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食堂食材 牛奶中标候选人公示(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
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C002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
类别
供货商全称
中标费率(%)
一标段
鲜肉类;水产类;冰冻类;禽蛋类;食用油类;蔬菜类;豆制品;调味品类;水果、点心类;酱腌菜类;其他类
常州市宥成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80%
一标段
鲜肉类;水产类;冰冻类;禽蛋类;食用油类;蔬菜类;豆制品;调味品类;水果、点心类;酱腌菜类;其他类
常州市乐丰源蔬菜类专业合作社
90%
二标段
大米类;
常州市今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85%
三标段
饼干类
常州市诒橙商贸有限公司
87%
四标段
牛奶类
常州市美鑫源商贸有限公司
65%
四、评审专家名单:翟支江、王建平、符洁亚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一标段5000元/家;二标段500元;三标段500元;四标段5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
联系方式:符老师0519-86213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19-86639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业成
电 话:0519-86639697
九、附件
采购文件
附件:
竞争性磋商: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项目编号:2024C002采购人: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代理机构: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0第四章采购需求31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4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8第一章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4C0022.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资金来源:师生伙食费5.最高限价:按照常州市权威部门(常州发改.价格通)生活消费发布的价格、就近菜场(漕桥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雪堰消费品综合市场等)的价格为依据报折扣率,均无价格参考的,由采购人根据市场询价的价格按报价下浮后结算,同时物价应满足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监管平台相关规范的要求。最高限价:上述依据的90%。6.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更好地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切实维护广大师生权益建立竞争机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现进行学校食堂菜品供应商采购。采购内容为:大米、小麦粉;食用油类;鲜肉类(鲜猪肉、鲜羊肉、鲜杀白家禽);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水产类(鱼、虾等);冰冻类(鸡腿、鸡翅、贡丸、香肠、青豆、玉米、毛豆仁等);豆制品;调味品类(味精、酱油、干货、生粉、食品添加剂等);水果、点心类;酱腌菜类(质量要求;定期抽查合格,且符合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禽蛋类;其他类;学校食堂需要采购的其他食品原材料。具体详见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进场供货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可直接解除合同,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标段划分:序号内容拟入围数量一标段鲜肉类;水产类;冰冻类;禽蛋类;食用油类;蔬菜类;豆制品;调味品类;水果、点心类;酱腌菜类;其他类2二标段大米类;1三标段饼干类1四标段牛奶类1注:潜在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但仅限成交一个标段。响应某一标段时,响应文件书中注明该标段内容,并响应该标段的全部内容。评审时,按标段先后顺序依次评定,在前一标段作为第一(具体为拟入围数量确定)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单位在后续标段评审时无成交候选人资格,按名次选择后一名作为成交候选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3)招标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相应供货能力、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单位。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18楼)3.方式:供应商提供《领购申请表》(公告附件)、营业执照、磋商文件费用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52038543@qq.com,或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领购。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磋商文件费用缴纳账户:户名: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61390104000922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三井支行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18楼)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18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勘察及澄清:(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1月24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采购人或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联系方式:符老师0519-862132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18楼联系方式:0519-866396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业成电话:0519-86639697附件1:领购申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等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所投标段: □一标段 □二标段 □三标段 □四标段(请在上述对应标段前“□”内打“√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第二代身份证号码:领购时间: 年 月 日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须在2024年1月24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无疑问,视作供应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条款和要求。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338182213;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18楼。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一标段5000元/家;二标段500元;三标段500元;四标段500元。缴纳时间: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至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公司名称: 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三井支行;银行帐号:1061390104000922526履约保证金一标段20000元/家;二标段1000元;三标段1000元;四标段1000元。供应商须知1.2.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进口产品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2.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2.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2.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3.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3.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信息安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6.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1.3.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采购需求5.合同草案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4.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3.本项目报价表上的价格为含税报价,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全部服务、税金、利润、人员培训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磋商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响应、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0.4.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5.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6.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13.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签字、盖章。13.2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修改无效。13.3本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盖章是指加盖鲜章。1.5.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供应商应提交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壹份“电子文档”(载体采用“电子光盘”或“U盘”,内容包含全套正本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均应当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盖章的,或电子文档未按要求提供的,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纸质版正本为准。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至公告中注明的地点,凡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15.2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提供的,代理机构不接收其磋商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2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磋商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16.3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磋商响应,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磋商过程中,经采购人确认,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退出磋商的除外)16.4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17.3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7.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代理费24.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8.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3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最终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4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无须交纳的除外)。16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7.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R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__/_。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3.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4.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1.9.二、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分)备注价格部分(35分)投标费率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费率最低的供应商的费率为投标基准价费率,其价格部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报价依据:按照常州市权威部门(常州发改.价格通)生活消费发布的价格、就近菜场(漕桥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雪堰消费品综合市场等)的价格为依据报折扣率,均无价格参考的,由采购人根据市场询价的价格按报价下浮后结算,同时物价应满足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监管平台相关规范的要求。35注:阳光食堂监管平台对于食材价格过高或者过低情况均会出现预警,供应商需重点了解此项规定,慎重报价,采购人根据报价费率及报价依据严格结算,成交后同一单位因自身原因出现三次预警情况的,直接取消其合同。商务部分(45 分)承诺 1提供配送标准承诺的得5分5商务部分(45 分)承诺 2提供配送时限承诺的得5分5商务部分(45 分)承诺 3提供配送品种规格承诺的得5分5商务部分(45 分)承诺 4提供价格承诺的得5分5商务部分(45 分)承诺 5提供不合格食材退换货承诺的得5分5商务部分(45 分)承诺 6提供食材溯源证明承诺的得5分5商务部分(45 分)承诺 7提供应急加送货承诺的得5分5商务部分(45 分)承诺 8提供廉政承诺的得5分5商务部分(45 分)承诺 9提供人员、车辆配备承诺的得5分5技术部分(20分)项目陈述供应商应对本次服务进行详细调研,切实理解采购人供货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学校供货的特殊性,磋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在供货质量、服务时效、应急响应等方面与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此项无需制作标书,现场磋商,记录、并录音录像存档。从合理性、科学性、实操性等方面根据实际磋商情况综合打分,0-20分。20注意事项:1.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供的任何补充材料。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3.为便于评分,请供应商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内容:1、标段划分明细:序号内容拟入围数量一标段鲜肉类;水产类;冰冻类;禽蛋类;食用油类;蔬菜类;豆制品;调味品类;水果、点心类;酱腌菜类;其他类2二标段大米类;1三标段饼干类1四标段牛奶类1注: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限中标一个标段。投标某一标段时,响应文件中注明该标段内容,必须响应该标段的全部内容。评标、定标按标段先后顺序依次评定,在前一标段作为第一(具体根据拟入围数量确定)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单位在后续标段评审时无中标候选人资格,按名次选择后一名作为中标候选人。2、报价依据:按照常州市权威部门(常州发改.价格通)生活消费发布的价格、就近菜场(漕桥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雪堰消费品综合市场等)的价格为依据报折扣率,均无价格参考的,由采购人根据市场询价的价格按报价下浮后结算,同时物价应满足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监管平台相关规范的要求。最高限价:上述依据的90%。3、合同期:合同签订后一年,进场供货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可直接解除合同,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付款方式:每月中上旬根据上月实际供货情况及处罚情况付款。5、其他:中标单位应正规发票,要对采购的主要食品索取相关对应证件复印件和质量检验报告。每次供货均需提供蔬菜、冷鲜肉、水产、水果、豆制品等生鲜农产品的快检报告、食材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材料(两证)。食材供应商供货的预包装食品应具有年度法定质量检测报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要建立食品质量档案,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具体应当符合武教发规〔2023〕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二、服务要求:(一)整体要求1、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是24小时内收成,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2、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的当天12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要求必须由正规肉联厂提供的鲜肉(供货前提供厂商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同时供应商在食堂现场配备肉类加工设备,安排人员现场制作;3、所供冷冻类、干货类等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后合格的货品;(二)送货要求1、成交供应商每天早上6:30将订单内所有菜品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成交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双方方根据采购单位的《物资采购订单》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单位每天下订单的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供货量超出订单数的自行退货,采购单位不再接收。2、验货过程中如采购单位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必须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成交供应商如送货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作出书面保证,第二次送货迟到在当月货款中扣除1000元违约金。达到三次(含)以上,采购单位将解除其供货、合同,由评审综合得分排名次之的供应商接替。3、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采购单位确认的过磅数为准。供应商要诚信经营,服从采购人现场验收组人员的验收,不得短斤缺两,连续3次发现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4、配送频率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一小时内完成供货,在固定的供货时间段供货原则以外,承诺提供每天必须至少一次临时补货的服务。5、货品具体要求参照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标准执行。(三)食材质量标准严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每次供货均需提供蔬菜、鲜肉、冷冻、水产、水果、豆制品等散称称重的生鲜农产品的快检报告、食材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材料。未按照索证索票要求提供材料的,将按照相关考核要求进行处理。1、肉(不含猪肉)质量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GB/T17238-2008《鲜、冻分割牛肉》等国家标准,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2、水产品质量要求:2.1活鱼类:必须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2.2冻鱼类:必须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T18109-2011《冻鱼》。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2.3其他:其他水产品符合GB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等相关国家标准。3、禽蛋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无破损,禽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标准。4、禽类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标准,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5、速冻面米制品质量要求:必须保证为有效保质期内产品,必须符合GB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标准。6、蔬菜质量要求:蔬菜必须保证无黄叶、叶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符合相应的有关国家标准要求。7、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22106-2008标准、GB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筋制品》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8、水果质量要求: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新鲜,对水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符合相应的有关国家标准要求。9、南北干货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需要分包装的产品需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袋,并规定要求加贴产品信息标签。10、面粉质量要求:10.1外包装完好,标明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产地、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所有商品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10.2须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11、米面制品质量要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等面制成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等面制成品的生产加工企业须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证件。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四)接入常州市学校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服务要求:1、投标人入围后,须应用常州市学校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合理报价,若出现不按时报价、选择性报价、恶意报价等情况,按照扣分细则进行处罚。2、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统一要求与格式签订供货合同与廉政协议。(五)人员要求:食材拣配、配送人员均应持有健康证,合同期间配送服务人应固定,如投标人因故需要调整人员的,须事先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并提供健康证明报采购人备案。调整后的服务人员素质、资格标准不得低干原服务人员的标准,投标人应当为新调整的服务人员缴纳社保。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擅自调整服务人员、或指派人员低干原服务人员的标准、或未按国家规定缴纳服务人员社会保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三、一票否决制度供货商在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且该供货商3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中止合同的,由备选供应商按招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递补。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2、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被市场监管局抽检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的。3、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四、责任界定供应商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因供应商所供货的食品造成采购单位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全部的经济赔偿。五、考核管理1、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投标人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签订的食堂配送合同:(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2)任一月份食材采购配送投标人满意度评价得分85分(不含)以下;(3)被采购人查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4)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2、考核运用(采购人有权根据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实际情况对相关考核进行细化调整,中标人对必须无条件接受及配合)(1)食材供应评价表(暂行)采购人全称供货人全称食材品类¨蔬菜 ¨鲜肉 ¨冷冻品 ………考核日期年 月 日指标评价说明得分备注送货及时性评价1、几乎总是在约定时间及时送到,并且随时都能完成补货要求得18-20分;2、偶尔比约定时间晚,但不耽误食堂工作,得13-17分;3、送货经常不守时,耽误食堂工作,得0-12分。食材质量(详见后附表)1、物资新鲜,干净卫生,无瑕疵,无污染,得25-30分;2、送存货 ,但都可使用,未变质,影响口感,得21-24分;3、质量不好,瑕疵品多,有时会送变质过期食品,得0-20分。食材数量1、重量总是足称,不缺斤少两,得25-30分;2、偶尔有重量不合格现象,但有证据显示不是有意的,得21-24分;3、重量经常不达标,有意缺斤短两者,得0-20分。服务评价1、与供应商联系,态度良好、诚恳,有问题及时改正,得18-20分;2、态度一般,但与之合作基本不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整改稍有拖延,得13-17分;3、态度恶劣,有欺诈、怠慢行为,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严重拖延整改,得0-12分。综合得分供货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2)考核结果运用①合同期内,采购人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每个合同期内,至少进行12次考核,中标人在任一月份食材采购配送满意度评价得分85分(不含)以下,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②本项目所有扣款均在每月计算应付货款时汇总扣除,按扣除相应罚款后的余额支付。③考核结果的运用序号考核得分a考核结果考核扣款措施1a≥90 分良好全额支付月度服务费。290分>a≥85分合格按每扣1分扣款1000元的标准计算扣款,在相关月度费用中按实扣除。3A<85分不合格按每扣1分扣款2000元的标准计算扣款,在相关月度费用中按实扣除。当月费用不足扣罚金额的,扣至0为止。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六、违约、违规处理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采购人将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举报核查的方式,对食材品质、卫生检疫、人员健康、食材重量、配送时间、服务质量、价款结算等内容进行查验监督检查。1、违约情形的认定(1)无正当理由拒绝配送采购人指定食材,超过一次的;(2)不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因延误配送时间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超过三次的;(3)未按照合同规定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超过一次的;(4)所送的产品质量、品牌、规格等与承诺不符的;(5)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的;(6)存在虚报、瞒报食材重量或以假充真等手段配送食材,经查实的;(7)被采购人书面要求退货、换货后,仍拒不履行的;未在规定时间内退换货、退换货后仍不达标的;(8)擅自将食材配送业务转包、分包给第三人经营,经查实的;(9)通过给子回扣或变相给予回扣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经查实的;(10)发生质量纠纷时,拒不履行检测义务的;(1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12)因中标人原因给甲方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或负面舆论的;(13)因中标人原因在甲方区域内造成安全事故,且影响恶劣的;(1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违约处罚在服务期间,如出现违约情形之一者,经查实后,将对违约单位作如下处理(酌情进行单项处罚或并处):(1)采购人对中标人实行履约管理,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上述“1、违约情形的认定”情形(1)至(4)中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5)至(7)中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8)至(10)中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11)至(13)中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2)情节严重的或根据合同相关条款,采购人可取消投标人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金额为对应标段预算*5%元的违约金;(3)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取消其参与下一轮食材投标人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5)情节恶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采购人将其不诚信行为报送采购主管部门,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注:1、以上违约、考核及处罚标准累计执行,互不重复。2、中止合同的,由备选供应商按招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递补。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标段)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合同内容:1、乙方为甲方提供食材配送供货服务。配送类别为。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进场供货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可直接解除合同,对此甲方不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合同需终止的,应在协议期内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乙方的响应文件;(3)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采购文件及其附件;(5)合同附件。以上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二、合同价格及费用结算:1、根据投标折扣率:报价依据的%,价格依据:按照常州市权威部门(常州发改.价格通)生活消费发布的价格、就近菜场(漕桥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雪堰消费品综合市场等)的价格为依据报折扣率,均无价格参考的,由采购人根据市场询价的价格按报价下浮后结算,同时物价应满足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监管平台相关规范的要求。2、每月15日前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核对上月货品结算总价,确认无误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开具发票,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后支付货款。3、中标单位应正规发票,要对采购的主要食品索取相关对应证件复印件和质量检验报告。(1)每次供货均需提供蔬菜、冷鲜肉、水产、水果、豆制品等生鲜农产品的快检报告、食材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材料(两证)。(2)食材供应商供货的预包装食品应具有年度法定质量检测报告。(3)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要建立食品质量档案,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确保原材料的质量。(4)其他未尽事宜,具体应当符合武教发规〔2023〕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可参考甲方提供的协议书样本,未尽事项可以补充)。2、食材每日送货一次。验收货物时清单必须仔细核对,确保所需食材项目、数量、质量准确无误。甲方遇特殊配送要求时,应视情提前与乙方联系。3、甲方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关人员需做到专人专岗、挂牌上岗、定期轮岗,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流程,严格履行索证制度有关规定,设立开放监督席,填写验收环节相关表单,做到台账齐全。验收时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认真把好质量、数量、规格、退货、送货单核对签字等环节,严格执行验货标准、入出库和索证制度,向乙方索取食材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确认无误后,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收并留一份存档;发现乙方违规,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处理,并记录在案。4、甲方加强教育宣传工作:食堂工作人员要支持、配合乙方工作,使食堂配送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对乙方做到不索要,不为难,不马虎。5、甲方有权参与配送工作的全程监督与管理,及时收集群众意见,积极加强与乙方的业务联系。如有需要,可约见乙方,当面商定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措施。每个月做好对乙方的考核工作。6、甲方与乙方有特殊约定的,须在合同中表述清楚。7、甲方明确卫生负责人,负责检查配送食材的卫生安全情况,并做好48小时的食物留样,若出现问题,可提供有力证据。(二)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时的一切承诺。2、乙方承接采购单位的食材配送工作,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所配送的食材保持新鲜优质(特别是炎热天气)。食材分拣和配送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3、乙方应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服从采购单位的管理,听取和接受采购单位对食材配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关要求,乙方须无条件执行。4、乙方根据投标书的有关承诺条款,联系配送工作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食品法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的保障机制,确保安全。乙方对当天配送的所有食材均应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5、乙方必须根据协议约定和采购单位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送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6、乙方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法标准,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按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处理。7、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或者溯源证明。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8、乙方所配送的食材根据采购人需求须经过粗加工。9、乙方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10、乙方严禁擅自更换食材品牌、规格或者擅自提价。如采购单位另有所需食材而食材采购系统中未包括的,乙方应先与采购单位商定该食材品牌、规格、等地、数量、质量、价格(批发价)、提供实样等事项后再进行配送。11、乙方凡有短斤缺两、擅自涨价、质量问题以及其它违规行为均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影响以后招投标的重要因素。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中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12、乙方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协议时,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因所供应食材的质量问题引起人员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引起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并终止与乙方签署的协议。合同期内无服务质量问题,合同期满无息归还履约保证金。13、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采购单位的监管。14、乙方建立台帐制度,对配送的食材做到证货同行、证货相符。坚持配送的严格性、严肃性、严密性。15、乙方保证每天在采购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将食材配送到各个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采购单位联系。16、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签订食材采购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前三个月总货款的违约金:(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2)合同期内,采购人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每个合同期内,至少进行12次考核,中标人在任一月份食材采购配送满意度评价得分低于85分或年度满意度评价低于85分的(不含)以下;(3)拒不整改的。四、违约责任由于食材配送对安全性、及时性要求很高,为加强配送质量,提供配送效益,强化双方责任意识,现明确有关违约责任如下:(一)甲方违约责任区分及处罚1、由于甲方工作失误,没有及时通知乙方配送采购计划,导致乙方无法正常配送的,后果由甲方承担。2、在结算经费时,由于甲方工作失误,没有及时告知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由甲方按支付结算金额每日0.1%交付滞纳金。3、甲方基层单位故意刁难乙方,造成配送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二)乙方违约责任区分及处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将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举报核查的方式,对食材品质、卫生检疫、人员健康、食材重量、配送时间、服务质量、价款结算等内容进行查验监督检查。1、违约情形的认定(1)无正当理由拒绝配送采购单位指定食材,超过一次的;(2)不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因延误配送时间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使用,超过三次的;(3)未按照合同规定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超过一次的;(4)所送的产品质量、品牌、规格等与承诺不符的;(5)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的;(6)存在虚报、瞒报食材重量或以假充真等手段配送食材,经查实的;(7)被采购单位书面要求退货、换货后,仍拒不履行的;(8)擅自将食材配送业务转包、分包给第三人经营,经查实的;(9)通过给予回扣或变相给予回扣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经查实的;(10)发生质量纠纷时,拒不履行检测义务的;(11)因协议供应商原因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12)因协议供应商原因给采购单位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或负面舆论的;(13)因协议供应商原因在采购单位区域内造成安全事故,且影响恶劣的;(1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违约处罚在服务期间,乙方如出现违约情形之一者,经查实并报采购人后,将对违约单位作如下处理(酌情进行单项处罚或并处):(1)采购人对中标人实行履约管理,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上述“1、违约情形的认定”情形(1)至(4)中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5)至(7)中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8)至(10)中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11)至(13)中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2)情节严重的或根据合同相关条款,采购人可取消投标人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金额为对应标段预算*5%元的违约金;(3)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取消其参与下一轮食材投标人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5)情节恶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采购人将其不诚信行为报送采购主管部门,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注、中止合同的,由备选供应商按招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递补。3、其他(1)一个标段多个供应商共同供货的,根据考核情况,甲方有权力分配各个供应商的供货量,乙方不得因为供货量的多少提出异议或投诉,不得因此产生纠纷。(2)签订合同时,根据甲方及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派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等材料。五、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须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因本合同产生的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所在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八、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见证方一份。见证方仅对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事实进行见证,不代表任何承诺或保证,该合同的履行等相关情况均与见证方无任何关系。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账号:见证方: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见证方代表:附件:廉洁协议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为了在本项目货物采购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根据国家和本市各项规定和廉洁从业的规范要求,结合实际,特订本协议如下: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常州市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开展业务工作。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的方便。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材料及货物供应、工程分包及购买服务等经济活动。7.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8.除合同中已确定的培训、考察外,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场所。9.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提供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10.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及职能部门或者甲方上级主管机关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11.甲方发现并查实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项目合同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予以追缴。同时,甲方可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且乙方在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有关项目的采购活动。12.甲乙双方若存在违反本协议规定之外且与项目有关的其他不廉洁行为,按本协议第十、第十一条款规定处理。13.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其同等的法律效力。14.本协议在采购过程中可参照执行。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组成(一)资格审查材料:*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响应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如果有授权委托情况的,必须提供);*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磋商报价:*1、开标一览表(三)技术部分材料:1、合同条款偏离表2、采购需求偏离表(四)相关承诺1、配送标准承诺书2、配送时限承诺书3、配送品种规格承诺书4、价格承诺书5、不合格食材退换货承诺书6、食材溯源证明承诺书7、应急加送货承诺书8、廉政承诺书9、人员、车辆配备承诺书(五)、其他评审相关资料。(六)说明1.上述带“*”条款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未提供该项材料。所有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且不允许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补正。2、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供应商可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不限于此)。1.9.1.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10.(一)资格审查材料:1.10.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0.2.2、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0.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1.10.4.4、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与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一致。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通讯电话:邮箱: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1.10.5.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11.(二)磋商报价:1.11.1.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项目编号首轮报价费率一标段:承诺结算价不超过报价依据的 %首轮报价费率二标段:承诺结算价不超过报价依据的 %首轮报价费率三标段:承诺结算价不超过报价依据的 %首轮报价费率四标段:承诺结算价不超过报价依据的 %项目负责人姓名: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进场供货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可直接解除合同,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备注1、各供应商需对已报名标段填报对应报价,其他未报名标段的报价不应填报,否则不予认可。2、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折扣,报价折扣以百分数的形式,如90%等;结算价格=公示价格*报价折扣。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2.(三)技术部分材料1.12.1.1、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2.2.2、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3.(四)相关承诺1.13.1.1.配送标准承诺书我方参加“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的投标,就执行配送标准事项承诺如下:1.我方按验收标准配送食材,确保食材运输安全;2.我方从源头把好食材卫生,确保食材新鲜;3.我方承诺所配送原料均使用专业周转箱装配运输,冷、鲜原料全程冷链配送,生熟食分开包装避免交叉感染;4.我方承诺不提供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材;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5.我方承诺配送的食材都能提供相应的食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6.采购单位可将我方配送的食材不定期抽样送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如有问题,检测费由我方承担,并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7.我方保证配送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承担由此对招标人和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3.2.2.配送时限承诺书我方参加“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的投标,就配送时限事项承诺如下:1.我方按采购单位分别规定的时间之前配送至指定地点;2.我方提前准备好应急预案,沟通协调好与采购单位食堂食材配送工作;3.我方配送若迟到30分钟以上,可罚当日菜款的10%作为违约金;4.如极个别食材因货源问题不能及时配送,我方承诺提前通知采购单位。5.我方配送过程中,如有退换货情况发生,承诺60分钟内完成补送工作,若补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可罚当日菜款的10%作为违约金。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承担由此对招标人和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3.3.3.配送品种规格承诺书我方参加“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的投标,就配送品种规格事项承诺如下:1.我方严格遵循采购单位食堂需求及签订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相关食材的配送;2.我方承诺按采购单位的需求品种、规格、数量配送,以采购单位验收人员验收为准;3.食材配送至采购单位,我方配送员可按采购单位要求对食材进行免费初加工(如去皮、活杀等);4.我方承诺严格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原料产地、品牌、规格、数量、等级、质保期限等供货,决不混淆原料规格,保证食材正宗。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不得自行改变上述要求。5.合同报价期内,我方承诺无条件按照品种规格供货,如我方人为因素影响采购方食堂正常运行,采购单位可扣除我方全部质保金,并依法追究我方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承担由此对招标人和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3.4.4.价格承诺书我方参加“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的投标,就按中标价格配送事项承诺如下:1.我方协议供货期内所配送的食材价格决不高于本次投标折扣价;2.我方严格按照采购人认可的价格进行供货;3.我方同意采购单位为实施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产品的价格、优惠率及其他相关信息;4.我方承诺中标价格一旦确定,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操作,决不因为市场价格上涨而减少供应数量或推却采购指定品种。5.价格包括物品费用、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车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承担由此对招标人和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3.5.5.不合格食材退换货承诺书我方参加“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的投标,就不合格食材退换货事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保障食品安全,杜绝不合格食材进入采购单位食堂;2.我方对验收不合格食材无条件退货或换货;3.若因使用我方食材而导致食物中毒,我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后果;4.我方承诺配送食材实行“三保四包”服务要求(保质、保量、保及时,包退、包换、包加工、包损失)。5.我方对所供食材提供真实有效的来源证明,一经查实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立即取消我方供应资格,我方接受相应处罚。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承担由此对招标人和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3.6.6.食材溯源证明承诺书我方参加“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的投标,就食材溯源证明事项承诺如下:1.我方建立完整的食材追踪溯源体系,建立专门台帐;2.我方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单位的各类食材,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3.采购单位有权定期检查;4.采购单位有权对我方配送的各类食材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5.对所供食材加工时所用的添加剂应明确告知采购单位,方便采购单位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有效评估。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承担由此对招标人和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3.7.7.应急加送货承诺书我方参加“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的投标,就应急加送货事项承诺如下:1.提供便利,配合采购单位临时应急加送货;2.遇到特殊情况(如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台风暴雨等),我方会提前做好供货准备,保证决不误餐;3.我方承诺所有应急加送任务都将积极调配内部资源,以最快速度响应指令,最大限度方便和满足采购单位需求。4.对于特殊要求的应急物资(如防疫物资)我方承诺优先向采购单位保障供应,保证特殊需求。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承担由此对招标人和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3.8.8.廉政承诺书我方参加“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的投标,廉政承诺如下: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开展采购活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不以任何形式向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贿赂,包括礼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宴请活动等;3.对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的索贿行为,有责任立即举报相关单位或部门;4.坚决杜绝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串通虚报、瞒报食材数量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手段配送食材的行为。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承担由此对招标人和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3.9.9.人员、车辆配备承诺书我方参加“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2024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项目”的投标,就人员、车辆配备事项承诺如下:1.我方根据食材采购单位需求配备充足的配送人员、车辆等;2.我方为采购人设专人服务、专人跟踪,快速处理突发事件;3.我方服务人员经过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4.我方定期或不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洗消毒管理,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防止污染;5.我方有关负责人每月定期上门回访采购单位,随时了解各种建议、意见,并及时整改到位;6.我方承诺售后服务电话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确保服务质量。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承担由此对招标人和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4.(五)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牛奶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