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道路养护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3)



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道路养护设备采购项目第3标段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道路养护设备采购项目第3标段重新招标评标工作于2022年12月30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公示如下:

推荐意见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380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沈阳森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3520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哈尔滨秦雄商贸有限公司
2396000.00

中标候选人其企业业绩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电话:024-67856045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建设管理部电话:024-67852076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电话:024-82364333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部 电话:024-82364336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季先生
  电 话:024-82364406
  传 真:024-8236441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女士 李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养护设备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