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通讯类模块中标候选人公示(202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09-25 09:02:14
标段名称:16升数采网络通讯类模块(二次)
标段编号:0736-ZB20221339/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名称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第一名
苏州协同创新智能制造装备有限公司
832471
第二名
无锡艾斯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50500
第三名
江苏中铭慧业科技有限公司
865900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艾普工华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复印件。 2)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分公司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即具备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分公司是作为总公司的授权代表履行投标义务。在此情况下,分公司可以提供总公司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证明材料; ②分公司未能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即独立投标且后期独立履约,中标后招标项目由分公司独立完成,履约行为等相关事宜与总公司无直接关系,在此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资质证明材料,仅可使用分公司本身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合格
交换机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加盖的章为该制造商江苏代表处,非制造商公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史少华
电话:15261663792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通讯类模块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