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屋征收签约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四唯街道办事处2026)



一、合同编号:2026062201
二、合同名称:江岸区五福路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服务委托协议
三、项目编号:CGXM-420102-2026-01675
四、项目名称:江岸区五福路片预征收项目签约代办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四唯街道办事处本级
2、地址:江岸区五福路78号
3、联系方式:15972225984
4、供应商(乙方):首佳顾问咨询(武汉)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徐湾村特1号附102号
6、联系方式:152563673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江岸区五福路片预征收项目签约代办服务1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0080000元
5、合同金额:100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13日至2027年07月12日;履约地点:五福路78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2-2026-0122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7-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7-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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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路征收项目签约代办服务协议.pdf

江岸区五福路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服务委托协议委托人: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四唯街道办事处(下称甲方)受托人/联合体:首佳顾问咨询(武汉)有限公司(牵头方)、武汉岸房动迁有限公司(成员方)(下统称乙方)根据《江岸区房屋征收项目签约服务单位选定工作办法》的规定,甲方选定乙方联合体为五福路片旧城改建房屋征收项目(简称“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房屋征收签约服务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预征收签约服务等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委托协议如下:第一条征收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江岸区五福路片旧城改建房屋征收项目。(二)征收项目范围及概况五福路片旧城改建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房屋、建(构)筑物、地面附着物及相关设施(以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征收范围为准)。总建筑面积约3.07万平方米,总户数约403户(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三)相关条件11在预签约期限内,预签约比例达到85%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江岸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预先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预签约比例未达到85%的,则预先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自动失效,终止预签约方式的房屋征收。该预征收范围内如单栋或单元预签约比例达到85%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报请江岸区人民政府分栋分单元下达房屋征收决定,也可以报请江岸区人民政府就全部预征收范围内下达房屋征收决定。如报请江岸区人民政府就全部预征收范围内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的,则预先已经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全部生效。(四)签约期限本项目预签约期限为三个月,预签约期限自被征收房屋预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计算。本项目正式签约期限为一个月,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计算。第二条月服务经费及支付方式(一)工作经费根据《江岸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征收工作经费拨付的通知》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工作经费为征收直接费用的1.26%,工作经费结算以实际签约进度据实结算(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二)工作经费具体支付及结算方式(在江岸区住更局将工2作经费拨付到街道的情况下):1.本项目预征收工作启动后且单栋或单元预签约比例达到85%,按乙方暂定工作经费总额的10%支付首期工作经费,计人民币100.8万元(壹佰万零捌仟元整);2.在江岸区人民政府就全部预征收范围内下达房屋征收决定后,根据《江岸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征收工作经费拨付的通知》据实结算剩余工作经费,具体如下:(1)征收进度达到40%时(征收户数及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签约、过审40%),支付至乙方暂定工作经费总额的20%。(2)征收进度达到60%时(征收户数及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签约、过审60%),支付至乙方暂定工作经费总额的40%。(3)征收进度达到80%时(征收户数及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过审、腾退、灭籍均达到80%),支付至乙方工作经费暂定总额的60%。(4)征收进度达到100%(征收户数及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过审、腾退、灭籍均达到100%)时,支付至乙方工作经费暂定总额的80%。(5)渣清场平直至场地移交后,依据审计单位确认的征收直接费用终审金额支付全部工作经费尾款。乙方收取项目工作经费的银行账户为:户名:首佳顾问咨询(武汉)有限公司账号:4214210110150040640013开户行:交通银行武汉江岸支行(三)区级相关奖励经费如江岸区人民政府给予本项目相关奖励经费,则由甲方制定具体考核奖励方案,给予乙方相关奖励经费。(四)特别约定如在预签约期限内,征收范围内预签约比例未达到85%,江岸区人民政府未就全部预征收范围内下达征收决定,不予支付除首期工作经费以外的剩余工作经费。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作为该项目征收实施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的征拆工作,做好项目实施前后的组织调度、协调推进、业务指导、政策宣传、法制教育、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工作,落实征收工作各项法定流程,严格按照征收范围实施征拆工作;2.与乙方签订征收委托协议,负责对其进行工作指导、日常监管及综合考核,协调解决征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3.组织被征收范围内人口、房屋等基础资料的调查,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及会议纪要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相关资料的认定;并组织指导乙方合理合法地完成协议签约、房屋腾退和协议送审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房屋测绘、房屋权属资料查4证和调取等工作;组织指导乙方完成房屋灭籍等征收完毕确认工作;4.设立工作经费专户,严格经费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5.负责征收补偿款发放和房源分配及审核;6.按规范要求完成征收范围内房屋及构建物的拆除、渣土清运、场地平整、工地打围及场地看管直至项目地块正式移交;7.负责对征收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及拆除;8制定项目维稳应急处理预案,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9.加强征收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防范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10.按照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按期足额地支付乙方工作经费。(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受甲方委托具体实施该项目的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征收动员、洽谈补偿、服务签约、腾退搬迁、项目验收等与房屋征收和安置补偿有关的技术性服务工作和对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及有关会议纪要精神实施房屋征收;具体办理房屋灭籍等征收完毕确认手续;在本协议约定的签约期限内完成与全部被征收人的签约及送审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征收政策法规,不发生违法违规征收情况。加强征收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5严格防范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3.建立健全项目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和区住更局的管理和检查。4.配合指挥部处理各类督办件和信访件的落实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征收期间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配合房产测绘、评估、审计、监理、招投标等部门在征收项目做好各项工作。5.依照武汉市江岸区关于拆迁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认真履行该地块的场容场貌、环境保护、工地卫生、安全作业等管理和维护职责,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做到无安全事故、无消防火灾、无噪音、粉尘污染引发的投诉。如发生上述投诉,负责化解到位。6.征收项目结束后,整理安置补偿协议等资料并规范建档。7.配合甲方做好征收项目社会稳定工作,制定项目维稳应急处理预案,防止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8.制定征收项目意外突发事件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置好意外突发事件。9.建立征收工作日志,做好征收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核实、上报。10.严格执行征收补偿方案,控制征收成本;遇到征收中的个性问题上报甲方。11.配合甲方完成对征收区域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巡查和控制,相关情况及时报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612.完成甲方要求的其它征收服务工作。(三)甲方对乙方履行及完成征收任务情况进行考核。甲方根据乙方服务工作进度情况,分阶段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每月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征收搬迁签约过审,即为合格;未按照要求完成为不合格。具体考核方案另行制定。考核以现场完成签约过审、腾退、灭籍进度为标准,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标准给予经费。(四)处罚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群体上访事件或意外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不良影响的,结算时扣减乙方5%的工作经费,同时乙方需全程跟踪项目后续遗留问题,因后续发生的稳定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赔偿问题由乙方负责到底;情节严重的按照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一票否决制度,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区征收工作相关业务。第四条特别约定(一)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群体上访和意外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的以及拒不接受甲方指令、情节严重的,以及未按约定时间节点完成考核指标、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交接工作,77其应得报酬按实际签约数的90%进行结算,并扣减罚款,尾款在该项目取得征收完毕确认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结清。(二)乙方在项目征收期间,应配合国有公房管理部门收取承租公房户的历年所欠房租工作,如出现租金流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五条其它(一)如甲方在未对被征收人实施补偿安置情况下,乙方超越受托范围擅自拆除房屋或通过断水、断电、断路等方式“逼迁”的,造成甲方或房屋征收部门被诉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按对服务费进行扣减,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或房屋征收部门经济损失。(二)乙方应遵守项目征收工作计划,全程配合后续房屋拆除、围墙施工、渣土清运、平整场地等工作。在征收工作开始后直至乙方完成移交土地之前,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侵权行为以及被行政机关实施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一切费用。由此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应据实赔偿。(三)乙方在征收尾期如遇征收政策无法支撑解决的个别特殊困难户,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88(四)本协议自甲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并报区住更局备案后生效。(五)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各方持二份,区住更局持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天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张用乙方1(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伐表人)(签实):乙方2(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寕)、年月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征收签约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