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邵阳市中医医院2023)
邵阳市中医医院医疗美容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1、政府采购编号: 邵财采计[2023]100009
2、委托代理编号: HNRD2023-02
3、项目编号:HNSZZFCG-2023-0144
二、项目名称:
邵阳市中医医院医疗美容设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立路58号
成交金额: 113.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 称:医疗美容设备 数 量:1套 价 格:113.00万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凤云、罗芨、谢江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服务费按1.9万元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名称
报价 (万元)
排序
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
113.00
第一成交候选人
湖南慧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6.50
第二成交候选人
湖南臻于至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18.00
第三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邵阳市中医医院
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5207390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热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佘湖桥西东湖日欣1栋1单元1703室
联系人: 彭先生 邮 编: 422000
电 话: 0739-522133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52073908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美容设备成交结果公告.pdf
附件: 磋商文件.rar
SRa100210邵阳市中医医院医疗美容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1、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311000092、委托代理编号:HNRD2023-023、项目编号:HNSZZFCG-2023-0144二、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医医院医疗美容设备采购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立路58号成交金额:113.00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医疗美容设备数量:1套价格:113.00万元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凤云、罗、谢江名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服务费按1.9万元计取。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报价排序(万元)单位名称名称:医疗美容设备货物类数量:1套价格:113.00万元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凤云、罗、谢江名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服务费按1.9万元计取。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单位名称报价排序(万元)第一成交候选人113.00116.50118.00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成交候选人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滴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茶名称:邵阳市址:都阳市武区院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520739088600110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南热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换票人703室联系人:彭先生邮编:422000电话:0739-5221333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5207390887十、附件1.采购文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医医院医疗美容设备采购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3]100009委托代理编号:HNRD2023-002采购人:邵阳市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热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0第四章采购需求23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0第一章磋商邀请湖南热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邵阳市中医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邵阳市中医医院医疗美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医医院医疗美容设备采购2、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3]1000093、委托代理编号:HNRD2023-024、项目编号:HNSZZFCG-2023-01445、采购预算:120.00万元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9、供货期限:30天10、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交保证金11、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采购最高限价1医疗美容设备医疗美容设备,详见采购需求1套120.00万元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详见外网磋商公告)。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3、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截至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注:(1)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9)。(2)本项目发布的澄清、修改等所有公告信息请供应商自行在网上关注查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纸质书面通知。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详见外网磋商公告);解密时长: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磋商采购活动。2、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供应商未在开启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其他补充事宜1、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采购人:邵阳市中医医院(2)联系人:罗女士(3)联系电话:15207390887(4)地址:邵阳市双清区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热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联系人:彭先生(3)电话:0739-5221333(4)地址:邵阳市大祥区东湖日欣1栋1单元1703室(5)邮编:422000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邵阳市中医医院医疗美容设备采购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邵阳市中医医院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5207390887地址:邵阳市双清区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热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邵阳市大祥区东湖日欣1栋1单元1703室)联系人:彭先生电话:0739-5221333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公告邀请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不组织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一、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对该项最终报价给予4%的加分。价格加分=价格分值×4%×(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对该项最终报价给予4%的加分。价格加分=价格分值×4%×(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提供(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对该项的报价、技术、商务评分项分别给予4%的加分。价格加分=价格总分值×4%×(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总分值×4%×(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商务加分=商务总分值×4%×(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注:对设有完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同时属于上述产品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无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详见外网磋商公告第二章第11.2款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详见外网磋商公告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外网磋商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20.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纸质份数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2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磋商采购活动。供应商为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如期解密请自备电脑和网络及CA。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0款磋商及最后报价特别提示: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下开标现场(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进行磋商和最后报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且自备电脑和网络及CA,递交磋商的资料和最后报价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章。否则将导致无效。第二章第31.2款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微企业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第二章第9.2款。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磋商须知前附表(附表1)评审方法及标准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序号项目权值的取值1报价(A1)0.32商务(A3)0.33技术(A2)0.4合计1.00附表1.1磋商报价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价格评价项(F=10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修正或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最后报价)×100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F1=F+F优先采购加分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技术评价项(F=100分)技术参数响应(70分)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要求的计70分;响应文件对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技术参数响应有偏离的,每一项扣8分,其他未标注“▲”的技术参数响应有偏离的,每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注:①偏离:技术参数不满足、不完全符合或缺漏项。②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参数未逐条响应的,视同为偏离。产品质量配置及性能(30分)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功能配置齐全(含配套软件)计8分;2、产品选型先进,质量可靠(提供ISO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的计10分;3、供应商提供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每一个计2分,最多计12分。∑F2=F+F优先采购加分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商务评价项(F=100分)培训措施(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可行的技术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排除故障,并承诺培训后的人员应能熟练操作设备,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能排除一般故障。详细完整合理的计20分,内容不详细完整或欠合理的每一项扣3分,未提供的不计分。类似业绩(30分)供应商提供近几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终端用户的类似经营业绩,每提供1个(同一终端用户只计一个)业绩计8分,最多计30分。(提供类似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售后服务方案(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详细完整合理的计20分,内容不详细完整或欠合理的每一项扣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质保服务年限(30分)供应商承诺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5分,最多计30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F3=F+F优先采购加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本章规定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9.2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加分;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技术、商务加分;工程、服务、货物项目由为小型、微型承担工程、提供服务、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9.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9.6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获取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发布公告的同一媒介公布,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13.4请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电子文档形式,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商务文件(2)投标函(磋商响应声明)(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5)商务与合同偏离表(6)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7)中小企业声明函(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10)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11)货物说明一览表(12)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13)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等相关的所有费用。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样品提供18.1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样品。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签署。21.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需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22.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响应文件按相关要求加密。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交。逾期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4.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磋商采购活动。供应商为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如期解密请自备电脑和网络及CA。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候选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6.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另可派技术等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可以变动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8)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情形。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2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向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公布最后报价情况,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7磋商过程除以上规定外供应商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准备磋商。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方法及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附表1)。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修正或调整/磋商最后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报价权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第二章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条款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第二章第9.2款规定,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相关规定。31.7评审总得分为磋商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审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1.8评审方法及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附表1),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承包范围: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详见采购需求。2、履约保证金退回: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按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自行拟定合同格式。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付款方式:乙方供货、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进行相关培训完毕后,按合同约定移交相关资料齐全后,甲方付20%的款项,余下80%由银行走贴息贷款受托支付。2、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质保期满后退回履约保证金。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1采购预算:120万元1.2质量保证期:2年1.3供货期限:30天1.4付款方式:乙方供货、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进行相关培训完毕后,按合同约定移交相关资料齐全后,甲方付20%的款项,余下80%由银行走贴息贷款受托支付。1.5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质保期满后退回履约保证金。二、采购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备注1强脉冲光治疗仪1台2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台3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1台4光谱治疗仪(红蓝黄光)1台5医用离心机1台6半导体激光治疗仪2台三、技术参数及要求(一)、强脉冲光治疗仪主要技术参数1、光源:原装进口氙灯2、聚光反射器:特殊工艺,金属镀银,高反射率。3、皮肤接触晶体:蓝宝石导光晶体4、▲输出波长:多种滤光片:Acne,515nm,560nm,590nm,615nm,640nm,695nm,Vascular;5、能量密度:10~40J/cm2,步长1J/cm26、▲终端输出能量:额定:210J;最大:252J7、脉冲输出方式:单脉冲、双脉冲、三脉冲、飞点模式等多种输出方式任意可选;可组合搭配脉冲串总宽度>1000ms;8、脉冲宽度:2~20ms,步长0.5ms,任意可设;子脉冲宽度可单独设定;9、脉冲间隔:5~150ms,任意可设;子脉冲间隔可单独设定;10、脉冲重复频率:“单次”、“0.5Hz”、“1Hz”三档可以选择11、▲光斑尺寸:4种:35mm×15mm、15mm×8mm、15mm×15mm、φ10mm;独创更换方式,兼顾完美面部贴合度与大光斑快速治疗亦可配合多种规格光斑尺寸进行精雕治疗;12、治疗头制冷温度:2℃~6℃,多种制冷强度可选择;13、冷却系统:内循环封闭水冷,外循环风冷;内置双过滤洁净装置;内置水离子浓度过滤装置;14、控制系统:1)15寸高清电容触摸屏,智能安卓系统;具备导航操作模式,可根据选择的治疗适应症和患者情况智能推荐最佳治疗参数,具有亚洲人优选模式;2)具有波片自动识别、匹配系统,保证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易用性。3)温度、液位、水流、水量等各种智能化自动检测和控制功能,确保设备长时间有效工作;4)具有参数修正功能及升级接口、设备治疗参数存储记忆、故障语言显示、声音提示、密码设置等多种功能。5)具有网络功能,可实现远程诊断、远程升级、数据加密传输等设备安全保障功能。15、保护装置:配有遮光罩及自动断电保护装置。16、输出控制:“手具按钮”与“脚踏开关”选控;(脚踏开关选配)17、电源:单相交流220V/50Hz,10A(线容量)强脉冲光治疗仪配置要求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主机1台2出光口1套3滤光片8个(二)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主要技术参数1、激光器类型:封离式直流激励二氧化碳激光器(TEM00);2、激光波长:10600nm;3、最小光斑直径:0.1mm4、最小脉冲宽度:0.1ms;5、传输方式:7关节平衡锤式导光臂,配光学图形扫描器,微型扫描头,垂直向下的出光方式,重量不大于140g;6、▲输出功率:治疗模式:连续、单脉冲、重复脉冲功率:0.3W~25W可调;调制脉冲:0.3~15W可调;脉冲频率:1000Hz,点阵扫描模式:10mJ~160mJ可调,以10mJ步进;7、扫描图形: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椭圆形、三角形、环形、直线形、弓形、弧形(图形大小、间距、扫描程度可调)。光学图形扫描器及临床功能已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审批。8、扫描方式:离散、有序、隔点加重及重复次数可选。另外可选择深浅交错输出方式9、手具焦距:F=100mm,F=50mm,配有1#-5#点阵扫描及超脉冲治疗、切割通用手具(切割手具中具有直径为5mm全剥脱功能手具)10、图形尺寸:1~20mm,1~10mm,X轴、Y轴可调;最大扫描面积:20mm×20mm11、扫描密度:F=50mm,0~1.5mm可调;F=100mm,0~3.0mm可调;12、瞄准光系统:650nm波长红色半导体指示光,亮度强弱多档可调。13、冷却方式:封闭式内循环水冷却,外循环强风冷却。14、控制系统:8寸彩色触摸屏(中英文界面),软件具有参数修正功能及升级接口、设备存储记忆、故障语言显示、声音提示、密码设置等多种功能。具有静音可选模式。15、开机自检:具有激光功率电流监测功能。16、安全保护功能:激光器具有光闸保护功能,:断水、过载双重保护17、输入电源:单相AC220V/50Hz,5A,输入功率500VA。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配置要求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备注1主机1台2脚踏开关1套3七关节导光臂1套4手具2套5光学图形扫描器1套(三)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主要技术参数1、激光工作物质: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器(Nd:YAG激光器)2、激光波长:1064nm/532nm3、传输方式:7关节平衡锤式导光臂。4、治疗手具:光电旋转手具,具有光斑直径、能量密度调节与显示同步功能5、▲光斑直径:1064nm:2~8mm(8mm为平行光传输)532nm:1.5~7mm(7mm为平行光传输)6、▲脉冲宽度:6ns,6+6ns7、终端单脉冲输出能量:1064nm:100mJ-1600mJ532nm:20mJ-400mJ8、光路系统:采用陶瓷双腔、双棒、双灯泵浦9、重复频率:1~10Hz10、激光瞄准:650nm波长红色半导体指示光,亮度强弱可调11、冷却系统:封闭内循环水制冷,外循环强风冷却,内置双过滤洁净装置12、控制系统:彩色触摸屏显示,具有参数修正功能及升级接口,主电源工作电压、冷却水温度、光斑计数、计时显示,故障语言显示及声音提示,密码设置、常用数据储存等功能。13、安全保护功能:激光器具有光闸保护功能。14、电源:AC220V/50Hz/10A。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配置要求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备注1主机1台2七关节导光臂1套3手具1套4脚踏开关1套(四)光谱治疗仪主要技术参数1、光源:点阵光源:原装进口LED长寿命窄波光源,最高可达50000小时。2、光源类型:点阵光源点阵光源采用非球面完美配光曲线光学技术原理,让点阵透镜光源波长、光强均匀分布。3、辐照面积:≥500mm×300mm;4、峰值波长:红光:633±10nm;蓝光:417±20nm;黄光:590±10nm;5、最大有效辐照度:点阵光源:红光:≥110mW/cm2蓝光:≥170mW/cm2黄光:≥25mW/cm26、光源模组结构:由5扇独立可折叠光源组成,每扇可180°~90°内自由调节;优良的散热设计,大大降低光源功率衰减,保证了光源寿命。7、照射方式:连续、调制任意可选;调制宽度:0.1s~2s可调,调制间隔:0.1s~2s可调,步长0.1s。8、辐照时间:控制范围:1~90min59s连续可调,步长:1min、5min、10min可选;9、温度监控及超温保护:(用户可选配)仪器在正常工作时,具有对辐照面温度监测的功能,温度监测范围:36℃~42℃;仪器具有超温保护功能,当有效辐照面的温度超过41℃±1℃时,仪器能停止辐射输出且不可自动恢复;光辐射输出窗口的最高温度不超过60℃,且系统有超温预警功能。10、推荐辐照距离:10cm~25cm之间。11、伸缩臂装置:三关节旋转臂可180°水平旋转;升降高度调节范围:≥300mm。12、光源模组噪音:采用超静音风扇;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60dB。13、功率密度自校准系统:根据光源衰减期曲线,具有闭合自校准算法。14、冷却系统:外循环风冷;15、控制系统:1)8寸高清触摸屏,智能控制系统;可根据用户习惯最多存储5个常用最佳治疗参数;2)光源辐照度大小可在10%~100%调节,步进1%、5%、10%可选;3)点阵光源5页光源模块可同时照射也可单页照射,适应不同辐照面积的选择;4)点阵光源可控制单波或双波同时照射,在触摸屏上可自由选择,无需更换光源模组;5)具有驱动异常检测、光源异常检测功能;6)系统具有每个波长单独出光时间累计功能,可根据此功能进行光源模组更换判定。16、保护装置:配有安规漏电隔离变压器装置,超温自动断电保护装置。17、电源:单相交流220V/50Hz,0.5kW。光谱治疗仪配置要求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备注1主机1台2脚轮1套(五)医用离心机技术参数全自动变速离心系统1、▲离心系统内置自动通风温度控制设计,保持恒温15℃的低温环境,避免血液样本受到热损伤。2、机器密闭设计和采血管套管保护放置设计,保证生物安全性。3、▲离心系统带有紫外线净化消毒系统,其装备的紫外线照射灯可进行自我净化循环,运行时保持1000rpm,时间为5分钟。4、全自动程序化控制转速(2400rpm、2700rpm和3000rpm之间的自动变速程序系统)5、预设CGF(高度浓缩生长因子纤维蛋白离心制造程序)及PRP(富血小板血浆离心制造程序)两种制备程序,一键式操作,CGF制备完全自动化。6、可同时使用8个试管制备CGF,单试管制备容量为9ml。7、整铸成型的离心转子芯和保护套管,永不磨损,使用热敏抗静电材料,可高温高压消毒。8、采用3种试管分别可离心出胶状和液体两种形态的CGF,口腔多学科的骨组织细胞再生和软组织细胞的再生,制作过程简单易控制。9、无需添加任何外来物质,避免交叉感染。10、离心控制马达和内部构件无需维护。11、噪音等级低于标准的要求,不超过57dBA。配置要求:序号名称数量1主机1台2一次性负压采血管(红)100支(六)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主要技术参数产品定位:控油、防脱及轻度及中度脱发治疗,日常头皮养护。医疗器械管理分类:Ⅱ类医疗器械。组成:头盔(包含嵌入式软件、激光头、内置电池)USB线组成。输出光路:≥256个激光头。激光安全分类:3R类。▲波长:激光波长为≥655nm输出功率:3.5-4.5mW▲供电方式:内置双电源DC3.7V/6000mAh(LG18650双电芯)。治疗时间:20min电池续航能力:一次充电≥7小时,可佩戴3-5次。▲光斑分布:按亚洲人脱发发生规律设计。每台配件要求:序号配件名称数量备注1主机1台2USB线1根四、验收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根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五、其他要求1、售后服务: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要完全承担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和培训。2、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功能配置齐全。4、对采购需求进行响应。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商务文件二、投标函(磋商响应声明)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四、分项价格表五、商务与合同偏离表六、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十、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十一、货物说明一览表十二、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三、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供应商:年月日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具备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应按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纳税收记录、财务报表或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4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附件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附件1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注: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附件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纳税收记录、财务报表或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纳税收记录、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的材料,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证明材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4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附件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按第二章第3.1款和第3.3款要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供应商:年月日二、投标函(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参加采购项目磋商,并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报价表项目名称:报价供货期限其他内容小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报价包含所有内容,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最后报价在磋商现场进行报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款。报价表和最后报价表与交易平台系统格式不一致,以交易平台系统格式为准。四、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分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2345…报价(元):备注:(1)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3)报价包含所有内容,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4)分项价格表格式可以扩展。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五、商务与合同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六、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注:不要求提交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符合第二章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供应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所属行业为:工业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8-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或者商号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8-2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8-3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磋商须知正文第9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内容注明“详见证书附件”的,应提供其附件,以证明认证证书与响应文件一致。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清单项目名称:__________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两型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备注:(1)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及评审方法和标准所需的证明材料;十、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备注:供应商自行提供(如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供应商:年月日十一、货物说明一览表货物及技术参数响应-览表序号分项项目名称设备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品牌/制造商数量单位(台套)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二、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货物说明一览表”不一致时,以“货物说明一览表”为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_日十三、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服务方案编制说明: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自行编写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美容设备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