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 配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
ZTHHJW2023-165信号配件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各报价人:
ZTHHJW2023-165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配件项目谈判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定成交候选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第一包件成交候选人:扬州友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包件成交候选人:青岛宸迈电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包件成交候选人:西北铁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包件成交候选人:青岛宸迈电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第五包件成交候选人:深圳市长龙铁路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第六包件成交候选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第七包件成交候选人: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包件成交候选人:上海铁路通信有限公司
第九包件成交候选人:北京华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十包件成交候选人:河南蓝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一包件成交候选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公示自2023年6月10日至6月12日止3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监督科投诉,如有违规违纪问题也可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部投诉。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部:
市电:0471-2242529路电:081-42529
采购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15号
邮编:010050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须以函件形式传真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监督科。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合理有效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受理电话:0471-2245119
传真:0471-224303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号 配件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