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项目谋划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2026)



一、合同编号: 11011826210200012780-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密云区‘十五五’时期密云水库水源保护重大投资项目谋划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826210200012780-XM001
四、项目名称: 密云区‘十五五’时期密云水库水源保护重大投资项目谋划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本级)
地 址: 北京市密云区新北路18号
联系方式: 69041134
供应商(乙方): 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密云区‘十五五’时期密云水库水源保护重大投资项目谋划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07.6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6-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7-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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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密云区“十五五”时期密云水库水源保护重大投资项目谋划技术服务合同.pdf

2026-59-132密云区‘十五五’时期密云水库水源保护重大投资项目谋划技术服务合同2026年6月1委托方(甲方):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228000107959W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区新北路18号法定代表人:季吉联系人:单远波联系电话:010-69042146受托方(乙方):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9KBJ7JY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1号法定代表人:冯雁11联系人:曹振4联系电话:010-88823077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相关要求,按照《北京市密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密云区“十五五”时期水务发展规划、密云区水网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相关内容,重点对密云区密云水库流域范围内水务领域重点项目进行谋划报告编制,系统梳理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及实施路径,深入推进密云水库水源保护,促进密云水库流域绿色发展,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当地水与外调水,多水源保障首都水安全。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密云区十五五时期密云水库水源保护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工作任务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约定内容如下:第一条工作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对本项目的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密云区十五五时期密云水库水源保护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工作任务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分析密云水库流域范围内水源保护相关现状情况,立足密云水库流域主体功能定位,坚持保护优先、统筹保护与发展,坚持源头控制、系统治理,并与全面提升密云水库流域防洪等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相结合,谋划生成支撑发展路径落地的重大投资项目。开展重大投资项目的基础性研究,保证谋划成果符合《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管2理办法》、《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密云区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最终储备进入市级重大项目储备库项目总投资额应不低于22亿元。第二条服务期限、成果交付地点和履行方式1.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若届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特别是项目谋划入库)尚未完成,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予以顺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需要调整工作进度的情况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确定调整方案。2.成果交付地点为甲方住所地。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2211.甲方负责项目的组织工作,根据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供背景资料。2.协调相关单位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工作条件。3.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义务。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委托服务内容,并及时根据甲方意见对成果文件进行补充完善:涉及乙方合作单位之间的研究分工或第三方科研、数据资料、技术服务等合作事宜由乙方另行商洽解决。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明确的基础资料需求清单。3.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的义务。第五条合同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76000.00元(大写:壹佰零柒万陆仟元整)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财政拨款后,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20%,即为人民币2152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乙方完成谋划报告初稿与项目梳理工作并提交甲方验收认可且甲方收到财政拨款后,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340%,即为人民币430400.00元(大写:肆拾叁万零肆佰元整)。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后、谋划项目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入库且甲方收到财政拨款后,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款40%,即为人民币430400.00元(大写:肆拾叁万零肆佰元整)。若乙方最终通过审核入库的金额中非基础设施建设低于5.5亿投资额或基础设施建设低于22亿投资额,则按照减少比例,在40%尾款中进行相应扣减。(按减少比例对本合同服务费总额进行核算扣减)7乙方收款账户:户名: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账号::020004930900469040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第六条工作成果及交付时限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谋划报告、相关附图附件等成果;所有成果需质版装订规范并加盖公章,确保成果可追溯、可查阅。提供份数按甲方要求。2.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3.若遇非乙方原因(如甲方延迟提供资料、延迟支付项目费用或未及时反馈修改意见的情况等)导致乙方无法按时提交的,乙方可相应顺延提交成果的时间且不承担相关责任。第七条工作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的归属工作成果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单独所有,乙方拥有署名权。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工作成果用于项目论证或相关发表工作。公开发表资料若需双方联合署名,甲方指定人员应为第一著作者。第八条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任意一方不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应损失。2.乙方迟延提交合格成果文件的,每迟延一天按照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4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6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经甲方两次验收仍不合格,或最终谋划项目未能达到第一条约定的入库数量和金额要求(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所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条争议解决)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且合同项下费用结清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后无正文,系密云区十五五’时期密云水库水源保护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工作任务项目服务合同签署页)5委托方甲为单位名称(或姓名)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021年6月5日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洁(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签字或盖章)受托方全号单位名称(或姓名)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D2E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章)联系人塘报(签字或盖章)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项目谋划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