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维修改造 教学楼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鄂城区泽林镇中心学校2026)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泽林镇实验小学教学楼及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HBNZY-2026-42
四、项目名称:泽林镇实验小学教学楼及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鄂城区泽林镇中心学校本级
2、地址:鄂州市泽林镇中心学校
3、联系方式:13886320158
4、供应商(乙方):湖北同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鄂州市泽林镇
6、联系方式:131773819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泽林镇实验小学教学楼及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888000元
5、合同金额:188.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10月23日;履约地点:泽林镇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4-2026-0029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8-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8-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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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合同编号: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商行政·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湖北省建设厅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鄂城区泽林镇中心学校承包人:(全称)湖北同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泽林镇实验小学教学楼及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士T工程地点:鄂城区泽林镇中心学校工程规模: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教学楼及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的各个方面,包括拆除、结构修复、装饰装修、屋面防水、门窗更换、电气及弱电安装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四、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大写):壹佰捌拾捌万捌仟元整;(小写):1888000.00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元;(小写):元。其它约定: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承诺1.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竣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3.发包人、承包人承诺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立附属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八、合同生效2026年8月n本合同订立时间:日本合同订立地点: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合同备案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备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理人:委托代理人: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7月制定的《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8年电子化第四版)(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该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2017年9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以建市〔2017]214号文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定义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的词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2合同文件及解释2.1合同文件及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⑦工程报价单:⑧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的会议记录,工程变更,签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或资料。3项目经理3.2.1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牛洋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鄂242121323037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鄂建安B(2015)3001194:通信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宏图穗苑4质量目标4.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5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5.1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负责该项目的资金进度结算和验收程序,负责村民等有关协调工作。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进行教育与监督。在本工程实施、完成,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施工;(2)对承包人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3)明示或暗示承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4)发包人违反上述规定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5.2承包人责任承包人负责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保质保量完成该项目。承包人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工程计量和计价6.1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要求:1.工程计量按国家有关规范和鄂州市有关规定执行2.工程变更和签证须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和建设单位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签证,否则视为无效签证,结算时不得调整工程价款3.如发生变更及新增,按下列原则处理:(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或总价,按合同(招标文件)已有的价格。(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单价或总价可参照类似价格。(3)合同中没有类似或适用于变更及新增的工程量和单价或总价,经发包人监理确认后,按中标时的预算定额计算不下浮。4./5../6./双方达成的其它计价要求:Y6.2承包人向造价或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7工程价款支付7.1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7.2双方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自开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金额的30%;第二阶段: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第三阶段: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8.5%,预留1.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1.5%的质保金8竣工结算与结算款8.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口双方关于结算时间、程序的其它约定:/8.2约定结算特殊要求:9质量保证9.1质量缺陷责任期:(1)质量缺陷责任期:口六个月口十二个月二十四个月口约定的缺陷责任期:9.2质量保证的方式口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口工程质量保险回质量保证金口其它保证方式:9.3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回按通用条款的约定,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口为(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回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1.5%。口其他扣留方式:10合同争议10.1争议或认定机构回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口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具体为:(1)(2)(3)10.2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口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回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合同份数11.1合同份数:肆份,其中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第四部分附件与格式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鄂城区泽林镇中心学校承包人:(全称)湖北同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N为保证泽林镇实验小学教学楼及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鄂州市泽林镇泽林初级中学运动场草坪改造工程清单、图纸的项目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本工程保修期二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6其它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孩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2026年8月2日2026年8月24日附件二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鄂城区泽林镇中心学校承包人:(全称)湖北同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名称:泽林镇实验小学教学楼及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项目地址:鄂城区泽林镇中心学校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第二条甲方责任(一)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二)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五)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责任(一)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第五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六条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在签订后与工程建设合同一并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共指定(委托)的部门(机构)备案一份。甲:公乙方:(公章地展: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座人:2026年8月2y日委托代理人:2026年8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楼维修改造 教学楼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