4)绩效管理服务团队配备人员特别是主评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事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允许后方可进行,且应以经采购人确认的同等资质人员代替。如未经采购人同意进行更换的,按违约处理,在支付服务费时予以扣除。(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确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第三方机构出具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由主评人签字确认,加盖第三方机构公章后,提交委托方。第三方机构及其签名的主评人对所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6)在开展受托工作任务过程中,须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发现的主要问题。(7)第三方机构要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对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含下属二级单位)和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工作成果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泄露或公开工作成果、相关文档资料及管理工作情况。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5)服务名称:服务人员组成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第三方机构拟派项目人员应与受托工作能力要求相适应、结构合理,应保证团队人员稳定,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人(须全部为本单位人员)。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第4页-实行主评人负责制,团队由至少一名主评人(本单位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并且团队中应有不少于3名熟悉项目相关领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高级职称专家(专家可为本单位人员,也可为外聘人员)。第三方机构主评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中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内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等复印件);(二)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3年以上(注:工作经验年限认定以主评人个人简介为准,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年限认定以主评人签字的成果报告时间为准);(三)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期满逾5年(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如有外聘人员,在名单中备注)、劳动合同或外聘人员合同扫描件,高级职称专家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及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业绩。服务标准:第三方机构拟派项目人员应与受托工作能力要求相适应、结构合理,应保证团队人员稳定,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人(须全部为本单位人员)。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实行主评人负责制,团队由至少一名主评人(本单位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并且团队中应有不少于3名熟悉项目相关领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高级职称专家(专家可为本单位人员,也可为外聘人员)。第三方机构主评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中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内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等复印件);(二)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3年以上(注:工作经验年限认定以主评人个人简介为准,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年限认定以主评人签字的成果报告时间为准);(三)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期满逾5年(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如有外聘人员,在名单中备注)、劳动合同或外聘人员合同扫描件,高级职称专家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及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业绩。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2.服务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开展。-第5页-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三、验收标准甲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乙方提交的评价实施方案、绩效评价报告等工作成果进行验收。评价实施方案应满足要素齐全、方法适当、程序规范、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等要求;绩效评价报告应满足内容完整、依据充分、结论准确、建议可行等要求。四、付款期限本合同金额分3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于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第二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于乙方完成约定服务工作,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第三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于工作质量考核后,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支付。该价款为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履行合同所需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支付款项之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款项且不承担责任。五、违约责任1.乙方应履行必要的评价程序并按合同规定完成评价工作。如无故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以合同价为基数,按照:⑴甲方通知乙方逾期之日起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费用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中扣减。若发生由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5%的违约金。⑵乙方应按投标承诺派遣主评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全程参与本项目评价工作,团队中应配备与评价项目相关领域专家,如未满足前述规定且报告初稿未达到合格以上,甲方将在对乙方全过程绩效评价工作及报告质量考核中按支付比例扣除服务费用。⑶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经乙方催告后在宽限期限内仍未支付的,应以合同价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⑷若存在非乙方原因导致评价无法正常开展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豁免乙方的相关违约责任:若发生由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项目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第6页-处理。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八、其他补充条款1.本合同相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或参照本合同类似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7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敖根哈斯甲方联系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系电话:0471-4193104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张兴明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环宇支行银行行号:313191000409银行账号:015101201020229641乙方联系人:王蕾联系电话:18748217905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