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2021)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HTC-FW-2021-0061)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并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不足推选出中选候选人,经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对本项目做否决处理。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实名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1年01月26日至2021年01月28日。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688号商会大厦A单元A2801--03
采购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联 系 人:李先生、文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913931
传 真:0371-53397857
邮 箱:xinhuasx001@163.com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HTC-FW-2021-0061)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并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不足推选出中选候选人,经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对本项目做否决处理。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实名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1年01月26日至2021年01月28日。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688号商会大厦A单元A2801--03
采购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联 系 人:李先生、文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913931
传 真:0371-53397857
邮 箱:xinhuasx001@163.com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共享充电宝服务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