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口闸建设 分水闸建设 渠道建设采购合同公告(高台县南华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GJZC2026CS043

二、合同名称:高台县2026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南华镇墩仁村地下水超采治理渠道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GJZC2026CS043

四、项目名称:高台县2026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南华镇墩仁村地下水超采治理渠道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高台县南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华镇南苑社区南街31号
联系方式:18293650068
供应商(乙方):高台县泓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新坝镇西大村七社
联系方式:150093657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高台县2026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南华镇墩仁村地下水超采治理渠道建设项目
1(项)
¥1,696,318.09
¥1,696,318.09
在墩仁村衬砌渠道10.59公里,修建车桥 25座、并配套分水闸、地口闸共1059个 。具体施工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合同金额: 1,696,318.09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陆仟叁佰壹拾捌元零玖分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南华镇墩仁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高台县2026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南华镇墩仁村地下水超采治理渠道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pdf
高台县南华镇人民政府
2026年07月22日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高台县2026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南华镇墩仁村地下水超采治理渠道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pdf

(GF—2026-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高台县南华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高台县泓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高台县2026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南华镇墩仁村地下水超采治理渠道建设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高台县2026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南华镇墩仁村地下水超采治理渠道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高台县南华镇墩仁村3.资金来源:2026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4.工程内容:在墩仁村衬砌渠道10.59公里,修建车桥25座、并配套分水闸、地口闸共1059个。具体施工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5.工程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二、合同工期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1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6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玖万陆仟叁佰壹拾捌元零玖分(小写:1696318.09元);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玖万陆仟叁佰壹拾捌元零玖分(小写:1696318.09元);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王芳身份证号码:******************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甘262191942370六、合同文件构成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除外);7(7)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形式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专用合同条款及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206合同于月2日签订。年月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合同在高台县南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8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9(以下为签字盖章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22225015318038W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4MA71K93N11地址:高台县南华镇南苑社区南街31号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新坝镇西大村士社邮政编码:734300邮政编码:7343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刘万兵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293650068电话:15009365766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县支行账号:账号:2718910104001135410(GF—2026-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高台县南华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高台县泓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高台县2026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南华镇墩仁村地下水超采治理渠道建设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高台县2026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南华镇墩仁村地下水超采治理渠道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高台县南华镇墩仁村3.资金来源:2026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4.工程内容:在墩仁村衬砌渠道10.59公里,修建车桥25座、并配套分水闸、地口闸共1059个。具体施工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5.工程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二、合同工期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1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6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玖万陆仟叁佰壹拾捌元零玖分(小写:1696318.09元);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玖万陆仟叁佰壹拾捌元零玖分(小写:1696318.09元);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王芳身份证号码:******************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甘262191942370六、合同文件构成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除外);7(7)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形式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专用合同条款及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206合同于月2日签订。年月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合同在高台县南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8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9(以下为签字盖章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22225015318038W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4MA71K93N11地址:高台县南华镇南苑社区南街31号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新坝镇西大村士社邮政编码:734300邮政编码:7343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刘万兵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293650068电话:15009365766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县支行账号:账号:27189101040011354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口闸建设 分水闸建设 渠道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