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道路环卫保洁 垃圾清运采购合同公告(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2026)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 清扫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74291107320261
二、合同名称:罗店镇2026-2028年集镇道路环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702267710010000001-JHTX-ZFCG2026001-c01
四、项目名称:罗店镇2026-2028年集镇道路环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
联系方式:13586982178
供应商(乙方):浙江利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898号1号楼1502-1508室
联系方式:135869900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罗店镇2026-2028年集镇道路环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2.00
单价(元):17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服务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合同金额(元):356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7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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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店镇2026-2028年集镇道路环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JHTX-ZFCG2026001-c01项目合同采购人: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中标人:浙江利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月项目名称:罗店镇2026-2028年集镇道路环卫保洁及衣村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JHTX-2FCG2026001-c01甲方:(买方)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乙方:(卖方)浙江利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罗店镇2026-2028年集镇道路环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罗店镇集镇道路环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2、各类检查、评比活动中,甲方安排的其它突击任务。二、合同金额及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本次签约采用1+1模式签约,首期服务期限:自年_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共它违约行为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在续约下一年合同,2年服务期内均考核合格的,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1年服务期合同。两年合同总价为(大写):叁佰伍拾陆万元(¥3560000元)人民币,本次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柒拾捌万元(¥1780000元)人民币。三、服务范围:罗店集镇、工业区以及镇域内交通道路的清扫保洁、沿街垃圾收集清运、道路洒水降尘,兰溪路口停车场和公厕的环卫保洁,罗店辖区25个行政村、盘前部队前和十四中对面的垃圾清运、大件投放点清运、镇域内临时出现的成堆垃圾清运处置,临时清扫任务,中转站运维管理和垃圾外运至雅金焚烧厂:北山社区5个垃圾分类站点的四分工作。四、人员、设备配置及工作内容情况表(1)集镇道路保洁范围及长度情况表序号道路名称起至长度(K)1工业区道路周边背街小巷0.92北山公路十四中对面部队入口至游客中心23水厂路八一路至北山路0.44明智路(镇府后街)全段0.35府前街(花卉街与菜场路中间)全段0.36镇府路全段0.37花卉街全段0.38无名路及与菜场路链接道路(花卉街与菜场路中间连接通道)无名路全段、连接通道共4段0.69菜场路全段0.310菜场停车场停车场及周边通道0.0811牧羊路(北山路黑鱼馆到智者街连接路段)全段0.312兰溪路口停车场、公厕0.313罗店文化礼堂操场及周边背街小巷0.314大仙路无名路中天云望东门门前无名路0.415停车场菜场路与智者街交叉路口0.1516智者街游客中心至智者寺景区口0.517创业路北山路至高速桥洞0.718南线绿道山下曹到仙桥山口冯村交界处3.619创学路全段0.520创文路全段0.521同舟路全段0.722同业路全段0.823云计算中心周边无名道路1.124合计15.33(2)集镇道路保洁工作内容:集镇道路保洁工作内容:(1)严格执行“四定”(定路段、定人员、定形式、定职责)方案。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听从业主统一安排和调度,并在规定时问内完成所指定的任务和指令。(2)保洁范围及内容:墙到墙,合道路、绿化隔离带、人行道、两侧绿化带(花坛)的清扫保洁,沿街垃圾(合果壳箱、垃圾桶内)收集清运,卫生死角清除。每天确保8小时保洁。(3)作业说明:每日按规定时间完成两次普扫,首次普扫(机扫)1、2.11、12月必须在早上8:30以前完成:共余月份必须在早上7:30以前结束。第二次普扫中午12:30至14:30之问完成(夏季高温期问视情况调整作业时间,报批业主同意)。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快速保洁电瓶车2辆)。绿化区每天进行保洁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整治。(4)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按建设部标准执行,即达到“四无、五净”,即:无零星垃圾、杂物、瓦砾:无果皮、纸屑、烟蒂:无积灰泥、积水、污物:无堵塞阴井、沟眼:路面净、边角净、树穴净、阴井沟眼净、花坛周围及护栏净。创学路、创文路、同舟路、同业路、云计算中心云计算中心(西侧、南侧、东侧无名道路)3南线绿道山下曹到仙桥山口冯村交界处13洒水车集镇范围1酒水车1辆4垃圾清运集镇范围内2配备电瓶车2辆农村范围内2配备电自卸车2辆易腐垃圾车驾驶员1易腐垃圾清运车1辆铲车驾驶员1铲车1辆5中转站勾臂车驾驶员1勾臂车1辆辅助工16合计24车辆8辆本保洁项目必须按要求至少配足14名保洁员及其他工作人员,1名管理人员,洒水车1辆,电瓶车2辆,自卸车2辆,易腐垃圾车1辆,铲车1辆。垃圾清运车辆须对车辆进行统一标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车辆的费用,包合中标人配置车辆的配置费用(折旧费)、全部车辆(包括中标人配置的车辆,采购人提供的车辆)的保险费、营运费(含燃油费)、维修费、车辆年检费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总价中包合车辆的费用。(4)、镇区、行政村垃圾清运范围及车辆配置:序号岗位名称人员配置设各配置1垃圾清运员4人侧挂式翻桶电瓶车2辆,垃圾清运自卸车2辆,易腐垃圾车1辆,铲车1辆。2铲车驾驶员1人3易腐垃圾车驾驶员1人各注:罗店辖区25个行政村、盘前部队前和十四中对面的垃圾清运、大件投放点清运、镇域内临时出现的成堆垃圾清运处置,临时清扫任务,中转站运维管理和垃圾外运至雅金焚烧厂:北山社区5个垃圾分类站点的四分工作。25个清运村明细(西吴村、后溪河村、前庄头村、三甲山村、白望山村、麻车村、石墙脚村、西旺村、罗大门村、建新村、里宅村、盘前村、大舍塘村、九龙村、羊甲山村、弹子下村、鹿村、山下曹村、玲珑岩村、王包地村、和尚辽村、放生塘村、唐村、姚垄村、迎峰村。)(5)镇区、行政村垃圾清运内容:(1)垃圾清运实行“定时、定点、定人、定车”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按规定的清运时间,做到及时到点清运。(2)清运人员应统一着装,爱护分类设施设备,杜绝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等不良现象发生。(3)清运公司应对清运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文明清运。(4)清运车辆应做到统一标识、分类清运。由清运公司定期对清运车辆进行清洗、检修,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完好。垃圾清运车厢应做到密闭化,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扬酒、泄漏造成沿路的污染。(5)清运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装倒垃圾桶时应轻拿轻放,尽量做到不扰民,要防止垃圾倾倒时发生外溢掉落的现象,确保清运后投放点周围环境的整洁。(6)确保道路、公共设施、环卫设施等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沿街果壳箱、垃圾桶、道路保洁人员清扫垃圾采用侧挂式翻桶电瓶车收集直运至垃圾中转站。行政村清运人员采用自卸式清运车将收集的垃圾直运至垃圾中转站。(6)中转站运营管理部分①中转站管理内容:a、集镇及各行政村垃圾运往中转站压缩处理。b、严格按中转站管理要求操作,做到垃圾及时压缩,清运及时,中转站周边保持清洁,作业完毕及时清理。c、压缩好的其他垃圾用8吨勾臂车清运至雅畈焚烧厂。d、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e、加强安全教育,一线工作人员统一着装。②中转站运营管理人员、车辆配置序号岗位配置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备注1驾驶员18吨勾臂车1辆压缩箱体2只2辅助工1机械设备:勾臂车1辆,压缩箱体2只。配备1名辅助工,1名驾驶员。(7)“两定四分”垃圾投放点保洁标准:(1)5个两定四分点位,运行时间:6:00-21:00。(2)运行标准:保持地面及周边干净,无垃圾堆积,垃圾桶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污水外溢现象。(3)投放点垃圾桶每天上午10点前及20点前,垃圾必须清运一次,其他时间段做到垃圾即满即清。五、监督考核及奖励机制1.考核办法为提升环境卫生水平,根据有关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的标准及考核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作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考核的依据。考核实施机构: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2、考核对象:负责环卫保洁的服务单位3、考核时间:每季度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实施机构确定。4考核方式:考核采用不定期考核和季度考核相结合,其中不定期考核得分在季度最终考核得分中占比30%,季度考核得分在最终季度考核得分中占比70%。不定期考核:季度内不定期不定人员随机抽选道路现场进行考核。对环卫保洁不合理、不到位、不达标现象进行扣分,具休扣分情况参照考核细则,不定期考核即日常考核及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检查时的工作表现考核,考核时间、考核路段由考核方随机抽取。对巡查发现问题,以口头通知、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告知,对规定时问内不子整改或又不说明理由的,作为季度考核的扣分依据。不定期考核每季度1-3次,按平均得分计最终考核得分。季度考核:由考核实施单位自行成立考核成员库,每季度随机抽取相应人员、随机抽取考核路段进行考核。季度考核每季度1次,单次得分即最终考核得分。5、考核标准及奖罚制度:考核小组在完成考核后应及时向承包人通报考核结果,以便及时改进。(1)季度考核总分XW90分,全额支付季度养护经费。(2)季度考核总分85≤X连续两个季度以上考核总分85≤(3)季度考核总分80(4)季度考核总分75≤≤80,支付季度养护经费的75%。(5)季度考核总分X75,或未按业主要求完成应急任务的,支付季度养护经费50%。(6)一年内两个季度在75分以下的,或未按业主要求完成应急任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六、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款。2、如乙方出现协议的违约情形,甲方有权行使约定权利。3、负责协调好乙方前期的进场工作。4、协助乙方协调因建设工程对清运工作产生影响的矛盾。5、甲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每月进行考核,进行量化计分。6、在承包期内如因甲方的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保洁面积、服务区域等)作重大调整的,甲方应以乙方的实际作业量变动情况为依据调整乙方的服务费,但计价标准不得高于乙方报价文件中响应的类似服务项目的单位计价标准。7、按半年度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清运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供货单位相符且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发票,如税务部门或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乙方除了及时补开等额的正规发票外,须向甲方支付相当票面金额二倍的赔偿。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3、劝阻、制止乱扔乱倒垃圾行为。4、清运时间、人员等变动时,及时通知甲方。5、垃圾由收集点清运至处置中心。6、节假日期问应增加人员:有重大活动时,及时增派人手,加强相关工作。7、乙方要重视安全生产,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排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8、承包期内的各种人员伤亡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9、乙方按约定交纳1.78万元履约保证金,甲方待合同期满并按合同规定考核合格扣除各种罚款和违约金后无息退还。七、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问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九、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款项支付供应商提供正式票据。1、乙方提供正式票据,按半年支付的方式付款。甲方根据月考核的检查考核情况支付每坐年的服务价款。2、服务期内,若因政策、政府职能部门变更等原因而导致中标人的服务范围或内容作出调整的,供需双方须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并以实际作业量为最终服务价款的结算依据,计价标准不得高于报价文件中响应的同类服务项目的单位计价标准。本协议费用包括:1、服务款、标识标志的印制,人工、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管理、保修、招标代理、验收抽检的检测费用等一切税金和费用:2、承包区域内提供垃圾清运、管理人员费用、垃圾清运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教育培训费、暂住费、意外伤害险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及机械、水电费、工具材料费、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包括工人冬、夏装工作服、反光衣等)、企业应缴税金、保险(包括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和应得利润、应急、物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十一、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迪究相关损失:1、连续两次考核得分在75以下(含两次)的:2、在上级组织检查中因人为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3、在重大活动期问,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4、被新闻媒体或上级领导批评又不积极整改的:5、承包期间人员缺少,上下班时问不能保证,管理人员劝说无效的6、将项目转包的:7、承包期问出现投诉或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8、被市领导公开点名批评两次的:9、生活垃圾未运至采购人指定处理场所两次及以上的。10、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11、不履行中标承诺中任一条承诺的。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由于政策、计划变更等原因,需收回承包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实支付实际垃圾清运费用。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乙方在工作中,如人员(或车辆)缺少,每人(或每车)每天扣款400元并按相关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服务考核实施要求扣分。3、垃圾未按规定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处置中心,罚款1000元/次处理并按相关考核实施要求扣分。4在突击卫生工作中,不按甲方要求加派人手增强工作的,扣款200元/人次并按相关服务考核实施要求扣分。5、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如出现违约情况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迫究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全额赔偿。6、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各项维权费用。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廷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承包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若项目运营期内每年考核合格,甲乙双方可续签合同。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执,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4.本协议考核单位为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67月日签字日期:306年7月2日见证方:见证方:鉴证日金华市罗店镇集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考核实施细则序号考核项目具体要求分值评分标准扣分1管理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四定”(定路段、定人员、定形式、定职责)方案薪酬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制度等51、四定方案未及时上报,有一项不落实扣1分2、保洁人员每少一人扣0.5分,管理人员每少一人扣1分,保洁设备每少一台扣1分,扣完为止3、内部管理考核台账不完善的,每次扣1分4、突发事故、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制度缺失,每项扣1分2道路保洁1、路面清扫保洁到位,达到五无五净(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泥积水、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五净即: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图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沟槽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备整齐干净)。2、道路保洁按时完成。3、人行道无垃圾。4、定期清理垃圾房(箱),保持外观整洁。351、未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保洁或有漏扫路段的发现一处扣2分2、路面及人行道有较多垃圾发现一处扣0.5-2分3、垃圾桶(果壳箱)外观卫生状况较差,或垃圾满溢,发现一处扣0.5-2分4、道路路面积尘未及时清扫,每发现一外扣0.5-2分5、清扫保洁时将垃圾扫入窨井、雨水井、河道、绿地、沟渠等,发现一起扣3分6、作业工具乱堆乱放的,发现一起扣1分7、保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在岗,每发现一人扣0.5分3道路冲酒按要求完成规定路段的路面冲酒作业101、洒水车未安装提示音乐、音量调装置或警示灯缺失破损的,发现一处扣1分2、在22:00-7:00期间洒水作业仍播放提示音乐造成投诉的,发现一起扣1分3、洒水车每天按规定的道路、次数完成路面冲洒工作,无故不洒或漏洒,每发现一次扣1分4、车行道有较大面积的泥沙等污染未及时冲洗,如确因考核对象工作疏漏而造成的,每发现一处扣1-2分5、洒水时未避让行人发生投诉的,每次扣1分6、冬季2摄氏度以下应停止清洗和洒水导致投诉或交通事故发生,每次扣3分4绿化及绿道保洁绿化隔离带(含小块绿地)内无明显垃圾。20绿化隔离带不得有垃圾,发现一处扣0.5-1分清理绿化带垃圾时不得破坏绿化植物,发现一起扣0.5分5文明作业小心执扫,不乱倒垃圾,生活垃圾按规定运往垃圾中转站。车辆停放适当,保持车容整洁,作业时衣冠整齐,有明显的公司标记,并确保安全。101、未经相关部门允许,在马路上或者其他保洁区域焚烧树叶、杂物以及清扫的生活垃圾不按规定运往中转站的发现一次扣3分2、将垃圾(沙土、灰尘)扫入、倒入窖井或绿化带内的发现一次扣0.5-2分3、保洁人员拾荒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4、环卫工人着装不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未穿反光工作服、穿拖鞋、5文明作业小心执扫,不乱倒垃圾,生活垃圾按规定运往垃圾中转站。车辆停放适当,保持车容整洁,作业时衣冠整齐,有明显的公司标记,并确保安全。10工作帽歪戴等现象),每发现一次扣1-2分5、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睡觉、抽烟、喝酒、聚众打牌等不良行为,每次扣1-2分6、保洁员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每次扣0.5-1分7、保洁人员未按规定作业造成投诉的,每次扣1分8、保洁人员与市民相互间争吵直至打斗的每人每次扣2分6垃圾清运1、每天上、下午各收集清运一次,垃圾按规定运往垃圾中转站2、清运车辆性能良好,年检合格,并经过保险,整车密封性好,运输过程不撤漏、无外挂,不得污染道路3、垃圾容器及周边保持整洁干净101、未按规定收集清运垃圾每发现一处扣0.5-2分2、运输途中抛洒、滴漏造成路面污染的每发现一次扣0.5-2分3、垃圾容器及周边卫生状况较差,发现一次扣0.5-2分4、清运车辆停放位置不当,影响交通、行人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5、垃圾清运车辆承接本项目外的其他运输业务的,每次扣1分6、清运人员未按规定作业造成投诉的,每次扣1分7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整改任务101、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或重大活动期间失分或上级布置突击性任务造成失分的,每次扣3分2、因新闻媒体、网络公开曝光或群众来电反映有不文明作业、服务态度差、工作不到位等情况,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1-3分3、对领导批件、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检查组查出存在的问题没有7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整改任务10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合计罗店镇2026-2028年集镇道路环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JHTX-ZFCG2026001-c01项目合同采购人: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中标人:浙江利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月项目名称:罗店镇2026-2028年集镇道路环卫保洁及衣村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JHTX-2FCG2026001-c01甲方:(买方)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乙方:(卖方)浙江利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罗店镇2026-2028年集镇道路环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罗店镇集镇道路环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2、各类检查、评比活动中,甲方安排的其它突击任务。二、合同金额及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本次签约采用1+1模式签约,首期服务期限:自年_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共它违约行为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在续约下一年合同,2年服务期内均考核合格的,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1年服务期合同。两年合同总价为(大写):叁佰伍拾陆万元(¥3560000元)人民币,本次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柒拾捌万元(¥1780000元)人民币。三、服务范围:罗店集镇、工业区以及镇域内交通道路的清扫保洁、沿街垃圾收集清运、道路洒水降尘,兰溪路口停车场和公厕的环卫保洁,罗店辖区25个行政村、盘前部队前和十四中对面的垃圾清运、大件投放点清运、镇域内临时出现的成堆垃圾清运处置,临时清扫任务,中转站运维管理和垃圾外运至雅金焚烧厂:北山社区5个垃圾分类站点的四分工作。四、人员、设备配置及工作内容情况表(1)集镇道路保洁范围及长度情况表序号道路名称起至长度(K)1工业区道路周边背街小巷0.92北山公路十四中对面部队入口至游客中心23水厂路八一路至北山路0.44明智路(镇府后街)全段0.35府前街(花卉街与菜场路中间)全段0.36镇府路全段0.37花卉街全段0.38无名路及与菜场路链接道路(花卉街与菜场路中间连接通道)无名路全段、连接通道共4段0.69菜场路全段0.310菜场停车场停车场及周边通道0.0811牧羊路(北山路黑鱼馆到智者街连接路段)全段0.312兰溪路口停车场、公厕0.313罗店文化礼堂操场及周边背街小巷0.314大仙路无名路中天云望东门门前无名路0.415停车场菜场路与智者街交叉路口0.1516智者街游客中心至智者寺景区口0.517创业路北山路至高速桥洞0.718南线绿道山下曹到仙桥山口冯村交界处3.619创学路全段0.520创文路全段0.521同舟路全段0.722同业路全段0.823云计算中心周边无名道路1.124合计15.33(2)集镇道路保洁工作内容:集镇道路保洁工作内容:(1)严格执行“四定”(定路段、定人员、定形式、定职责)方案。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听从业主统一安排和调度,并在规定时问内完成所指定的任务和指令。(2)保洁范围及内容:墙到墙,合道路、绿化隔离带、人行道、两侧绿化带(花坛)的清扫保洁,沿街垃圾(合果壳箱、垃圾桶内)收集清运,卫生死角清除。每天确保8小时保洁。(3)作业说明:每日按规定时间完成两次普扫,首次普扫(机扫)1、2.11、12月必须在早上8:30以前完成:共余月份必须在早上7:30以前结束。第二次普扫中午12:30至14:30之问完成(夏季高温期问视情况调整作业时间,报批业主同意)。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快速保洁电瓶车2辆)。绿化区每天进行保洁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整治。(4)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按建设部标准执行,即达到“四无、五净”,即:无零星垃圾、杂物、瓦砾:无果皮、纸屑、烟蒂:无积灰泥、积水、污物:无堵塞阴井、沟眼:路面净、边角净、树穴净、阴井沟眼净、花坛周围及护栏净。创学路、创文路、同舟路、同业路、云计算中心云计算中心(西侧、南侧、东侧无名道路)3南线绿道山下曹到仙桥山口冯村交界处13洒水车集镇范围1酒水车1辆4垃圾清运集镇范围内2配备电瓶车2辆农村范围内2配备电自卸车2辆易腐垃圾车驾驶员1易腐垃圾清运车1辆铲车驾驶员1铲车1辆5中转站勾臂车驾驶员1勾臂车1辆辅助工16合计24车辆8辆本保洁项目必须按要求至少配足14名保洁员及其他工作人员,1名管理人员,洒水车1辆,电瓶车2辆,自卸车2辆,易腐垃圾车1辆,铲车1辆。垃圾清运车辆须对车辆进行统一标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车辆的费用,包合中标人配置车辆的配置费用(折旧费)、全部车辆(包括中标人配置的车辆,采购人提供的车辆)的保险费、营运费(含燃油费)、维修费、车辆年检费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总价中包合车辆的费用。(4)、镇区、行政村垃圾清运范围及车辆配置:序号岗位名称人员配置设各配置1垃圾清运员4人侧挂式翻桶电瓶车2辆,垃圾清运自卸车2辆,易腐垃圾车1辆,铲车1辆。2铲车驾驶员1人3易腐垃圾车驾驶员1人各注:罗店辖区25个行政村、盘前部队前和十四中对面的垃圾清运、大件投放点清运、镇域内临时出现的成堆垃圾清运处置,临时清扫任务,中转站运维管理和垃圾外运至雅金焚烧厂:北山社区5个垃圾分类站点的四分工作。25个清运村明细(西吴村、后溪河村、前庄头村、三甲山村、白望山村、麻车村、石墙脚村、西旺村、罗大门村、建新村、里宅村、盘前村、大舍塘村、九龙村、羊甲山村、弹子下村、鹿村、山下曹村、玲珑岩村、王包地村、和尚辽村、放生塘村、唐村、姚垄村、迎峰村。)(5)镇区、行政村垃圾清运内容:(1)垃圾清运实行“定时、定点、定人、定车”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按规定的清运时间,做到及时到点清运。(2)清运人员应统一着装,爱护分类设施设备,杜绝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等不良现象发生。(3)清运公司应对清运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文明清运。(4)清运车辆应做到统一标识、分类清运。由清运公司定期对清运车辆进行清洗、检修,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完好。垃圾清运车厢应做到密闭化,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扬酒、泄漏造成沿路的污染。(5)清运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装倒垃圾桶时应轻拿轻放,尽量做到不扰民,要防止垃圾倾倒时发生外溢掉落的现象,确保清运后投放点周围环境的整洁。(6)确保道路、公共设施、环卫设施等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沿街果壳箱、垃圾桶、道路保洁人员清扫垃圾采用侧挂式翻桶电瓶车收集直运至垃圾中转站。行政村清运人员采用自卸式清运车将收集的垃圾直运至垃圾中转站。(6)中转站运营管理部分①中转站管理内容:a、集镇及各行政村垃圾运往中转站压缩处理。b、严格按中转站管理要求操作,做到垃圾及时压缩,清运及时,中转站周边保持清洁,作业完毕及时清理。c、压缩好的其他垃圾用8吨勾臂车清运至雅畈焚烧厂。d、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e、加强安全教育,一线工作人员统一着装。②中转站运营管理人员、车辆配置序号岗位配置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备注1驾驶员18吨勾臂车1辆压缩箱体2只2辅助工1机械设备:勾臂车1辆,压缩箱体2只。配备1名辅助工,1名驾驶员。(7)“两定四分”垃圾投放点保洁标准:(1)5个两定四分点位,运行时间:6:00-21:00。(2)运行标准:保持地面及周边干净,无垃圾堆积,垃圾桶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污水外溢现象。(3)投放点垃圾桶每天上午10点前及20点前,垃圾必须清运一次,其他时间段做到垃圾即满即清。五、监督考核及奖励机制1.考核办法为提升环境卫生水平,根据有关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的标准及考核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作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考核的依据。考核实施机构: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2、考核对象:负责环卫保洁的服务单位3、考核时间:每季度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实施机构确定。4考核方式:考核采用不定期考核和季度考核相结合,其中不定期考核得分在季度最终考核得分中占比30%,季度考核得分在最终季度考核得分中占比70%。不定期考核:季度内不定期不定人员随机抽选道路现场进行考核。对环卫保洁不合理、不到位、不达标现象进行扣分,具休扣分情况参照考核细则,不定期考核即日常考核及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检查时的工作表现考核,考核时间、考核路段由考核方随机抽取。对巡查发现问题,以口头通知、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告知,对规定时问内不子整改或又不说明理由的,作为季度考核的扣分依据。不定期考核每季度1-3次,按平均得分计最终考核得分。季度考核:由考核实施单位自行成立考核成员库,每季度随机抽取相应人员、随机抽取考核路段进行考核。季度考核每季度1次,单次得分即最终考核得分。5、考核标准及奖罚制度:考核小组在完成考核后应及时向承包人通报考核结果,以便及时改进。(1)季度考核总分XW90分,全额支付季度养护经费。(2)季度考核总分85≤X连续两个季度以上考核总分85≤(3)季度考核总分80(4)季度考核总分75≤≤80,支付季度养护经费的75%。(5)季度考核总分X75,或未按业主要求完成应急任务的,支付季度养护经费50%。(6)一年内两个季度在75分以下的,或未按业主要求完成应急任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六、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款。2、如乙方出现协议的违约情形,甲方有权行使约定权利。3、负责协调好乙方前期的进场工作。4、协助乙方协调因建设工程对清运工作产生影响的矛盾。5、甲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每月进行考核,进行量化计分。6、在承包期内如因甲方的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保洁面积、服务区域等)作重大调整的,甲方应以乙方的实际作业量变动情况为依据调整乙方的服务费,但计价标准不得高于乙方报价文件中响应的类似服务项目的单位计价标准。7、按半年度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清运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供货单位相符且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发票,如税务部门或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乙方除了及时补开等额的正规发票外,须向甲方支付相当票面金额二倍的赔偿。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3、劝阻、制止乱扔乱倒垃圾行为。4、清运时间、人员等变动时,及时通知甲方。5、垃圾由收集点清运至处置中心。6、节假日期问应增加人员:有重大活动时,及时增派人手,加强相关工作。7、乙方要重视安全生产,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排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8、承包期内的各种人员伤亡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9、乙方按约定交纳1.78万元履约保证金,甲方待合同期满并按合同规定考核合格扣除各种罚款和违约金后无息退还。七、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问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九、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款项支付供应商提供正式票据。1、乙方提供正式票据,按半年支付的方式付款。甲方根据月考核的检查考核情况支付每坐年的服务价款。2、服务期内,若因政策、政府职能部门变更等原因而导致中标人的服务范围或内容作出调整的,供需双方须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并以实际作业量为最终服务价款的结算依据,计价标准不得高于报价文件中响应的同类服务项目的单位计价标准。本协议费用包括:1、服务款、标识标志的印制,人工、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管理、保修、招标代理、验收抽检的检测费用等一切税金和费用:2、承包区域内提供垃圾清运、管理人员费用、垃圾清运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教育培训费、暂住费、意外伤害险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及机械、水电费、工具材料费、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包括工人冬、夏装工作服、反光衣等)、企业应缴税金、保险(包括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和应得利润、应急、物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十一、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迪究相关损失:1、连续两次考核得分在75以下(含两次)的:2、在上级组织检查中因人为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3、在重大活动期问,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4、被新闻媒体或上级领导批评又不积极整改的:5、承包期间人员缺少,上下班时问不能保证,管理人员劝说无效的6、将项目转包的:7、承包期问出现投诉或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8、被市领导公开点名批评两次的:9、生活垃圾未运至采购人指定处理场所两次及以上的。10、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11、不履行中标承诺中任一条承诺的。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由于政策、计划变更等原因,需收回承包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实支付实际垃圾清运费用。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乙方在工作中,如人员(或车辆)缺少,每人(或每车)每天扣款400元并按相关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服务考核实施要求扣分。3、垃圾未按规定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处置中心,罚款1000元/次处理并按相关考核实施要求扣分。4在突击卫生工作中,不按甲方要求加派人手增强工作的,扣款200元/人次并按相关服务考核实施要求扣分。5、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如出现违约情况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迫究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全额赔偿。6、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各项维权费用。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廷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承包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若项目运营期内每年考核合格,甲乙双方可续签合同。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执,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4.本协议考核单位为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67月日签字日期:306年7月2日见证方:见证方:鉴证日金华市罗店镇集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考核实施细则序号考核项目具体要求分值评分标准扣分1管理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四定”(定路段、定人员、定形式、定职责)方案薪酬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制度等51、四定方案未及时上报,有一项不落实扣1分2、保洁人员每少一人扣0.5分,管理人员每少一人扣1分,保洁设备每少一台扣1分,扣完为止3、内部管理考核台账不完善的,每次扣1分4、突发事故、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制度缺失,每项扣1分2道路保洁1、路面清扫保洁到位,达到五无五净(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泥积水、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五净即: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图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沟槽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备整齐干净)。2、道路保洁按时完成。3、人行道无垃圾。4、定期清理垃圾房(箱),保持外观整洁。351、未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保洁或有漏扫路段的发现一处扣2分2、路面及人行道有较多垃圾发现一处扣0.5-2分3、垃圾桶(果壳箱)外观卫生状况较差,或垃圾满溢,发现一处扣0.5-2分4、道路路面积尘未及时清扫,每发现一外扣0.5-2分5、清扫保洁时将垃圾扫入窨井、雨水井、河道、绿地、沟渠等,发现一起扣3分6、作业工具乱堆乱放的,发现一起扣1分7、保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在岗,每发现一人扣0.5分3道路冲酒按要求完成规定路段的路面冲酒作业101、洒水车未安装提示音乐、音量调装置或警示灯缺失破损的,发现一处扣1分2、在22:00-7:00期间洒水作业仍播放提示音乐造成投诉的,发现一起扣1分3、洒水车每天按规定的道路、次数完成路面冲洒工作,无故不洒或漏洒,每发现一次扣1分4、车行道有较大面积的泥沙等污染未及时冲洗,如确因考核对象工作疏漏而造成的,每发现一处扣1-2分5、洒水时未避让行人发生投诉的,每次扣1分6、冬季2摄氏度以下应停止清洗和洒水导致投诉或交通事故发生,每次扣3分4绿化及绿道保洁绿化隔离带(含小块绿地)内无明显垃圾。20绿化隔离带不得有垃圾,发现一处扣0.5-1分清理绿化带垃圾时不得破坏绿化植物,发现一起扣0.5分5文明作业小心执扫,不乱倒垃圾,生活垃圾按规定运往垃圾中转站。车辆停放适当,保持车容整洁,作业时衣冠整齐,有明显的公司标记,并确保安全。101、未经相关部门允许,在马路上或者其他保洁区域焚烧树叶、杂物以及清扫的生活垃圾不按规定运往中转站的发现一次扣3分2、将垃圾(沙土、灰尘)扫入、倒入窖井或绿化带内的发现一次扣0.5-2分3、保洁人员拾荒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4、环卫工人着装不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未穿反光工作服、穿拖鞋、5文明作业小心执扫,不乱倒垃圾,生活垃圾按规定运往垃圾中转站。车辆停放适当,保持车容整洁,作业时衣冠整齐,有明显的公司标记,并确保安全。10工作帽歪戴等现象),每发现一次扣1-2分5、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睡觉、抽烟、喝酒、聚众打牌等不良行为,每次扣1-2分6、保洁员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每次扣0.5-1分7、保洁人员未按规定作业造成投诉的,每次扣1分8、保洁人员与市民相互间争吵直至打斗的每人每次扣2分6垃圾清运1、每天上、下午各收集清运一次,垃圾按规定运往垃圾中转站2、清运车辆性能良好,年检合格,并经过保险,整车密封性好,运输过程不撤漏、无外挂,不得污染道路3、垃圾容器及周边保持整洁干净101、未按规定收集清运垃圾每发现一处扣0.5-2分2、运输途中抛洒、滴漏造成路面污染的每发现一次扣0.5-2分3、垃圾容器及周边卫生状况较差,发现一次扣0.5-2分4、清运车辆停放位置不当,影响交通、行人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5、垃圾清运车辆承接本项目外的其他运输业务的,每次扣1分6、清运人员未按规定作业造成投诉的,每次扣1分7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整改任务101、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或重大活动期间失分或上级布置突击性任务造成失分的,每次扣3分2、因新闻媒体、网络公开曝光或群众来电反映有不文明作业、服务态度差、工作不到位等情况,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1-3分3、对领导批件、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检查组查出存在的问题没有7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整改任务10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合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环卫保洁 垃圾清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