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标候选人公示(马鞍山市名居新博建设有限公司2022)
马鞍山市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二期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2022101216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皖E0-18-2022-5199001
标段名称
马鞍山市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
皖E0-18-2022-5199001001
项目统一代码
2205-340506-04-01-403174
2203-340506-04-01-565976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博发改函【2022】135、136号、234号)
招标人
名称
马鞍山市名居新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名门世家5-106
联系人及电话
刘福宝 0555-676530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招采一部
联系人及电话
何军 0555-52009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10/11 9:00:00
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价(元)/费率(%)
709209189.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李振龙(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梅翔(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李振龙(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1342018201902009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213400885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1342018201902009
工期(天)
1、房建部分: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配套设施部分: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
2、施工图审查完成后840日历天内完成以上全部工程施工;总工期90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公示期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公示时间:2022101216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皖E0-18-2022-5199001
标段名称
马鞍山市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
皖E0-18-2022-5199001001
项目统一代码
2205-340506-04-01-403174
2203-340506-04-01-565976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博发改函【2022】135、136号、234号)
招标人
名称
马鞍山市名居新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名门世家5-106
联系人及电话
刘福宝 0555-676530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招采一部
联系人及电话
何军 0555-52009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10/11 9:00:00
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价(元)/费率(%)
709209189.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李振龙(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梅翔(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李振龙(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1342018201902009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213400885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1342018201902009
工期(天)
1、房建部分: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配套设施部分: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
2、施工图审查完成后840日历天内完成以上全部工程施工;总工期90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公示期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鞍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