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发展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霍州市李曹镇人民政府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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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李曹镇下王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发展建设项目(一期)(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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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李曹镇下王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发展建设项目(一期)(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9日霍州市李曹镇下王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发展建设项目(一期)(二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一、评标情况霍州市李曹镇下王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发展建设项目(一期)(二次)中标候选人情况: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元)质量承诺工期承诺(日历天)1河南省港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242639.46合格3602绿洲凯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254467.95合格3603山西众泽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261169.42合格360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1河南省港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韦强深二级建造师豫2411313368632绿洲凯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赵小刚二级建造师苏2321313151863山西众泽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古小佩二级建造师晋214171848845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1河南省港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2绿洲凯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3山西众泽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投诉受理单位:霍州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投诉受理电话:0357-8925442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霍州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57-8925442四、联系方式招标单位:霍州市李曹镇人民政府地址:霍州市李曹镇联系人:何飞宇电话:13903575156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志诚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平阳国际B座4层联系人:郭先生电话:0357-20183332022年12月26日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发展建设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