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 恒利机电设备供应站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辆段2024)
南昌车辆段第二批设备材料项目公开询价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南昌车辆段第二批设备材料项目公开询价成交候选人公示
报价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辆段第二批设备材料项目(项目编号:NCJ-NCCLD-CL-2024-003)于2024年1月26日,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辆段招标办的监督下,在段机关三楼行政办公室完成了该项目的询价工作。现将该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包件号
成交候选人
南昌车辆段第二批设备材料项目
包3、14-16、18、27
江西荣洋实业有限公司
包6-9、19、26、32
南昌市固发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包10、20、21、28、29、31、33、35
南昌市西湖区金润广场恒利机电设备供应站
包1、2、4、5、11-13、17、22-25、30、34、36、37
流标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9日。在公示期间,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辆段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辆段评审委员会:0791-87023384
电子邮箱:nccldcaigou@163.com
南昌车辆段
2024年1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材料 恒利机电设备供应站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