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垃圾收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6)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梁子湖区可回收垃圾店收司运服务协议
三、项目编号:XYR-ZFCG-2026-004
四、项目名称:梁子湖区可回收垃圾店收司运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2、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111号
3、联系方式:13971997108
4、供应商(乙方):鄂州市贤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5、地址:梁子湖区
6、联系方式:1390868947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梁子湖区可回收垃圾店收司运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87项
4、主要标的单价:19743.6206元
5、合同金额:171.769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01日至2027年09月30日;履约地点:梁子湖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2-2026-0005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8-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8-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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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27年)梁子湖区店收司运项目合同协议.pdf
梁子湖区可回收垃圾店收司运服务协议甲方: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乙方:鄂州市贤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切实搞好梁子湖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秀美梁湖,从机制上落实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深入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规范作业要求,创新可回收垃圾店收司运的工作模式。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经平等协商,现明确甲、乙双方相互间的权利与义务,特订协议如下,以资信守。一、服务区域及期限1、服务区域:梁子湖区5个镇和1个梧桐湖园区及其所辖87个行政村(居)委会区域。2、服务期限:壹年,即2026年10月1日始至2027年9月30日止(经考核优秀,审计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二、服务报酬(以下简称“服务款”)梁子湖区可回收垃圾店收司运服务项目,中标金额1645.30元点/月,全区87个点,服务报酬共计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陆仟叁佰零玖元陆角整(¥171.7695万元)。乙方收款信息:户名:鄂州市贤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鄂州梁子湖支行账号:17619501040004251三、服务款支付方式与期限1、支付方式:按乙方服务成果并经甲方考核验收后按40%、30%、30%比例分三次进行支付;2、支付期限:第一次为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按合同总额40%支付;第二次为合同签订6个月后按合同总额30%支付;第三次为第三方审计考核合格后,按审计情况支付余款(一般为合同总额的30%);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等值的正规税务发票。3、其他内容:由于作业量增加引起服务款增加,增加金额超过原中标价10%及以上的,甲方应对增加部分作业量重新组织招标;由于服务内容增加引起服务款增加,增加金额未超过政府招投标规定的,可双方签到补充协议另行执行。四、服务内容1、组织村代销店分类回收。针对目前一村一代销店、代销店处于人员密集区域,代销店长期有人值守、生活用品丰富等实际,经镇、村两级协调,鄂州市贤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在代销店腾出专门场地成立垃圾分类回收点,将城乡居民产生的可回收垃圾,按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家电、危化品六类细分,进行代收,运行费用含收购人员工资、分类垃圾桶、广告牌、场地租金、宣传发动等。2、聘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分类收运。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鄂州市贤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对村代销店代收的垃圾,分类进行收运,管理费用含司机人员工资、搬运工工资、台账管理员工资、车辆运行费、运行管理费、场地租金、可回收垃圾收购补贴费用等。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村代销店(垃圾分类回收点)的选址等工作。2、甲方(含上级主管部门)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每年1不少于三次明、暗不定的检查考核,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整改。3、遇上级检查或较大社会活动等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工作。4、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作业进行明、暗等形式的检查与考核。凡考核发现,点位连续三个月回收量低于100元,则依据数量,每个点位扣1000元;凡点位未达到平均每月回收一次,每缺一次扣1000元。5、乙方由于平时管理不力,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甲方有权给予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扣款。6、乙方由于转运不及时或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企业投诉,一经核实,每次扣1000元;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0000元,直至取消协议。7、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某项作业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安排该项工作,所涉一切费用从乙方服务款中扣除8、甲方有权对服务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9、凡遇环卫重大体制改革或上级规定,需中途停止承包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负责村代销店(垃圾分类回收点)的选址和布点工作,每个垃圾分类回收点投放6个240L分类垃圾桶、悬挂1个广告牌、张贴2张宣传喷绘,按照银行直达代发或现金签字方式发放回收点人员300元/月工资和1000元/年场地租金;乙方负责自行购齐必需的劳动用具,并聘用好作业人员,作业人员足额到岗位作业。2、乙方必须制订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实施方案并予以实施(报甲方一份)。3、乙方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聘用的员工及车辆如发生各种伤亡安全事故,无论工伤、非工伤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慨不负责。4、乙方必须依法按时支付聘用的作业人员工资,切实履行协议核定的工资标准。每月工资发放完毕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工资发放表复印件一份,以作备案。5、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值班电话和工具停放场所,须落实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7、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服从甲方和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重大活动或上级检查期间服从甲方安排的加班加点和突出任务。8、按规定要求文明规范作业,确保项目环境安全稳定、顺利实施。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书从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双方均不得违约。如违约按以下条款执行。1、甲方无故终止服务协议的,双倍支付乙方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并付清应付的服务经费,同时折价补偿乙方所购1买的工具费用。2、乙方必须在服务期开始之日起七天内按要求人数到岗。乙方无故不到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支付已上岗员工工资。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3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①当次考核扣分达10分以上(含10分)的;②在区级以上组织检查中因乙方管理不力原因造成检查扣分的;③在重大节庆活动期间,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④乙方严重违反协议条款内容,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⑤因乙方管理不力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⑥拖欠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七、其他事项1、服务期限届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签的,经甲方对乙方服务期间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符合甲方要求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2、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3、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不22法定代表人生国或授权代表(签名):或授权代表(签名本协议于2026年&月24日在梁子湖区城管执法局签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回收垃圾收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