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氧化铝项目起重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起重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起重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11891)
公示开始时间:2024-01-05 11: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1-08 11:00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起重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189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含税)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4980000.00
国家行业标准
合同签订后5个月或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5997271.00
合格
合同签订后5个月或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3
河南豫中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5988000.00
合格,满足各项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后 5 个月或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陈铭
/

2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徐卫
/

3
河南豫中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肖太兴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河南豫中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纪委工作(审计)部,电话:0770-6665110。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 13877632858
电子邮件:114727831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马女士
电话: 0771-5785236 1817202530
电子邮件: ly_ma@chalco.com.c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氧化铝项目起重设备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