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视频制作采购合同公告(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锡市物联网发展办公室)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200-FW2026-10989
二、合同名称:无锡商业航天产业推介活动视频制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200-FW2026-10989
四、项目名称:无锡商业航天产业推介活动视频制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
联系方式:19519928028
供应商(乙方): 无锡奔流财经网情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1890153057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无锡商业航天产业推介活动视频制作
项目编号:JSZC-320200-FW2026-10989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115000.0
项目地点: 市民中心
采购单位: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
联系人姓名: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 19519928028
固定电话: 0510-81821657
2.合同金额: 114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6-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8-20 10:48
合同.pdf
合同条款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锡工信合260022项目名称:无锡商业航天产业推介活动视频制作甲方(委托方):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乙方(服务方):无锡奔流财经网情服务中心1甲方(采购人):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乙方(成交方):无锡奔流财经网情服务中心甲方经过招标采购,确定无锡奔流财经网情服务中心为本次中标人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单位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一、采购项目及合同价格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服务:1、大会主宣传视频(1条)视频围绕无锡商业航天发展亮点,从“高光时刻”“前瞻布局”“未来展望等几方面入手,对深蓝航天、蓝箭航天、东方空间、微纳星空等多家公司及相关产业园区进行实地拍摄,制作成片。片长:约4分40秒2、“锡星锡箭”新品发布视频(1条)在“锡星锡箭”新品发布环节进行视频发布,含紫微科技空间站、钧天航宇高性能卫星计算机、深蓝航天雷霆火箭发动机等。片长:约2分40秒3、大会延伸视频报道(1条)结合大会召开情况,对无锡商业航天整体发展面貌、未来目标等进行延伸视频报道,在全网平台进行推送,片长:约2分钟三条视频价格总计114000元(大写:拾壹万肆千元整),以上价款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拍摄费、视频制作费、宜传费、推送费、税金、合理利润等),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费用不再予以调整。二、服务期间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30日三、付款方式1、定制化视频验收结束据实支付,乙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及付款申请,甲方审核无误后予以支付100%费用,即1140002元整。如有部分服务内容未通过验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可进行一次整改并再次验收,仍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按照未通过验收部分服务对应价款进行扣款。2、每次款项支付前乙方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经审核无误后予以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项目的相关工作。2、乙方接受委托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项目具体要求,完成本项目3、乙方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4、甲乙双方应诚信合作,尽职履约,相互负有及时告知、协助、保密等义务5、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合同内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6、乙方承诺并保证,发布内容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等),如乙方提供的内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由乙方依法予以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且每发生一次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和1000元。如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7、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发布任何信息。8、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为本项目形成的所有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成片、拍摄原素材、拍摄底片等)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均归甲方所有五、违约责任与赔偿1、乙方工作失误(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不能如期完成服务内容(项目),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乙方须减收甲方该项服务总价款的1%作为补偿,如延迟时间超过10天,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项,并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如,遭遇洪水、地震、火灾、战争、政府禁令等)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未履约者应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但应3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对方,避免损失扩大,若未尽到通知义务导致损失扩大一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相应损失。3、已经移交给甲方的项目成果,乙方不得再次向任何第三者转卖、转让、赠送或自行使用,任何转卖、转让、赠送或自行使用行为将导致本合同立即终止,乙方对此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相关损失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②逾期超过10日,未能完成合同事项;③未履行合同信息保密和使用约定的;④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未履行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经甲方催告后7日内,仍未整改的。5、甲方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合同终止后乙方未履行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义务的,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同时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损失。6、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调查费、律师费等。7、发生任何上述情形,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赔偿款,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7日内予以补足。六、保密为执行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和公司信息及第三方信息,除非提供方明确说明其为公知技术和信息除外,均构成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者泄露,保密期限为永久。七、关于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产生的争议可予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业务,并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费用后终止。2、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经协商确定的内容形成补充4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十、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事宜全部履行完毕为止。十一、本合同所需或所确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亲自派送、特快专递、电子邮箱等签署盖章信息中所列(或此后重新书面指定)的信息传送,签署栏的信息也是法院送达邮寄法律文书的法定送达地址。一方若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因接受方或其签收人原因导致接受方没有收到送达文件的,视为已送达。任何通知、要求或通讯若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传送,将视为立即送达,若以邮寄方式传送,在寄出的七日后视为送达甲方(采购人):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5号楼联系人:宋翔13656198622乙方(成交方):无锡奔流财经网情服务中心(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2地址:无锡市滨湖区五湖大道9号蠡湖科创中心a栋2层奔流财经社乙方户名:无锡奔流财经网情服务中心乙方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乙方账号:510905175810702日期:2026年6月13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