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综合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2)
浙东运河(曹娥段)综合整治工程(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编号:新网2022— 145号 )
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上虞区城北新区(地点)浙东运河(曹娥段)综合整治工程(三标段),于2022年9月30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 次
投 标 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吴志远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闽1352015201514935
工 期
质 量
报价(元)
得 分
400日历天
合格
43725274
99.95
被否决投标情况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1
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中提供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为1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4.1.2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
浙江光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中提供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为1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4.1.2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公示期限自2022年9月30日12时至2022年10月10日12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整治工程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