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考位设备 灭火器采购合同公告(如皋市应急管理局2026)
项目名称
如皋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点灭火器的选择与使用考位设备
采购单位
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公示时间
2026-07-28 17:21:29
项目预算
120000.0元
如皋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点灭火器的选择与使用考位设备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682-2026-06-0269
二、合同名称:
安全生产考试点灭火器的选择与使用考位设备合同
三、项目编号:
320682-2026-06-0269
四、项目名称:
如皋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点灭火器的选择与使用考位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如皋市行政中心A座10楼
联系方式:
15370685033
供应商(乙方):
徐州市广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漓江路南、银山路东,国家安全科技产业园A13栋
联系方式:
188621051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灭火器的选择和使用实操智能网络考核系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GLA-MHQ
主要标的数量:
3
主要标的单价:
36900.0(元)
合同金额:
1107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7-10
合同公告日期:
2026-07-28
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
灭火器采购合同.pdf
如皋市采购合同甲方:如皋市应急管理局乙方:徐州市广联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编号:320682-2026-06-0269(如皋市应急管理局)(如皋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点灭火器的选择与使用考位设备项目)委托(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货物及其数量如下表: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灭火器的选择和使用实操智能网络考核系统广联科技、GLA-MHQ套336900110700总计(大写)壹拾壹万零柒佰元整¥:110,700元质保期: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壹年(整机)。二、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五、付款:合同履行完毕,通过省级考试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设备使用12个月,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余款。六、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处理。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八、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专用条款;2、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甲方(章):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地址:徐州市铜山区铜山街道安科园A13号楼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驸年月日户名:徐州市广联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账号:16012900000003822026年9月10日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供货及知识产权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1.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2.保修期内:24小时作出相应的问题答复;如电话不能解决问题,维修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如果仍未解决问题的,厂家需要提供相同性能仪器,在维修期内供用户免费备用。3.成交供应商须到采购方提供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进行操作试验,直至运行正常,为仪器操作人员提供必需的免费的操作及维护培训,仪器运转正常后可免培训费提供人员培训。第四条质量保证期外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按乙方磋商响应文件执行。第五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五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第六条货款支付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在乙方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并提交所需单据后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支付货款。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使用考位设备 灭火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