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网络接入通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21101000028791094
五、合同编号:11NMB0N38763202614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基础网络接入通信服务费
详见附件

1.00
1000
1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奋进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166884770
传真:/
地址:吉星大厦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互联网专(7).pdf

电子表单编号:90-122208-1-260312103700098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互联网专线服务协议甲方(客户):长春新区北湖明达学校乙方(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甲方基于对乙方通信服务的了解和需求,自愿办理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在双方遵守下列协议的原则基础上,乙方为甲方提供所租用的互联网专线产品,具体业务信息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互联网专线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第二条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2.1服务费用:乙方按照受理单中约定的收费金额(即合同金额)向甲方收取协议租费(包括网络使用费、IP地址使用费、IP地址代播服务费和附加服务功能费)和一次性费用,一次性费用仅在该费用产生的当月收取。如资费标准发生变化时,双方按新的资费标准执行。2.2计费周期:月租费(按协议年租费除以12个月计算)每月计费期为当月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日24时。服务起止日以双方确认日期为准,如服务起租日/止租日不在当月首日/末日,每天收取标准为月租费/当月天数(费用精确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面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法操作),租费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2.3付款方式:服务开通后,甲方按受理单约定方式及缴费期,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缴纳服务费用。2.4收款账户信息,详见受理单。2.5发票要求:本协议服务费用为包含增值税税款的含税价,乙方按国家规定提供增值税发票,其中凡涉及一次性费用,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凡涉及增值电信业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如遇国家税率调整,适用税率自新税率政策和标准执行之日起予以调整,服务费用不含税价格不变,含税价根据税率调整进行相应调整。2.6甲方如采用趸交包年方式付费,应在包年到期前,办理业务续费手续。若到期时甲方未办理续费的,乙方有权终止服务。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电子表单编号:90-120-1-2603121030982单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3.1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费用。3.2甲方需保证连接到租用线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3.3甲方办理入网、变更等手续时,应保证所提供资料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同意乙方保留资料信息的复印件。若甲方的资料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4甲方须在办理接入业务时与乙方签订《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责任书》(附件5)并遵照执行。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网络连接对外发布的信息所产生的纠纷,完全由甲方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3.5甲方派专人负责做好本方入网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入网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接入设备及机房内安装场地、配套设施(如电源、照明)的准备;保证入网各机构配合乙方的进网调测工作;调配和预留所在楼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提供涉及入网实施工作的各机构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3.6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专线业务时,应承诺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得利用所租用的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违规跨境互联网访问、违规进行数据出境等活动。3.7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专线使用用途,如甲方变更使用用途,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3.8甲方不得将自带IP地址、所租用的乙方带宽转租或提供给互联单位(附件4)、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等单位用于经营性活动。3.9若甲方自带AS域号或IP地址接入,在业务开通后,如甲方需要变更AS域号或IP地址,必须及时告知乙方,并重新签署受理单及协议。若甲方建立网站,则应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和涉及的知识产权负责,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政治、法律等一切后果。3.10互联网专线默认仅供甲方访问互联网使用,不开放80、8080、443、53端口。对接入联通公司的互联网专线业务,甲方需提交相关客户资料信息在当地联通公司进行互联网专线ISP备案:若甲方需要建立网站或APP接入互联网,应按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网站或APP备案手续,经营性网站或APP还需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否则不予开放相关服务端口。甲方需将相关材料原件提交给乙方,经乙方审核合格后,开放相应服务端口。由于甲方未及时完成备案或未及时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而造成的提供租用服务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2/13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插App子表单编号:90-122208-1-26031210370009823.11甲方网站负责人负有接受网站备案信息核查的义务,在网站备案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进行报备,如未及时报备,乙方有权对当事网站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停止接入服务的举措等。3.12甲方如提供互联网域名递归解析服务,需在使用本协议租用的专线前取得互联网域名递归解析服务经营许可证,否则不予开放相关服务端口。如甲方违反此条,乙方有权停止接入服务。3.13甲方如为经营性客户则应严格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并在使用本协议租用的专线前获得相关的电信业务许可资质,禁止在超出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规定的地域范围申请接入;甲方如为非经营性质用户,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禁止在办公机构所在地之外的地区申请接入3.14甲方如为经营性客户,同时使用乙方IP地址资源发展客户时,根据信息产业部令第34号《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甲方有为其客户进行IP地址备案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应在IP地址分配使用及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工信部指定的网站完成IP地址报备工作。如未及时报备,乙方有权收回已分配的IP地址。3.1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互联网专线非法经营互联网产品、非法经营VOIP电话。3.16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攻击、病毒传播、网络陷阱等危险,甲方应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技术和管理手段,以保护网络安全和自身信息安全。3.17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利用所租用的互联网专线业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传播违法违规信息、违规跨境互联网访问、违规数据出境等活动。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4.1乙方投资建设的安装在甲方被提供服务场所内的客户端接入设备,产权归属乙方,在协议期内提供给甲方使用,由乙方负责维护。本协议项下服务终止时,甲方应保证乙方设备安全完整并将设备全部交还乙方。如乙方设备损坏或丢失,甲方应按设备价值进行赔偿。42乙方对出租的互联网专线应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4.3乙方在协议期内甲方后续的网络扩容及网络升级中继续提供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支持。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电子表单编号:90-122208-1-26031210370098211田应马7方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仃时定期监督检杳,芳田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利用甲方所租用的互联网专线从事出现违反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4.5乙方有权在确认甲方已引发或可能引发网络安全问题后,暂停甲方的服务端口。甲方应在48小时之内解决问题,如未能解决,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4.6如甲方在受理单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前终止服务,甲方应向乙方缴纳该服务未履行期间应付的全部服务费用。第五条服务开通、变更与终止5.1服务开通5.1.1本协议生效后,在甲方已提供必要条件的前提下,乙方按照受理单约定的服务时限向甲方提供服务。5.1.2乙方负责互联网专线的开通,以每条专线实际开通的日期作为起租日期。正常情况下专线实际开通日期以甲方在书面开通通知签字确认的开通日期为准,如果甲方在电路开通后5个工作日内没有确认且没有书面提出异议,则乙方有权以第6个工作日作为起租日期。5.1.3本协议生效后,在乙方网络资源具备且甲方已全额缴纳一次性费用(如有)的条件下,乙方应及时完成开通调测。5.2服务变更5.2.1服务开通后,甲方如需对已开通服务的内容或技术指标进行调整的,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具体调整需求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调整。甲方应充分配合乙方实施相关变更、调整。在双方对于服务内容、技术指标、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形成新受理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执行。5.2.2甲方在互联网专线开通后因自身原因(包括客户端设备未到货或未调通;客户端内部网络未调通等)提出变更开通日期及业务类型时,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并根据互联网专线实际开通日期正常收取一次性费用和月租费。-5.3服务终止5.3.1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提前停止租用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服务,但应至少提前30个自然日向乙方出具书面退租通知告知退租日期、退租的具体服务等事项,以便乙方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关闭电路。在甲方按协议规定的内容支付所欠费用(包括服务未履行期间应付的全部服务费用)及违约金,且乙方同意后,与甲方签订终止协议并停止服务。4/13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子表单编号:90-122208-1-2603121037000982第六条违约责任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6.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超时开通服务,由乙方根据超时的天数,按照国家电信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即每超时一天,按照一次性费用的1%进行退减,退减的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费用。6.3如甲方逾期30日不交纳费用,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服务,同时在甲方欠费期间不办理任何业务,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规定,自甲方欠费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欠费之日止每日按全部欠费金额的3%向甲方加收违约金。若甲方在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足额支付欠费及违约金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继续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及其违约金,由此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6.4乙方基于甲方承诺使用期限(即合同服务期)给予甲方优惠折扣,因此,如甲方提前停止服务的,甲方还应向乙方补缴该项服务实际使用期间,该项服务按正常资费标准结算与按乙方提供的优惠标准结算之间的差额。前述补缴费用应与该项服务最后一期账款一并向乙方付清。6.5如甲方违反条款3.6、3.7、3.8、3.12、3.13、3.15约定事项,乙方有权暂停其接入服务或解除本协议,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6.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单独或同时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2)要求违约方采取及时、合理的补救措施。(3)要求违约方对其违约行为承担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责任。第七条免责条款7.1因下列情况造成乙方未按条款5.1.3约定按时完成开通调测工作,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相关服务所要求的物理条件,或甲方所在地理位置超出现有网络资源的有效距离,需要进行特殊施工或额外布设。(2)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相关服务所要求的设备条件,需要购置或更换。(3)因意外事件或第三方恶意破坏导致的延误。5/13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电子表单编号:90-122208-1-2603121037000982(4)乙方由于法定节假日和遇重大活动时进行封网。7.2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根据不可抗力对协议履行造成的影响,双方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除本协议已依法终止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不可抗力情形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服务故障、疫情等事件。7.3因技术进步或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保留对电信业务(服务)做出调整的权利,调整前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甲方可就解决方案与乙方协商,协商一致,双方另行签署变更协议,协商不成,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保密要求8.1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8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提供外,未经对万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其在本协议项下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信息、贷科,以及木协设的具体内容但向一方的关联方、监管机构/部门,相关雇员以及外部顾问披霞的除外,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应依法赔偿由此给另一万造成的损失。第九条协议的变更或终止9.1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双方应在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变更或修改本协议。9.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情况,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中止、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或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第十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执行和解释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2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通知11.1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收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收方指定日>费黄的出器言田6/13子表单编号:90-122208-1-2603121037000982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收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11.2双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业务受理单中甲方经办人、乙方客户经理信息为准,联系地址以各自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第十二条协议服务期12.1本合同服务期的开始时间以受理单约定的合同开始时间为准,本合同服务期的终止时间以受理单约定的合同结束时间为准。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业务专用章(乙方)之日起生效,并追溯至受理单约定的合同开始日期。第十三条附则13.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3.2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13.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13.4本协议所有附件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5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如需变更、终止协议,应由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书面的变更、终止协议。(以下无正文)附件2.网络安全协议针对合作中涉及的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工作,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共同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1甲方责任1.1甲方承诺提供的设备、系统、服务等均严格履行国家《网络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并按要求取得相应授权或资质证明。提供的设备、系统要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安全。甲方要自行对提供的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照国家相关权威单位发布的漏洞预警,定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2甲方承诺合作服务期间,严格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开展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并严格8日遵守《中国联通合作方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1.3甲方承诺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和《网络与信息安全及保密承诺书》等文件以备查。费黄癖的出露言田中事单编号:90-122208-1-26031210370009821.4甲方承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包括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范畴,并按需向乙方提交评估报告和整改报告。1.5甲方承诺主协议服务期间,根据乙方要求配合完成乙方开展或第三方开展的攻防实战演练、应急演练、安全评测和安全检查工作,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1.6甲方承诺针对主协议服务,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组织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响应培训和应急演练,使其掌握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理策略和规程。1.7甲方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情报获取和响应体系,当有业界情报发现供应链相关的漏洞时,第一时间告知乙方,并对自身产品进行排查,并根据相关信息对产品进行加固。1.8甲方设备、系统或软件的安全策略更新时,要进行充分评估和测试后再执行,避免因策略更新导致的业务中断。1.9甲方承诺加强甲方所辖参与合作服务的个人终端及设备必须安装乙方指定的终端安全管控软件。甲方更换服务人员前,应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甲方配合做好相关人员操作账号、终端敏感信息的清理工作。1.10对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甲方仅用于维护使用不得擅自做其他用途或泄露给第三方。禁止甲方人员掌握相关系统管理员权限,禁止为甲方人员分配具备创建系统账号或者其他超出工作范围权限的高权限账号;甲方账号应实人实名,账号不得转让、转借;甲方应定期对全量账号进行严格审核,控制甲方涉及敏感信息人员的范围。1.11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私自连接外网,发送垃圾邮件、攻击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不得私自使用外来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危害网络信息安全。1.12甲方不得在运行的信息系统上私自开发、挂靠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软件或系统,不得发布通知或广告。1.13如甲方有系统接入吉林联通内部网络时,应进行严格接入认证,需具备双因素认证能力,接入内部网络的设备应做白名单访问限制,不允许使用无线连接方式,并安装符合要求的防病毒软件。1.14如合作业务涉及新建系统,必须明确新建系统的安全责任归属,如归属甲方,新建系统不可以带有联通标志、联通相关信息等内容,IP地址备案、ICP备案均不得以联通公司名义备案,安全责任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如归属联通公司,由安全责任归属部门按照《吉林联通自有网站、APP管理办法》进行上线审批,无论系统责任归属,系统日志,应至少保留6个月。1.15当甲方系统被检测出漏洞时,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否则将暂停接入;当涉及严重漏洞时,视情况,乙方有权立即暂停接入,待整改并验证后,方可冉次接入。1.16甲方承诺做好自有人员及合作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和宣贯工作(一年不少于四次),确保相关人员严格遵循乙方各项网络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十三不准”:(1)不准设置弱口令。(2)不准使用非工作邮箱代收工作邮件。(3)不准点击来路不明邮件中的链接或打开附件。(4)不准将账号和口令明文保存在终端上。(5)不准将系统设计文档、网络拓朴等敏感信息存放于服务器上。(6)不准将本人使用的账号与口令告知他人。(7)不准在互联网上的外部网站或应用(如论坛、微博、即时通信软件等)上使用与乙方设备、系统上相同的账号或口令。(8)不准允许来路不明的人员远程控制乙方各类设备或执行其告知的各项指令。(9)不准将网站或系统源代码上传至互联网上。(10)不准设置乙方业务系统为自动登录。(11)不准私自在办公网络及其他内网中搭建无线热点。(12)不准将未进行自我检查和安全加固的终端接入内网。(13)不准未经审批开通乙方内部系统的互联网出口。日1.17甲方在出现违反《中国联通合作方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情况或出现网络信息安的出器言田ai表单编号00-122208-1-2603121037000982全事故时,要在发生12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井积极有效的开展应急处置,有效控制风险影响范围,有效压降双方损失,在事件处置完毕后,要提供书面详细真实的事件报告。2.乙方责任2.1甲方与乙方在签订主协议时,乙方提供并与甲方确认共同遵守《中国联通合作方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同时签订本协议。3.违约责任3.1甲方违反本协议项中任何约定、陈述或保证的,甲方要承担违约和处罚责任:(1)甲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2)甲方未能有效履行网络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或该方安全能力未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3)甲方在发生安全事件时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通知乙方或未采取相应合理、恰当、有效的补救措施和处置;(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乙方进行攻防实战演练、应急演练、安全评测或安全检查的(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信息等存在虚假、遗漏或误导等情况;(6)因甲方原因,乙方出现运营事故,或导致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或遭受监管部门通报处罚的;3.2乙方有权采取下述一种或多种方式,追究甲方的违约和处罚责任:(1)要求甲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予以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2)采取或要求甲方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口令、回收权限、断开网络连接等)控制或消除安全风险;(3)收回甲方涉事人员所有账号权限,并在相关安全事件处置完毕之前禁止该人员继续参与乙方相关项目;(4)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5)要求甲方按主协议合同含税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6)解除本协议和/或终止双方基于主协议的合作关系;(7)若发现甲方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等情节较严重的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事件,乙方有权依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甲方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采取禁入等措施。(8)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或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删除、销毁或归还其已提供的数据,并提供其已删除、销毁相关数据的证明。(9)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陈述或保证,导致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或遭受监管部门处罚的,甲方应当协助乙方进行处理并妥善解决。由此导致乙方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支付的罚款、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和解金、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合理开支),甲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3.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直接损失。4协议的生效与终止4.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效力不因《业务协议》的终止或无效而有任何减损。4.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4.2.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4.2.2任何一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单方解除权,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4.2.3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4.3除本协议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不能免除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已产生的权利、义务与责任。4.4双方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自任一方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至该方书面放弃合同解除权。5.其他5.1本协议为双方就本协议约定事宜达成的唯一的完整的协议和约定,并取代和废除双方在此之前口头或书面所做出的关于同一事宜的协议、商谈、承诺或声明。9/13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9电子表单编号:90-122208-1-26031210370009825.2本协议中所有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列,并不影响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含义或解释。附件3.信息安全保密协议鉴于:1、甲乙双方正在进行互联网专线业务合作项目。2、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乙方已经或将要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业务服务。3、本协议所述的数据指吉林联通管理、控制的用户相关数据和企业自身数据,以及反诈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数据。4、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数据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第一条保密原则1.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中国联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国联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中国联通合作方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吉林联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吉林联通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公司数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1.2保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用户相关数据(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宽带账号等及使用情况)、企业自身数据(平台技术数据、网络拓扑数据、合作协议数据等。1.3上述保密数据按照“数据不出门”原则,并对用户相关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原则上不将数据带出系统。1.4参与项目的员工可以接触到的数据处理相关平台系统,及其数据使用权限、内容、范围及用途,应符合最小化原则。1.5涉及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等处理行为的,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2.1甲方保证对于乙方提供的数据履行保护责任,不得未经同意改变数据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甲方不得将数据用于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除为执行项目目的外,甲方不得缓存、窃取、泄露、滥用、非法向他人提供数据、不得对数据进行加工后还原原始数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也不得利用数据进行新的挖掘和使用。甲方应遵守中国联通相关管理办法,并接受必要的安全监控和审计等。2.2甲方保证对用户数据予以妥善保管,并对用户数据在甲方期间发生的用户数据被盗、泄露等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乙方和乙方用户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2.3甲方保证对数据和系统账号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对于具有乙方系统账号的甲方工作人员,须将身份信息提供乙方报备,甲方如发生相关工作人员岗位或职责调整,应及时将变更情况向乙方报备。2.4甲方保证仅为双方合作项目,将数据提供给确有知悉必要的甲方工作人员。在甲方上述人员知悉该数据前,应向其说明数据的保密性及其应承担的义务,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对上述人员的保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甲方如发现数据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告知乙方。2.5针对合作事项涉及的数据安全风险,甲方需配备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加密传输、数据加密存储、敏感数据脱敏、操作权限控制、批量操作审计等。2.6如合作过程中,甲方未保护乙方客户利益,影响客户体验,乙方将对涉嫌损害用户权益的数据合作予以关停。2.7对于工作中可接触吉林联通用户个人信息数据或企业重要数据的甲方工作人员,应签订个人安全保密承诺书,明确数据安全保护责任,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乙方与甲方数据安全保密协议规定程度。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主的号00-122208-1-260312103100090L2.8合作结束后,甲方及时返还相关资料、销毁保密数据,甲方提供销毁记录承诺书报乙方备案,明确数据未按要求销毁的法律责任。2.9在技术服务中涉及采集外部数据的,甲方应说明数据来源,并对数据来源的合法性承担保证责任,确保外部数据采集渠道的合法合规且不存在侵权事项。2.10甲方不得向境外传输、存储数据。2.1甲方每年就合作内容至少开展一次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规定及具体业务情况需约定的其他事项)2.12甲方在合作范围内开发的系统、网站、app接入吉林联通网络前必须做好源代码检查、漏洞扫描、web扫描、弱口令检查、基线核查、风险评估等安全保护措施。甲方对运行中的业务系统进行的任何改动,针对增量部分也需要采取上述安全保护措施。2.13甲方事前进行的安全保护措施需提供证明材料给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允许接入网络,未采取事前安全保护措施的或安全保护措施经检查不满足要求的不允许接入乙方公司网络。2.14甲方在合作范围内开发的系统、网站、ap等接入吉林联通网络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备资产清单,资产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操作系统版本号、IP地址、物理机柜位置等基础信息,对于有互联网出口的系统、服务,同时须包含网站域名、公网IP地址及端口号等信息。运行中的系统进行增删改操作时,须要及时将更新的资产清单进行报备。2.15甲方使用数据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因甲方使用或保管数据不当,导致知识产权纠纷或失密事件,由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2.16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未及时上报相关资产信息或上报信息有误的,乙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条违约责任3.1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甲方应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因甲方违约而导致用户与乙方发生纠纷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及乙方用户全部损失(含直接、间接损失)。如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四条协议生效及其他4.1本协议有效期与主协议保持一致。本协议签署前,乙方已经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范围内的保密数据也受本协议约束。4.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4.3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4.4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附件4.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名甲方不得将自带IP地址、所租用的乙方带宽转租或提供给互联单位、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等单位用于经营性活动(主协议3.8条款内容)。互联单位:中国长城互联网网络中心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国科技网网络中心11/13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电子表单编号:90-1220-1-2603121037009821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信网络有限公司附件5.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责任书接入中国联通互联网的单位(或企业、个人)以及在中国联通互联网上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源责任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并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的各项规定:一、严格道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所租用的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违规跨境互联网访问、违规进行数据出境等活动。二、信息源责任单位接入互联网,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规定。计算机入网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的规定,发现网上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密工作部门。严禁如下违法行为:(一)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行国际联网;(四)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应接受有关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三、不得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发布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信息,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包括:(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四、不得利用租用的互联网接入业务非法经营互联网产品、非法经营VOIP电话,否则中国联通有权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五、接入单位(或企业、个人)应依法履行备案义务,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互联网网站切实做到“先备案,后接入”,动态准确做好IP地址备案。有义务按照中国联通的要求提供网络使用情况(如IP地址、域名等),填写中国联通要求提供的资料,接受电信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六、当发现用户端系统感染木马病毒(受控端或控制端)或僵尸网络病毒(受控端或控制端),必须按照中国联通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中国联通有权对其暂停互联网接入直至整改完成,情节严重的中国联通可中止或终止接入协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2/131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插App序表单编号:90-122208-1-2603121037000982七、严禁接入单位(或企业、个人)发送垃圾邮件,一旦发现必须按照中国联通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中国联通有权对其暂停互联网接入直至整改完成,情节严重的中国联通可中止或终止接入协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八接入单位(或企业、个人)提供的信息必须道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杂入单位(或企业、个人)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加强对所采编制作的信息内容的审核,井对所供的内容负责,接投相关业务主管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十、积极配合电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违反上述规定,中国联通有权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同时,追究责任单位法律责任,并且终止与责任单位的合作。签字页本合同包含:一、合同正文二、合同附件:附件1业务受理单附件2网络安全协议附件3信息安全保密协议附件4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名单附件5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责任书客户(盖章)联通(盖章):张2面授权签字代表(签字):授权签字代表(签字)日期:2026年3月日月日日期:226年日13/13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插App表单编00-122208-1-2603121037000982中国联通中国联通互联网专线业务受理单由子軎单编号:90-122208-1-2603121037000982Chinaunicom客户名称长春新区北湖明达学校客户基本信证件类型证件号码12220100MBIA33962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件号码息客户类型,非电信业务经营经办人名称张亮经办人联系电话15104475117经办人信息经办人证件类型身份证经办人证件号码******************合同信息合同金额130000合同开始时间2026-03-01合同结束时间2027-02-28是否固定延展期否普通互联网专线业务受理信息业务用途接入带宽办公自用500M业务类型IP协议版本IPV4和IPV6双栈是否开通网站或APP否IPv4地址需求数量8IPv6地址需求数量164客户自带IPv4地址数量1客户自带IPv6地址数量1客户自带IPv4地址1客户自带IPv6地址1装机地址宽城区应化南路与北湾东街交汇楼宇名称现场联系人姓名现场联系人电话用户终端类型光端机付费信息付费模式趸交包年协议租费(元/年)(包括网络使用费、IP地址使用费、IP地址代播服务费和附加服务功能1300001/2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插App中丰编号:90-122208-1-2603121037000982费)IP地址使用费(元/年)1IP地址代播服务费(元/年)附加服务功能费(元/年)一次性费用含税合同金额(元/年/含税/税率9%)130000不含税合同金额(元/年)119266.06缴费周期6月账户信息付费方式银行转账收款方账户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收款方银行账号4200220329200138219收款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人民广场支行票据信息开票类型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邮箱开票名称长春新区北湖明达学校邮寄地址发票接收人联系电话客户经理姓名孔冉联系电话15584127931备注业务备注专线续签,原协议编号:90-122208-1-2412099105914939,专线号码:043100112097,速率500M,资费13万/年,合同期一年,预付费。客户不能存在未授权的PCDN或聚合转售行为,对存在相关风险行为的,联通公司将立即关停业务,全部损失由客户方承担,客户方不可因此要求拆机退费。如工程竣工时间发生延迟,则本合同服务期自动顺延,顺延时间与工程竣工延迟时间一致。甲方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我公司出租的存储及网络带宽,包括而不限于从事或变相从事PDN等内容分发网络经营活动,不得使用无入网许可证电信设备,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依法追缴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联通(盖章):授权签字代表(签字)日期26年月日业务须知段权签学代表(签字):弥克日期:20年3月客户(盖章):1日日期:20年3月注:本单位/本人巴阅读和同意本受理单所有内容,并证实所提供资料属实(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填报的资科及提供的业务办理的所有资料),并授权联通公司可合法持有本单位/本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可基于服务需要合法使用。中国联通政企在线门户https://gec.10010.com/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插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网络接入通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