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中介机构中标候选人公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
[市本级]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类中介机构选择项目(咨询类、法律类)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类中介机构选择项目(咨询类、法律类)中标候选人公示—包2,B类库
工程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类中介机构选择项目(咨询类、法律类)—包2,B类库
招标序号:兴华招采(2023)93号
招标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江丽燕0578-2360555
1、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
预中标价:一般性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按照50000元/件、日常业务程序性法律意见审核按照5000元/份的按70%计收,一般性法律诉讼代理按照附件2(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规定费率收费的6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祁建飞 证书编号:13311200810193551
2、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
预中标价:一般性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按照50000元/件、日常业务程序性法律意见审核按照5000元/份的按70%计收,一般性法律诉讼代理按照附件2(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规定费率收费的6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李建成 证书编号:13311200410162536
3、北京盈科(丽水)律师事务所
预中标价:一般性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按照50000元/件、日常业务程序性法律意见审核按照5000元/份的按70%计收,一般性法律诉讼代理按照附件2(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规定费率收费的6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姚佳燕 证书编号:13311201211444449
4、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
预中标价:一般性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按照50000元/件、日常业务程序性法律意见审核按照5000元/份的按70%计收,一般性法律诉讼代理按照附件2(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规定费率收费的6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骆云娟 证书编号:13301201811032223
5、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
预中标价:一般性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按照50000元/件、日常业务程序性法律意见审核按照5000元/份的按70%计收,一般性法律诉讼代理按照附件2(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规定费率收费的6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李光耀 证书编号:3311198910951140
6、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预中标价:一般性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按照50000元/件、日常业务程序性法律意见审核按照5000元/份的按70%计收,一般性法律诉讼代理按照附件2(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规定费率收费的6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马骥 证书编号:13302201210999513
公示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2600275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服务类中介机构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