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晋城博物馆)2026)
一、合同编号:11N4066005592026402
二、合同名称:晋城博物馆保安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5992026CCS00084
四、项目名称:晋城博物馆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地 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263号
联系方式:13935650248
供应商(乙方):晋城市保安守押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文峰社区
联系方式:135466194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晋城博物馆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992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晋城博物馆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所有内容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实际应用及需求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实际应用及需求
2.合同金额(元):10992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7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7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6晋城博物馆保安服务外包合同.pdf
晋城博物馆保安服务外包项目合同(11N4066005592026402).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1405992026CCS00084项目名称:晋城博物馆保安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编号:TCW32X2026-1521晋城博物馆保安外包服务合同甲方: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263号乙方:晋城市保安守押有限公司地址: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为确保晋城博物馆的安全,甲方将保安工作外包给乙方,乙方将全面负责甲方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安全工作,在按照《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要求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全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一、月服务内容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的安全服务须根据甲方需求由乙方派驻安全服务人员。服务期间,己方保证提供足够、合格的安全服务人员,对甲方指定工作区域且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恐怖、防破坏和处置涉及文物公共安全乐的紧急事件等工作,协助甲方防止、抢救自然灾害对甲方财产造成损害的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等。第二条乙方所提供之安全服务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确定。第三条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对所派驻的安全服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和管理,统一着装,规范服务。二、乙方提供安全服务服务人员数量及要求第四条根据晋城博物馆安全岗位设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2合同法》之相关规定,乙方需提供满足岗位要求的保安31名。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保安人员均具备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由当地***门出具);(3)服从甲方的相关安保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4)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能满足工作岗位的要求。参加甲方的安防、消防业务知识培训。(5)人员上岗着装由甲方统一指定,以便达到甲方的统一要求。(6)31名保安人员中需有6名具有初级消防操作员资格或消防中控资格。(7)乙方在派驻人员前须经甲方审定。为确认上述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派驻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政审情况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材料。第五条乙方承诺:乙方均已与所派驻甲方提供安全服务之人员订立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且乙方已履行了作为派出单位应履行的全部义务,由此可能引发的劳动争议等相关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第六条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派驻的所有保安人员均具有国家认可的上岗资质,乙方已向所派驻的人员做了安全性教育工作,并依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如所派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包括意外事故)的,由乙方全责处理。第七条保安服务重点工作范围(文物保护重点范围)(1)晋城博物馆主体,包括东、西楼,内部展厅、库区、各楼层公共活动区、通道及出入口,外部主体建筑外墙及楼顶平台,后院及红线范围内。3(2)晋城博物馆停车场车辆停放秩序。(3)晋城博物馆昼夜24小时内外巡查。(4)24小时看护安防监控系统和消防报警系统。第八条保安服务工作职责(1)按要求做好参观人员的有序进入,引导参观人员入馆时要通过安检门方可入馆,协助做好对馆前广场进出车辆的有序停放及安全,确保车辆出入畅通。(2)负责对各陈列展厅展品的守护及指定区域的安全巡查,防止违法分子对外围及内部环境进行破坏。防止游客在场所及展厅内吸烟、闹事、乱丢烟头杂物和闪光拍摄等现象发生,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必要时进行盘查,切实维护正常参观秩序和确保文物的安全。(3)切实做好馆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协助做好馆内消防和用电设施设备的使用工作。经常对展厅的消防设施,防盗监控设施和安全用电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甲方保卫部门反映,确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4)做好闭馆后的清场工作,对重点部位和安全死角进行认真彻底检查,对馆内展厅是否落锁及电源使用情况均做好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工作。(5)熟练掌握安保器械及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各种报警信息,能够根据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的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及时疏散游客。(6)对晋城博物馆内部设施及情况要进行严格保密。第九条值班巡查人员要求(1)昼夜24小时对馆内外区域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2)监督检查监控及巡更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检查馆内所有出入口是否落锁完好,隐蔽盲区地带有无安全隐患。(3)严禁无关人员在馆内逗留,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带班领导和4安全部门报告。(4)做好交接班检查和巡查记录工作。第十条监控中心值班要求(1)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严密监视显示屏内监控点图像,认真做好监控值勤记录、交接班手续,在交接班时要注意交接清情况和动态,本班次未处理完的工作或交办的任务要向下一班次做好书面移交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当班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2)监控值班为固定人员,未经过甲方安全部门审查和允许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换。(3)对监控中心的各类信息要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安全部门批准和陪同,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随意触动设备、拷贝及查看录像等资料。(4)做好报警系统的布、撤防,配合好巡查人员开、闭馆期间的工作。(5)保险柜内的钥匙要做好出入登记、清点和跟踪管理。(6)熟练掌握监控室安、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严格按照监控设备管理操作规程管理和使用。(7)熟练掌握各类情况的处置办法。(8)严禁利用机房设备玩各种游戏、聊天、看电影和不利于网络安全的任何操作。(9)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设备外观清洁无沉积,上岗后、离岗前自觉对本岗位进行整理打扫。第十一条服务人员考核办法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到岗派驻安保人员人数进行月度考核,并据实结算、支付安保服务费用。5三、工作时间及服务期限第十二条乙方派出安全服务人员对甲方指定的区域完成文物安全、游客疏导、应急处置等工作任务。并协助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安全保障工作,工作时间采取包干制,乙方依据甲方工作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任务。第十三条服务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第十四条甲方按照合同分三次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1099260元。上述费用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安全服务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费用。支付进度表支付时间金额第一次(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500000元第二次(2027年1月份)500000元第三次(尾款2027年6月份)99260元合计1099260元备注:尾款99260元,在合同期满,经甲方认定,乙方在工作中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违规行为的前提下全额支付。如有罚款则在尾款中扣除。该服务项目的费用实行包干制(包括工资、各类加班费用(含法定节假日)、符合法律要求的各类保险等全部费用),安全服务提供方在服务期间,甲方可提供在馆内食堂就餐的便利,是否选择由安全服务提供方决定。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第十五条服务费用:按支付进度表据实结算。如有罚款则在尾款中扣除。6第十六条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按季度以财政集中支付形式支付给乙方。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甲方应明确乙方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对乙方安全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安全服务人员。第十八条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执勤器材等,如发生非正常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第十九条乙方安全服务人员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进行调换。如乙方未及时调换人员或其另行派出人员仍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二十条乙方安全服务人员应爱护甲方的财产,因工作疏漏或其个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乙方安全服务人员个人原因或违反甲方规定造成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的,乙方全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由甲方承担。第二十一条乙方对安全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第二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承担合同范围外的职责任务。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按月支付安全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用,提供内部安全服务人员的执勤服装。如乙方与其派出之服务人员之间因工资、保险等原因发生劳动争议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乙方负责安全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7常管理和违纪问题的处理。乙方应对安全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所派往甲方提供服务人员的病、事假审批及人事变动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方可进行。本服务合同期满或中途被撤回的服务人员离岗时,乙方应督促服务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并履行相关离职手续。乙方的派遣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协助甲方对派遣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岗位调动及勤务考核。乙方派遣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完成合同约定的安保工作任务。第二十五条入职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人员,离职时需经过甲方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离职。第二十六条乙方安保工作未达到标准或在安保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整改、罚款等处罚,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发出警告通知书,并通知乙方相关部门要求其及时整改;如不见效,可直接向乙方下达罚款通知书,按月服务费的5%从尾款中扣除。第二十七条如遇重大活动或节假日需加派保安人员或超时执勤时,双方协商确定。第二十八条乙方负责定期对保安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服务跟踪管理,甲方应予以配合。第二十九条乙方负责对保安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以及必要的业务培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召回派往甲方服务的安全人员。第三十条乙方应根据服务甲方的安全服务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5第三十一条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安保服务。本合8同期满后未签订新的合同前,乙方仍然提供服务的,期间产生的服务费用按原合同执行。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中派出安全服务人员的岗位人数和工作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做适当调整。第三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原因(战争、自然灾难、重大政治活动等),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因一方未及时告知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如乙方未与派出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被解除、终止后仍作为派出使用,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期限届满即终止。七、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七条在本协议订立、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第三十八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一份符合甲方要求的履约保函。第三十九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变更失去效力。第四十条本合同之末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冲突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一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9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乙方执两份,其中一份交集中采购机构存档。(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8635603569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开户行:工行晋城市凤翔支行帐号:0506025609200006155行号:1021680025667年5月2日202年5月29日10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1405992026CCS00084项目名称:晋城博物馆保安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编号:晋城博物馆保安外包服务合同甲方: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263号乙方:晋城市保安守押有限公司地址: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为确保晋城博物馆的安全,甲方将保安工作外包给乙方,乙方将全面负责甲方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安全工作,在按照《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要求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全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的安全服务须根据甲方需求由乙方派驻安全服务人员。服务期间,己方保证提供足够、合格的安全服务人员,对甲方指定工作区域且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恐怖、防破坏和处置涉及文物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等工作,协助甲方防止、抢救自然灾害对甲方财产造成损害的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等。第二条乙方所提供之安全服务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确定。第三条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对所派驻的安全服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和管理,统一着装,规范服务。二、乙方提供安全服务服务人员数量及要求第四条根据晋城博物馆安全岗位设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乙方需提供满足岗位要求的保安31名。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保安人员均具备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由当地***门出具);(3)服从甲方的相关安保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4)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能满足工作岗位的要求。参加甲方的安防、消防业务知识培训。(5)人员上岗着装由甲方统一指定,以便达到甲方的统一要求。(6)31名保安人员中需有6名具有初级消防操作员资格或消防中控资格。(7)乙方在派驻人员前须经甲方审定。为确认上述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派驻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政审情况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材料。第五条乙方承诺:乙方均已与所派驻甲方提供安全服务之人员订立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且乙方已履行了作为派出单位应履行的全部义务,由此可能引发的劳动争议等相关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第六条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派驻的所有保安人员均具有国家认可的上岗资质,乙方已向所派驻的人员做了安全性教育工作,并依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如所派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包括意外事故)的,由乙方全责处理。第七条保安服务重点工作范围(文物保护重点范围)(1)晋城博物馆主体,包括东、西楼,内部展厅、库区、各楼层公共活动区、通道及出入口,外部主体建筑外墙及楼顶平台,后院及红线范围内。(2)晋城博物馆停车场车辆停放秩序。(3)晋城博物馆昼夜24小时内外巡查。(4)24小时看护安防监控系统和消防报警系统。第八条保安服务工作职责(1)按要求做好参观人员的有序进入,引导参观人员入馆时要通过安检门方可入馆,协助做好对馆前广场进出车辆的有序停放及安全,确保车辆出入畅通。(2)负责对各陈列展厅展品的守护及指定区域的安全巡查,防止违法分子对外围及内部环境进行破坏。防止游客在场所及展厅内吸烟、闹事、乱丢烟头杂物和闪光拍摄等现象发生,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必要时进行盘查,切实维护正常参观秩序和确保文物的安全。(3)切实做好馆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协助做好馆内消防和用电设施设备的使用工作。经常对展厅的消防设施,防盗监控设施和安全用电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甲方保卫部门反映,确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4)做好闭馆后的清场工作,对重点部位和安全死角进行认真彻底检查,对馆内展厅是否落锁及电源使用情况均做好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工作。(5)熟练掌握安保器械及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各种报警信息,能够根据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的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及时疏散游客。(6)对晋城博物馆内部设施及情况要进行严格保密。第九条值班巡查人员要求(1)昼夜24小时对馆内外区域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2)监督检查监控及巡更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检查馆内所有出入口是否落锁完好,隐蔽盲区地带有无安全隐患。(3)严禁无关人员在馆内逗留,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4)做好交接班检查和巡查记录工作。第十条监控中心值班要求(1)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严密监视显示屏内监控点图像,认真做好监控值勤记录、交接班手续,在交接班时要注意交接清情况和动态,本班次未处理完的工作或交办的任务要向下一班次做好书面移交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当班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2)监控值班为固定人员,未经过甲方安全部门审查和允许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换。(3)对监控中心的各类信息要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安全部门批准和陪同,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随意触动设备、拷贝及查看录像等资料。(4)做好报警系统的布、撤防,配合好巡查人员开、闭馆期间的工作。(5)保险柜内的钥匙要做好出入登记、清点和跟踪管理。(6)熟练掌握监控室安、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严格按照监控设备管理操作规程管理和使用。(7)熟练掌握各类情况的处置办法。(8)严禁利用机房设备玩各种游戏、聊天、看电影和不利于网络安全的任何操作。(9)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设备外观清洁无沉积,上岗后、离岗前自觉对本岗位进行整理打扫。第十一条服务人员考核办法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到岗派驻安保人员人数进行月度考核,并据实结算、支付安保服务费用。三、工作时间及服务期限第十二条乙方派出安全服务人员对甲方指定的区域完成文物安全、游客疏导、应急处置等工作任务。并协助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安全保障工作,工作时间采取包干制,乙方依据甲方工作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任务。第十三条服务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第十四条甲方按照合同分三次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1099260元。上述费用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安全服务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费用。支付进度表支付时间金额第一次(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500000元第二次(2027年1月份)500000元第三次(尾款2027年6月份)99260元合计1099260元备注:尾款99260元,在合同期满,经甲方认定,乙方在工作中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违规行为的前提下全额支付。如有罚款则在尾款中扣除。该服务项目的费用实行包干制(包括工资、各类加班费用(含法定节假日)、符合法律要求的各类保险等全部费用),安全服务提供方在服务期间,甲方可提供在馆内食堂就餐的便利,是否选择由安全服务提供方决定。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第十五条服务费用:按支付进度表据实结算。如有罚款则在尾款中扣除。第十六条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按季度以财政集中支付形式支付给乙方。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甲方应明确乙方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对乙方安全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安全服务人员。第十八条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执勤器材等,如发生非正常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第十九条乙方安全服务人员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进行调换。如乙方未及时调换人员或其另行派出人员仍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二十条乙方安全服务人员应爱护甲方的财产,因工作疏漏或其个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乙方安全服务人员个人原因或违反甲方规定造成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的,乙方全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由甲方承担。第二十一条乙方对安全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第二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承担合同范围外的职责任务。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按月支付安全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用,提供内部安全服务人员的执勤服装。如乙方与其派出之服务人员之间因工资、保险等原因发生劳动争议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乙方负责安全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违纪问题的处理。乙方应对安全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所派往甲方提供服务人员的病、事假审批及人事变动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方可进行。本服务合同期满或中途被撤回的服务人员离岗时,乙方应督促服务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并履行相关离职手续。乙方的派遣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协助甲方对派遣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岗位调动及勤务考核。乙方派遣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完成合同约定的安保工作任务。第二十五条入职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人员,离职时需经过甲方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离职。第二十六条乙方安保工作未达到标准或在安保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整改、罚款等处罚,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发出警告通知书,并通知乙方相关部门要求其及时整改;如不见效,可直接向乙方下达罚款通知书,按月服务费的5%从尾款中扣除。第二十七条如遇重大活动或节假日需加派保安人员或超时执勤时,双方协商确定。第二十八条乙方负责定期对保安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服务跟踪管理,甲方应予以配合。第二十九条乙方负责对保安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以及必要的业务培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召回派往甲方服务的安全人员。第三十条乙方应根据服务甲方的安全服务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第三十一条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安保服务。本合同期满后未签订新的合同前,乙方仍然提供服务的,期间产生的服务费用按原合同执行。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中派出安全服务人员的岗位人数和工作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做适当调整。第三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原因(战争、自然灾难、重大政治活动等),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因一方未及时告知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如乙方未与派出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被解除、终止后仍作为派出使用,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期限届满即终止。七、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七条在本协议订立、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第三十八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一份符合甲方要求的履约保函。第三十九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变更失去效力。第四十条本合同之末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冲突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一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乙方执两份,其中一份交集中采购机构存档。(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开户行:建行晋城分行业务经营部帐号:14001658608050513176行号:105168011015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