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采购合同公告(白河县公安局2026)
一、合同编号:SXLW-AK-CG-202613
二、合同名称:白河县武警中队营房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SXLW-AK-CG-202613
四、项目名称:白河县武警中队营房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白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白河县南台路50号
联系方式:15319803828
供应商(乙方):安康市秦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城关镇旬白路36号
联系方式:152915596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房屋维修
1(批)
¥286,793.76
¥286,793.76
无
合同金额: 286,793.76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陆仟柒佰玖拾叁元柒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27日至2026年09月26日
履约地点:白河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7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中队0002.pdf
白河县公安局
2026年07月21日
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白河县武警中队营房改造项目陕西省建设厅制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白河县公安局承包人(全称):安康市秦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白河县武警中队营房改造项目。工程地点:白河县构机镇凉水村。结构形式:层数:建筑面积:m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资金来源:车级则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白河县武警中队营房改造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及招标工程量消单全部内容。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必须苑保在约定工期内完成项日招标所有内容,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278计划工日期:22449月26四、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2.工安全控制要求,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一切因施工造成和诱发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自行承担。8.文明和谐施工:产格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规定施工,路实好工地“六个百第1页共37页分之百”要求,处理好施工区域周边的群众诉求问题和矛盾,严禁因施工造成群访,确保施工文明和谐,社会稳定,因工程施工出现重大信访和社会矛盾,或出现安全事故的,将严厉追究施工公司和相关人员责任。4.农民工工资: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签订三方协议,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拖欠行为,将严厉查处并记入不良记录。五、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小写)¥:286793.76元。(大写):贰拾捌万陆仟柒佰玖拾叁元柒角陆分(人民币)。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该项目约定不因主材价格市场波动而调价。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当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约定内容为准).1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7.施工设计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第2页共37页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月20日合同订立地点:白河县公安局本合同双方约定_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要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守约方为维护权益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发包人:白河县公安局承包人:安康市秦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白河县城关镇邮政编码:725800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36号邮政编码:725899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915-7822303开户银行:陕西省白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707100101201000015667第3页共3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