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隧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浙江省龙泉市东盛标准厂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
龙泉市塔石岭后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隧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3--1A1 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塔石岭后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隧道工程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1日
招标人:浙江省龙泉市东盛标准厂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杨林 联系电话: 18767898384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0578-712196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项目负责人
质量承诺
1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915034
365日历天
潘小平
合格
2
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58151146
365日历天
高磊
合格
3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57653643
365日历天
常延明
合格
4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6915034
365日历天
唐林
合格
5
江苏瑞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7687604
365日历天
钱锦春
合格
6
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451492
365日历天
戎彩萍
合格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公示时间: 2023年02月01日 至2023年02月0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省龙泉市东盛标准厂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2月01日4_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隧道工程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