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审核中标候选人公示(金凤区人民法院2023)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金凤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245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经公开招标仅有1家投标供应商参加。公开招标失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管理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351号)文件规定,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歧视性条款。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
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4月03日 至 2023年04月1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穆蓉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606号
联系电话:0951-401802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柳静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联系电话:0951-698268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马小龙
联系地址: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
联系电话:0951-569924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pdf
代理机构: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4-0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辅助审核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