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第二幼儿园2026)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LGCG2026000137-N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GCG2026000137
四、项目名称:龙岗区教育局 2026-2027 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N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第二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下水径村坑尾东六巷
供应商(乙方):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雪岗北路438号清湖工业城18栋101、19栋1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龙岗区教育局 2026-2027 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N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14300.00
合同金额:13143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本项目配送服务起止日期为2026年8月15日至2027年8月14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8-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8-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龙岗区教育局2026-2027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合同-绿源鲜品.pdf

龙岗区教育局2026-2027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合同(合同编号:LGCG2026000137-N)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第二幼儿园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下水径村坑尾东六巷联系人:李红阳联系电话:15814691711乙方: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雪岗北路438号清湖工业城18栋101、19栋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X593P联系人:韦俊海联系电话:15016712279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招标项目龙岗区教育局2026-2027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6000137)的招标结果,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N包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龙岗区教育局2026-2027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N包)。(二)项目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涵盖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所需全品类食材,具体包括:米类、小麦粉(面粉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冻品类、调味品类、蛋品类、豆制品类、饮料类、乳制品(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奶酪、奶粉)、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干货类、腌制品类等,品类划分严格依据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相关标准执行。上述食材范围涵盖甲方按有关规定从832平台采购的扶-1-贫农副产品。二、履约担保要求(一)乙方需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以非现金的方式(如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甲方支付上限的5%),建议提供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期限为自开具之日起至服务期满,服务全部移交完毕。(二)项目服务期满,服务全部移交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领提供委托函)凭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领取人身份证到甲方领取履约保函(无息)。(三)乙方原因或触犯合同中的退出机制条款导致本合同期间被解除或自身经营原因主动终止合同等情形,乙方除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外,履约保函上金额将不予退还。(四)乙方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过程中需承担赔偿(补偿)责任或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而产生费用等,未达到解除合同的情形,甲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支取相关费用,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相关履约保函费用。解除合同的情形,如解除合同后乙方没有按时支付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支取相关费用。(五)甲方收退或扣除履约保函金额,须报龙岗区教育局备案。三、合同期限及合同签订要求(一)本项目配送服务起止日期为2026年8月15日至2027年8月14日。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一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履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二)因政策变动等原因终止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导致合同无法续签、终止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三)因政策变动或食堂拆除、停办等非主观原因导致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缩减,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四)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在合同签署时提交《履约保函》《食材供货承诺函》(格式自拟及具体内容为乙方投标文件所有承诺情况)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文-2-件。四、合同款项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合同费用支付上限为人民币(含税大写)壹佰叁拾壹万肆仟叁佰元整(¥1314300.00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所有品类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实际供货量,折扣率为乙方投标时填报折扣率,为0.80(即八折)。(二)基准价1.基准价为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配平台)上月5号、15号、25号的平均价格(非含费价)。2.无中农网价格的食材实行片区统一询价采购。询价按东、中、西三大片区统一组织实施,本包组属于西部片区,片区牵头校为深圳市龙岗区第二高级中学。片区内执行统一询价价格,各片区由对应包组牵头校组建询价小组,负责本片区内无中农网价格食材的询价工作。(1)询价周期为每学期一次,须在开学当月完成询价并确定全学期统一结算基准价。询价小组与乙方按规定流程开展询价工作,线上询价须留存带日期的商品价格截图,线下询价须提供带日期的商品吊牌照片等资料。对于海吉星、农批等无商品吊牌、仅口头报价的情形,应同步做好现场记录及确认手续,确保价格依据真实可查。(2)询价结果形成价格表,经询价小组及乙方签章确认后,报龙岗区教育局备案生效。学期执行期间,确因市场行情等特殊情况需调整价格或新增询价品类的,须书面报送调整理由及相关依据,经龙岗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该片区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章确认,再报龙岗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执行;无正当理由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学期中途新增询价品类申请。①线上询价:选取同品类、同品质食材,参考叮咚买菜、朴朴、钱大妈、美团、京东等线上平台价格,取价时注意取值为平台的零售价(非打折或促销,若打折或促销以原价为准)。②线下询价:选取同品类、同品质食材,参考布吉农批、海吉星、天虹、沃尔玛、华润万家等线下市场价格,取价时注意取值为市场的零售价(非打折或促销,若打折或促销以原价为准)。-3从上述全部渠道中任选三家有效渠道(可线上、线下混合),按三家正常零售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最终结算价=基准价×折扣率。(三)费用支付1.每个月由甲方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一次。(1)货款每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发票公章必须与公司名称相符,合同方、收款方、发票方三者必须一致。同时按货物品目分类提供明细、汇总清单及产品价格证明: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核对无误,且符合付款条件后予以支付。因财政审核等原因导致的逾期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2)乙方符合付款条件,且接收到甲方可开具发票的通知后,可开具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以及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的结算单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进行支付。因乙方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完成任务。(3)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建安支行开户账号:4430667350130088791222.合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人员工资、加班费、劳动保护费、防暑降温费、技术津贴、工具费、材料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共财产及公共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通胀风险、利润、管理费、税金、管理范围内因偷盗、抢劫等案件所产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金等一切费用。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四)按要求预留消费帮扶额度,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采购。由甲方在832平台下单,由乙方进行支付结算。甲方在支付食材费用时,不支付乙方代开发票产生的税费差额。甲方作为采购主体,承担采购主体责任,应加强对采购账号的管理和采购过程的管控,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相应款项前,应确认收到乙方的发票和支付凭证,并对采购事项的金额、支付情况进行确认。-4-(五)乙方为甲方购置的保险(或在原有保险基础上补充相关协议)金额为:2000万元的食品安全险和2000万元的公共责任险(须确保所购保额可覆盖所有就餐人员),受益人必须为甲方所有就餐人员,且保险期限涵盖整个合同服务期。五、项目技术及管理要求(一)配送要求1.时间地点要求:甲方应于每日17:00前提交次日的申购订单;乙方原则上应早于次日上午6:00前将学校(幼儿园)所订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食材送达具体时间为每日5:00前。食材送达后,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分类清点,待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送达学校指定位置,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增加或减少配送点个数或者变更送货地点,乙方对此无条件配合。2.数量要求:甲方订购的货物数量必须清楚标注计量单位(如以克、千克、包、箱等计算单价),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订购的货物数量送货,上下浮动不得超过货物数量的5%。3.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大宗食材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材: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材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4.车辆要求:乙方需配备满足甲方需求数量的食材配送专用冷藏(或冷冻)车辆,具体数量为冷藏车1辆,冷冻车1辆。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乙方提供配送服务的车辆需符合合法上路的要求,签订合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服务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作为证明材料,如有变更须经得甲方同意:车辆应该有明显专用车辆和公司标识,凭甲方专用通行证进出甲方所在地。根据监管平台建设实际推进情况,如后续相关建设条件成熟,龙岗区教育局将实施配送车辆接入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不限于符合国家部标车载监控、单北斗定位、温度采集器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不少于2个点位布设、系统对接及视频存储(存储周期不少于1个月)等全部工作,并无条件配合监管平台联网接入。未启动实施前,不作硬性配置要求。合同履行期间新增、更换的车辆应在投入使用前完成-5-上述设备及装置的安装并无条件配合监管平台联网接入。5.所运送产品不可分包、转包,严禁由第三方公司配送(如货拉拉、美团跑腿等)。6.乙方提供的生鲜肉等鲜活类须当日配送,其余品类食材可视甲方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须确保甲方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7.乙方应积极做好特殊时期食材配送保障,如逢节假日、考评、检查、动物疫情、重大会议或防洪防台风等特殊时期的食材配送,不得借故哄抬物价或拒绝配送,确保食材不间断供应。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作调整的,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在甲方确认后方可调整。如遇恶劣天气,导致无法明确第二天是否上课、是否配送的,乙方可与甲方商议优先配送部分易保管存放的食材,具体细则根据当时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8.临时加货处理:对于甲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人员用餐时,乙方需在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90分钟内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9.乙方应具备完善的配送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流程、食堂专项配送服务人员、物流配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客户沟通及投诉反馈等相应机制。10.乳制品应保证厂家为正规厂家,出厂日期、保质期标明清晰,包装无破损,营养全面、品质优良,保证全程冷链运输。11.配送食材可通过“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全面、及时、准确上传追溯信息,确保相关品名、规格、批次等数据真实完整,确保配送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可控。12.乙方需通过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处理甲方食材订单并按合同供货,满足学校食堂智慧化管理需要。13.乙方必须为甲方开通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报价授权码Keyid账号对接“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学校采购管理所需的货品查询、价格比对、商品下单、货品统计、送货清单及报账清单打印等,由此产生的中农授权码Keyid账号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14.乙方需根据配送食材具体情况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为方便甲方管理要求,-6-检测报告需做好品类索引。15.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纠纷,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龙岗区教育局、甲方无关。若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先行垫付的,均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16.项目服务期满,后续配送公司未到位前,乙方仍按本合同服务承诺提供食材配送服务。17.乙方向甲方提供《食材供货承诺函》。(二)“非八”食材过渡期衔接甲方现有“非八”食材合同履约至2027年2月25日,具体衔接要求如下:1.甲方已签订有效合同的,继续履约至期满,不强制终止,原“非八”食材合同期满后自动执行本合同。2.原“非八”食材合同于2026年7月31日到期的,无过渡期。3.特殊情况下,若乙方与甲方原“非八”食材合同供应商为同一主体时,在过渡期自愿按照就低原则履约结算,即本项目集采折扣率与甲方原“非八”食材合同折扣率进行比对,“非八”食材折扣率按两者中较低折扣率执行结算,过渡期结束,统一按照本项目集采折扣率结算。(三)验收要求1.验收标准详见《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符合验收标准的,甲方可向乙方确认验收单。甲方验收特殊要求:乙方每日配送食材时要留一名工作人员与我园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食材进行验收。2.乙方与甲方在食材品种、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甲方和乙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甲方的验货品种、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现场签字确认,乙方一份,甲方持两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品种、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换,乙方无条件退换,并保证甲方人员正常就餐。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检部门检测。-73.乙方在合同期内应留存原始单据,甲方定期开展检查,若因乙方原因丢失原始单据,甲方有权在月度考核核减主观分。4.龙岗区教育局、甲方有权对乙方配送的各类物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5.乙方配送的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四)人员要求1.人员需求(1)服务人员需求一览表序号人员类别数量1项目负责人1名2综合服务人员至少配备6名3粗加工服务人员配备1名粗加工服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对于用餐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要求配合做好肉类等粗加工即可。)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符合项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的学历、职称、证书及经验。统筹包组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全流程工作,理解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报告、质量控制体系,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专业素养;能够依托专业技术背景沟通解决食材农残、品质、溯源等专业类争议;能够有效识别检测报告问题,以自身专业职称技术能力把控全项目食材安全底线。综合服务人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期限内进行食品检验检测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等。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须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负责食品检验检测的人员须具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供第三方机构或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检测类人员证书的)。-8-粗加工服务人员要求:乙方应配备或派驻粗加工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产品粗加工辅助服务。粗加工服务人员在上岗前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健康报告(除健康证外还需全面体检)。粗加工服务人员必须符合并遵守甲方食堂管理要求与规范。(2)乙方所有选派到甲方服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配送员、接单员等人员)须为其办理工伤社保等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乙方所有选派到甲方的服务人员应经培训后上岗。(3)乙方应有服务人员的稳定性保障措施,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需更换粗加工服务人员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替换具有同等资质的粗加工服务人员。(4)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供甲方备案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5)乙方所有选派到甲方的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1)服务人员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2)服务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服务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4)服务人员出现传染性疾病的。附:服务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岗位学历职称及证书情况手机号1李佳项目负责人研究生中级职称/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158785542252蔡迪综合服务人员本科食品检验员199249397163肖世龙综合服务人员专科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152439717154石晓凡综合服务人员专科食品检验员183001530625王秀芝综合服务人员专科食品检验员177375950126关春才综合服务人员本科食品检验员136223588587马志明综合服务人员专科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15815538919注:乙方需提供服务人员名单,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原则上应保持稳定,提供-9-长期服务。六、应急处理1.配送当天因乙方原因导致配送食材需退换或补货的影响学校正常开餐,乙方须在食材可溯源商超临时购买以保证甲方正常用餐,且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若乙方出现短期供应不足等紧急问题时,甲方须先向龙岗区教育局报备,经批准后,可在本片区其他包组的中标供应商中开展应急采购,以保障当日食材按时足额供应,满足师生正常用餐需求。七、服务综合评议1.甲方作为考核实施机构,设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专班(以下简称食堂管理专班),具体负责乙方的评议考核工作。食堂管理专班职责:(1)监督乙方的食材配送行为;(2)建立乙方考评档案台账;(3)每月召开学校专班工作会议,商讨日常考评中遇到的问题,商定当月的考评结果;(4)每季度进行乙方季度考评,考评结果报送龙岗区教育局。2.评议考核分值均为百分制,对乙方实行日常考评、月度考评、季度考评的动态考核评价机制。评价标准:乙方年度综合工作评议考核得分80分(含)以上为“优秀”,60分(含)-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3.日常考评:甲方根据乙方的每日配送情况进行日常考核,按照《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对供货异常情况进行逐一登记。4.月度考评:月度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甲方每月根据上月的日常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按照《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对乙方进行月度考评。5.季度考评:季度考评以月度考核结果为依据,甲方对每月综合评分数据进行汇总统计,依据每月综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乙方季度考核得分,按照《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表》对乙方进行季度考评,季度考评得分报龙岗区教育局汇总。季度考核将作为乙方履约评价及退出机制的依据。6.年度考评:结合日常考核、月度、季度考评情况,由龙岗区教育局组织甲方-10-开展配送服务履约考评。等次得分优秀80(含)-100分(含)合格60(含)-80分不合格60以下7.特别说明:乙方合同周期内累计两个月度考核评分或单季度考评结果低于80分的,甲方报龙岗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启动中标供应商退出及候补机制。8.本项目乙方综合评议制度及其附件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归龙岗区教育局所有。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变化调整需要、上级文件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龙岗区教育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服务综合评议制度和相关附件进行调整和更新,乙方需无条件接受。9.考核争议解决:(1)日常考核争议处理:乙方需对考核情况现场签名确认,如有异议可当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有异议可在12小时内向龙岗区教育局书面提出复议申请。(2)季度考核争议处理:若乙方对季度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当期考核结果出台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起申诉。由龙岗区教育局安排专人采取调查、取证、组织甲方评议考核小组复议等方式处理。(3)扣款争议处理:乙方对扣款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扣款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龙岗区教育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八、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条款(一)违约处理机制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出现食材质量不符合要求、未按照约定时间准时配送、存在品种类别与订单不匹配、虚假报价、车辆无明显公司标识的、配送人员没有按要求着装以及其他甲乙双方约定一致的违约情况,龙岗区教育局及甲方有权通过警告、发函、约谈、扣款和扣分等方式进行处理,原则如下:每月第一次:甲方当日发出警告,乙方必须两天内回复整改意见,并采取具体整改措施予以保证;每月第二次: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两天内回复整改意见,-11-并采取具体整改措施予以保证。同时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扣减当天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每月第三次:甲方向龙岗区教育局书面报告投诉,并附上证明材料;由龙岗区教育局约谈乙方。甲方涉及扣款情形的,应向甲方班子会(园务会)通报、确认,并报龙岗区教育局备案。(二)退出机制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以下行为情况之一者,经查属实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启动候补机制:1.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拒绝甲方订货、供货要求的;2.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3.合同周期内累计两个月度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4合同周期内单季度考评结果低于80分的;5.不按招标文件等要求规定,发现3次以上虚假报价的;6.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违背招标承诺书等情况达到2次的;7经2次以上(含2次)的有效投诉处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的是乙方被投诉内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8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或因货品质量或其他原因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9.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件的,属于乙方责任的;10.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公司资质条件降低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或被法院封停或执法部门吊销营业经营权等情形的;11.乙方所属员工在配送过程中与甲方工作人员产生矛盾,发生严重肢体冲突,升级为刑事案件,经行政机关判定主要责任在乙方一方的;12.乙方在本服务合同内因其他非食材质量安全问题而需退出(或强制退出);13.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催告或通报仍不清偿的;14.乙方员工出现传染性疾病,继续履约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12-15.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以上退出情形,均须报送龙岗区教育局协调候替补机制,涉及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项目须经区财政局备案。如因上级部门重大政策变动导致甲方需变更、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需无条件配合。(三)候补机制合同执行期间乙方触发退出机制需要终止本合同情形的,由龙岗区教育局会同该片区相关单位在本片区所有包组的中标供应商中择优确定替补供应商。具体方式为:按照本片区所有包组中标供应商的投标评审客观得分进行排序,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替补;若客观最高得分相同,则随机选定一家作为替补。所有包组供应商原则上仅可替补一次,替补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替补合同次年不得续签。九、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随时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相关内容,以及抽查审核,乙方应当配合。n2.甲方应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3.为开展综合服务评议,甲方应对乙方出具考评意见。4.甲方须根据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费用。5.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乙方在确认后应当予以更换或退货。(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料不明确,可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要求甲方补充,甲方收到后认为需要补充的,向乙方补充相关资料。2.乙方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制定项目服务方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为甲方提供服务。-13-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承诺和违约承诺提供服务,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委托给第三方,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4.乙方承诺具备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质,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相关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检测合格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标志等。5.如收到甲方的整改通知,乙方应当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6.如因食材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及法律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7.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秘密信息及国家秘密。8.乙方特此声明并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产品或服务,均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若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任一规定导致甲方或甲方客户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及产生任何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支出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一)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二)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三)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一、不可抗力(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14-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三)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十二、合同的解释甲乙双方就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解释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乙方承诺已知悉并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因合同条款产生争议的解释权在甲方。十三、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冲突,以有利于甲方的原则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中标通知书;3.龙岗区教育局2026-2027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招投标文件及附件、答疑及补充通知。(二)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者行政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备案加入本合同,即时生效: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参照适用交易习惯和惯例。(四)为有效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张秀云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络人,其联系电话为13417378087,电子邮箱为1290201@qq.com,联系地址为本合同页首载明的地址;乙方指定韦俊海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络人,其联系电话为15016712279,电子邮箱为2549263880@qq.com,联系地址为本合同页首载明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须在发生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变更方承担。-15-附件:1.履约保函2.乙方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3.食材供货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为乙方投标文件所有承诺情况)4.食品安全承诺书5.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6.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7.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表(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乙方(盖章):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径第二幼儿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签字:2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26年8月14日签约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16-附件1ICBC华商银行履约保函保函编号:100008-2026年(履约)字0082314号致: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第二幼儿园(下称“受益人”)鉴于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被保证人”)拟与贵方签订项目编号为LGCG2026000137的龙岗区教育局2026-2027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包号N的合同(下称合同)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证:一、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币种)陆万伍仟柒佰壹拾伍元整(大写)¥65,715.00元(小写)。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2027年8月14日止。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将在收到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本保函正本原件、因被保证人违约而造成受益人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被保证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生效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出具的被保证人因案涉本保函项目原因被强制执行且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的执行裁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不超过本保函的担保金额的赔款。四、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索赔款额的计算方法,并必须与上述全部单据一并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六、我方提供本保函后,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对合同进行修订的,我方的担保责任不变(包括不加重),受益人应当将修订后的合同原件送我方备案。七、本保函的有效期届满,或我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函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保函以中文文本为准,涂设无效。担保人(印章):华商银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绿景场楼101B101、102邮政编码:518000电话:0755-23825930、0755-23825583日期:2026年08月13日e-17-附件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SDBX593P名称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05月03日法定代表人马志明住网深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雪岗北路438号清湖工业城18栋101、19栋101登记机关2023年05月2日-18-附件3食材供货承诺函致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第二幼儿园:我公司承诺应急供(换)货完成时间在30分钟(含)内。承诺人: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章)年月日-19-附件4食品安全承诺书我公司清楚作为中标供应商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将加强自律,并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对贵单位和社会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持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并保证在许可范围内提供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货源,且提供每批次食品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三、保证食品原料来源合法、安全,不提供以下食品:(一)无证或无照的供应商、农贸市场等销售的米、面、食用油、调味料等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一次性餐具等食品相关产品。(二)过期、变质或预包装无中文标识、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标注内容不齐全、包装不完整或消水油等假冒伪劣食用品。(三)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来源不明或不符合要求的水产品,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兽肉及其制品。(四)《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四、不弄虚作假,造成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同意一律当场销毁。五、自觉建立票、据、证档案,无条件配合食堂工作人员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要求如实记录相关进货信息。六、接收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落实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七、自行承担工作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本公司自愿签署以上承诺,并将严格履行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该承诺书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标供应商: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艺(签字)年月日-20-附件5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学校(幼儿园):配送供应商:序号类别异常情况登记具体详情1价格方面存在不按照中农网(议价)价格配送食材的情形口2质量方面食材存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口未注明清晰的货物来源地、时间或未及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带有专业检测机构公章)、票据、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口食材快检检测超标口3数量方面未按照学校(幼儿园)订单品种进行配送物品或与订单数量相差大于5%(不含)口恶意虚报缺货的情况口4时间方面配送不准时口退换货未及时补充到位的(参考投标承诺函进行时间约定)口5卫生方面供应商食材配送人员健康证过期或未穿工服(佩戴工作证)的口粗加工完成后未将加工场所垃圾清理干净的口存在其他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卫生)口6态度方面供应商服务态度较差的口对学校(幼儿园)反馈的意见未及时整改的口存在盗取货物或其他违规情况的口7其它未使用冷链车进行配送口未按时、保质、保量供货,且未向采购人提供书面说明的口-21-序号类别异常情况登记具体详情1.各单位每日要认真检查供应商的配送情况,凡出现以上情形的在“口”内打“”,并在具体详情栏中详细登记异常情况;2.对表格中未列明的情形,可在空白处补充列明:3.此表将作为供应商月度考评和年度总评的重要依据。收货方签名:送货方签名:送货日期:-22-附件6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供应商名称:年月序号类别内容评分细则扣分备注1价格方面价格情况食材报价高于中农网价格(议价价格标准)的,扣5分/次。价格确认后,再次提出异议的情形,扣2分/次。2质量方面物品质量配送物品存在霉烂、变质、过期、破损、品种不达标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或存在以次充好达不到要求的情况,扣5分/次。索证制度未注明清晰的货物来源地、时间或未及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带有专业检测机构公章)、票据、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的,扣5分/次。食品检测食材快检检测不合格且经定量检测仍不合格的,扣10分/次。3数量方面物品数量未按照学校(幼儿园)订单品种进行配送物品或与订单数量相差大于5%(不含),扣2分/次。虚报缺货恶意虚报缺货的情况,一经查实,扣3分/次。4时间方面配送时间配送不准时,扣2分/次。应急响应时间退换货未及时补充到位的(参考投标承诺函进行时间约定),扣2分/次。5卫生方面配送人员工作人员未持有健康证、未统一穿工服(佩戴工作证)、初加工完成后未将加工场所垃圾清理干净的以及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等情况的,扣0.5分/次。6其他情况其他未使用冷链车进行配送的,扣3分/次。未按时、保质、保量供货,且未向采购人提供书面说明的,扣2分/次。-23-多次(至少3次)沟通,仍无法预订中农网有价格产品,引导采购高价产品(对比中农网有价格产品),扣2分/次。7主观评价主要针对服务态度/整改情况/其他违规情况:至多扣10分/月扣分理由:总分(满分100分)评议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名:考评时间:评议考核单位(公章):-24-附件7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表学校(幼儿园):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履约时间考核日期年月日月份月度考核评分季度得分情况说明签名:日期:供应商意见签名:日期:说明:1.季度考核得分为各学校(幼儿园)的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总得分的平均值;2.季度考核影响供应商的合同执行(即单季度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将终止合同启动退出候补机制),须经供应商确认;3.各学校(幼儿园)应将考评结果报本单位班子会确认。-26-附件8交中标(成交)通知书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组织的龙岗区教自局2026-2027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中,经深圳市龙岗区教有局(本级)确认,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万元)中标(成交)折扣率备注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年合同明满后,经学校(园)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年,最多可续签二次。(2)因政变动或食堂拆除、停办等非主观原因导致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编减,采购人,学校(幼儿园)充协议,井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1932.07120.8中标(成交)折扣率:0.8请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联系人:杨上媛,联系电话:0755.89551882中标(成交)商联人:。电话:15243971715保公2026年0811011-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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