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产品质量检验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教育局2026)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教育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教育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31101000029412180
五、合同编号:11N01020615X20265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产品质量检验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112000
112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教育局
联系人:徐瑞
联系电话:15292859870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4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同书.pdf
1观园路市统建房规划六路校区建设项目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质量鉴定合同合同编号:JK&JC-02-2026-19&JC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同书工程名称:观园路市统建房规划六路设项目委托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教育局(甲方)受托方:新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日期:2026年7月17日观园路市统建房规划六路校区建设项目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质量鉴定合同甲方:(委托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教育局乙方:(受托方)新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就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教育局房屋质量鉴定项目工程检测(鉴定)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内容:对该工程教学楼、体艺楼、学生食堂、卫生间、值班室及大门、防空地下室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鉴定)。第二条、工作条件及协作事项: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甲方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进场检测时间,并为检测(鉴定)做好准备工作。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1、履行期限: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4日。2、履行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第四条、依据标准及方式:1、本项目检验按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进行2、检测结果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受托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第五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一)检测(鉴定)费用:检测面积其中教学楼16340.27m、体艺楼4973.57m、学生食堂3742.43m、卫生间596.40m、值班室及大门170.00m、人防部分6313.30m,共计32135.97m,单价(含税)3.5元/每平米,税率6%,检测(鉴定)费(含税总合计)112000元,大写:拾壹万贰仟元整,其中,不含税价款为105660.38元,增值税为6339.62元。(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1)种:1.鉴定完成后取报告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检测(鉴定)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预付检测费总价的%,计元,鉴定完成出具报告并经甲方所在地住建部门认可后/日内,支付检测费总价的/%,计/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检测费专用发票。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预付款。第六条、检验质量申诉:甲方收到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之后,如对报告有异议,在收到报告后的十五日内可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诉,由乙方组织复查后出具补充说明,如再有异议,可委托《国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另行检测鉴定。如双方协商未果,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一方擅自违约,违约方需承担本合同总额5%(具体比例可根据实际谈判确定在5%-10%之间)的违约金。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1律效力。第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未果,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本合同终止。委托方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教育局法定代表人苗慧联系电话136999585959联系人杨韵涛联系电话17699665959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邮政编码830000传真号码/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发展支行账号0000020000110079777682税号1165010501020615XD受托方单位名称新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宁联系电话13070435598委托代理人张雪明联系电话13565847969联系人张雪明联系电话13565847969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582号邮政编码830054传真号码0991-431348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昆仑路支行账号30006401040003414行号103881000646税号91650104729170514D委托方签字盖章2026年7月1日受托方签字盖章7772026年月1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品质量检验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