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21

行政区划:

省级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云南中保联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51101000029462449
五、合同编号:4530000HT202617883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保安服务
详见附件

1.00
240480
24048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周鑫
联系电话:15912982615
传真:/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博欣商务楼办公区保安服务合同(1).pdf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博欣商务楼办公区保安服务合同甲方: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乙方:云南中保联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昆明市广福路8号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博欣商务楼办公区保安服务合同甲方: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乙方:云南中保联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博欣商务楼办公区保安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共同信守。一、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博欣商务楼办公区保安服务。(一)守护目标区域:云南省委政法委博欣商务楼门岗值守及办公楼区域内的安全值守、巡查。(二)派驻保安人数及工作时间1.保安人数:6人2.工作时间:分三班,每班8小时,24小时轮班值守。二、合同总价一年费用人民币240480.00元(贰拾肆万零肆佰捌拾元整)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合作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用。从2026年1月起,2026年度每位保安员月度保安费比2025年标准上涨498.3元,本次上涨费用中,400元专项用于提高保安员薪酬待遇,该部分薪资差额从2026年1月开始予以补发。—1—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保安执勤相关的资料和规章制度。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好保安人员的监督、考核工作,守护工作中发现问题可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对工作表现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保安人员,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乙方应在接到整改通知(含电话通知)两天内向甲方反馈整改或者处理情况。3.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制定守护目标区岗位职责、管理工作制度及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和相关的日常工作措施等。要求内部职工及相关人员支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守护目标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4.遇紧急突发事件(如抢劫、盗窃、火灾、其它人为或自然灾害等),甲方有权在本合同区域内调用、调整保安人员的工作岗位及守护目标岗位。5.甲方的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对于消防管理的规定。应在防范区域按照消防规定标准配备防火、灭火器材;对重点部门必须配备防盗报警设施。6.不得要求乙方保安人员做超出本合同职责规定的其它工作。7.甲方有要求乙方调换保安人员的权利。8.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9.甲方仅与乙方存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概不受理乙方保安人员的个人行为,乙方保安人员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职—2—责所做的行为属保安人员的个人行为。(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维护守护目标区域治安秩序,协助甲方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失泄密、防自然灾害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可疑情况,防止治安事件的发生,为甲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确保守护目标区域的安全。目标区内一旦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执勤人员应果断处置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双方主管领导报告。2.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建立有效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与甲方工作联系的负责人。严格审核人员条件,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对保安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岗位培训,提高派驻保安人员各项素质。执勤的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着装整洁、文明执勤、仪表端庄、语言规范、不脱岗睡岗、不迟到早退,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3.依法维护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按时支付保安人员的劳动报酬。对执勤上岗的保安人员配发符合标准的服装、标志、工作证件、保安器械。4.对甲方存在的治安、消防隐患有责任书面通知甲方进行整改,并主动配合甲方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派驻的保安人员要主动、认真做好节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5.对甲方工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严禁失泄密,如造成失泄密,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追究乙方责任。6.对甲方提出不适合继续在本合同区域执勤的保安人员,应—3—及时更换。妥善管理、使用甲方移交的设施、器材、用具,因人员的过错对甲方财产损坏的照价予以赔偿。7.依据合同向甲方收取保安服务费。四、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五、合同价款结算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合同一年签一次,一次性支付一年费用240480.00元(贰拾肆万零肆佰捌拾元整)。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由乙方开具合法、足额、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内容相符的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支付合同款240480.00元,人民币金额(大写)贰拾肆万零肆佰捌拾元整。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六、违约责任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乙方若把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公司,一经发现,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按已转包或分包的项目总费用的100%赔偿给甲方。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暴力治安刑事案件外,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因乙方保安执勤人员严重失职(严重失职包括:事—4—件发生时,出现缺岗、空岗、脱岗;保安临阵脱逃,不采取任何措施;保安人员未实施必要的安保行为如巡逻、值班等),守护目标区域发生盗窃等致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失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刑事、治安案件的,乙方按法院裁决赔偿。2.若甲方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损失或乙方已提出合理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甲方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3.保安人员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和守护目标区域内因公伤残、死亡,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因甲方违反合同条款造成人员伤亡,由甲方承担责任。七、其他事项(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5—甲方: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电话:0871—63992998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乙方:云南中保联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