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小麦统防统治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局2024)
兰山区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兰山区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服务采购
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1302000202402000059
二、项目名称:兰山区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山东华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五金城创业园E区3017室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26.9万元
标包:B
供应商名称:山东凤凰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祝丘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23.366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兰山区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服务采购项目(A包)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标包:B
名称:兰山区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服务采购项目(B包)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汲广凯、刘理论、张西银;标包B:汲广凯、刘理论、张西银。
标包A:山东凤凰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90.26、87.26、84.26)、山东鸟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89.43、82.43、80.43)、山东华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90.29、89.29、86.29)、山东星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7.35、75.35、71.35)、鹿邑县晨源农业有限公司(76.56、72.56、69.56)、河南飞越航空科技有限公司(80.65、77.65、69.65)、山东创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6.12、82.12、71.12)、河南创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76.52、75.52、70.52)、临沂吉瑞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2.62、81.62、71.62)、临沂谷科农资有限公司(89、87、71)
标包B:山东创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6.29、82.29、71.29)、山东中进农林科技有限公司(87.41、86.41、80.41)、山东星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7.43、75.43、71.43)、山东新干线农林病虫害防控有限公司(88.62、81.62、79.62)、山东凤凰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90.26、87.26、84.26)、山东鸟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88.35、82.35、80.35)、山东华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90.26、89.26、86.26)、临沂谷科农资有限公司(90、87、7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的约定
收费金额(单位:元):A包4000元,B包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山东凤凰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2、山东鸟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3、山东星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4、鹿邑县晨源农业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5、河南飞越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6、山东创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7、河南创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8、临沂吉瑞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9、临沂谷科农资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10、山东中进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废标,未按照规定进行二次报价
11、山东创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12、山东中进农林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13、山东星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14、山东新干线农林病虫害防控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15、山东鸟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16、山东华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中标A包,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17、临沂谷科农资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综合得分偏低)
18、山东腾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废标,未按照规定进行二次报价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联系方式:0539-525017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商会大厦24楼
联系方式:13455964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3455964002
十一、附件:
成交公告附件.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兰山区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临沂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13:08
评审专家名单
汲广凯;刘理论;张西银;
总中标金额
¥50.2669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无
项目联系电话
无
采购单位
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无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9-5250121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150659706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065970631
最终报价表(A包)报价单位:山东华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总价269000元最终报价表(B包)报价单位:山东凤凰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总价233669元六、中小企业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东凤凰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兰山区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兰山区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东凤凰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120万元,资产总额为347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东凤凰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1302000202402000059文件编号:HDXZBCG2024110项目名称:兰山区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包号:A包、B包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3月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采购邀请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8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2章采购邀请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4.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或施工和货物)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5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6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7参与响应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可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也可合并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8.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并标注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电子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公告通知”栏目。电子响应文件基本流程: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及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操作手册安装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提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扩展名为.LYTF文件,不得对已生成的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拒收。若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不需派授权代理人到开标现场。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建议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签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照其要求,在开标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基本操作流程如下:登录开标大厅(选择供应商身份)--进入本项目--点击我已阅读--供应商签到(输入信息显示签到成功--点击确定)--开标时间截止后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时长为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以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注意事项:①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建议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电子签到。②开标时,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③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过时视为响应文件未送达。④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无效标。(因电子开标系统本身原因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⑤供应商可自行查看唱标信息。⑥供应商务必按照网上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网上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若因供应商自己的原因,如电脑环境未按要求设置导致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根据临沂公管办(2021)4号文“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围标串标行为的通知”要求:对于在评标环节,根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分析比对的报价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出的预警信息,由评审小组根据预警内容集体表决认定投标是否有效。同一次招标中不同供应商之间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机器码及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同的应认定为“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具体情形以电子系统的雷同性分析结果为准。二次报价阶段:本项目共2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远程二次(最终)报价,供应商进行网上在线报价。最终报价基本流程为:评审委员会组长在电子评标系统设置报价结束时间和报价规则后点击开始下一轮报价,供应商即可收到报价信息进行在线报价(此时间不固定,大约为开标结束后半小时,供应商需随时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等待最终报价,务必在系统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供应商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选择供应商,进入在线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二次报价-----进入项目后选择新增报价-----在报价截止之前录入二次报价提交。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优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关功能的通知”(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10415/c4feb8ff-736a-4454-92c4-a9a35a70c024.html)。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10.6.1商务部分10.6.1.1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10.6.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0.6.1.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0.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10.6.1.5商务条款偏离表;10.6.1.6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10.6.1.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0.6.1.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0.6.2资信部分10.6.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10.6.2.3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随响应文件一起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务必保证资料清晰,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允许进入详细评审):(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供应商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也可使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4)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也可使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本条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8)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6、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7、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八、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乙方对合同货物、服务的保修期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本次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中,若有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项目验收单之日起算。2、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服务达不到要求,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以及相关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4、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或更换服务,而造成本合同不得不停止运行,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5、在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70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6、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软件升级问题,无论甲方是否知晓或是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等软件时的第一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条件地给与免费更新并调试完好。7、若由于甲方提出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而引起的软件升级,相关成本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赚取利润或拒绝、拖延。8、若由于乙方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引起软件升级,而且甲方愿意增加该新功能时,由双方协商解决。9、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九、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3)根据货物、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服务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71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72十一、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竞争性磋商与响应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响应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二、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三、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四、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73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五、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六、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七、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1)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八、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九、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响应文件须在本次磋商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磋商的全部规定。3、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4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75履约验收程序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格式见附件1)。技术复杂、专业性强以及重大民生、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采购人应当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具体使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可以从本单位指定,也可以从同领域其他单位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等邀请;也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前期参与该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采购人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项目验收书(格式见附件2)。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验收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中存在验收小组成员其他意见的,采购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供应商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拒不签字盖章的,视同未通过验收,采购人应当更换专业技术人员或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重新组织验收。除涉密情形外,采购人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内容详见鲁财采〔2021〕25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76附件1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供应商:组织实施单位公章年月日组织实施单位公章年月日组织实施单位公章年月日组织实施单位公章年月日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联系人联系电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合同名称项目名称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服务类)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最终结论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合格□不合格□按时□不按时□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人员、设备配备情况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分期验收是□否□是□否□分期情况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合同金额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名称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关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示范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一)登记融资需求。供应商只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登记即可使用该用户名及密码,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一键联通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填写融资需求,申请融资服务。(二)对接资金供需。供应商可以进入“融资超市”自主选择平台展示的金融产品,自主对接金融机构;也可以选择“撮合模式”由平台合作机构提供融资专业服务。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供应商的融资需求,主动对接供应商,平台同步将融资信息和信用报告与合作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享,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三)完成授信审批。金融机构提高贷前风险筛查效率,确保在供应商合同签订前,完成对目标客户贷款的授信审批。届时,成交供应商将依据政府采购合同获取合同融资服务。(四)锁定合同账号。对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获得的融资项目,贷款金融机构应在“融资平台”对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确认并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将信息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采购人对已进行融资抵押的政府采购合同,未经相关贷款银行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合同中的银行账号。(五)资金即时到账。金融机构提前办理完善供应商融资所需各项审批手续,待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随即向供应商账号发放贷款,确保供应商资金需求及时到位。(六)配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采购人做好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配合工作,协助供应商根据融资需要及时变更合同账号,对已进行融资抵押的政府合同锁定账号。LLDAOU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4年4月2日项目编号5197371302022040838项目名称5197371302022040838项目名称5197371302022040838项目名称5197371302022040838项目名称5197371302022040838项目名称弘反201年小要一喷将”纸B依语服名系必的及用分包数量2个弘反201年小要一喷将”纸B依语服名系必的及用分包数量2个弘反201年小要一喷将”纸B依语服名系必的及用分包数量2个弘反201年小要一喷将”纸B依语服名系必的及用分包数量2个弘反201年小要一喷将”纸B依语服名系必的及用分包数量2个弘反201年小要一喷将”纸B依语服名系必的及用分包数量2个弘反201年小要一喷将”纸B依语服名系必的及用分包数量2个弘反201年小要一喷将”纸B依语服名系必的及用分包数量2个采购人临农山村工临农山村工临农山村工临农山村工临农山村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预算金额中标成交金金A226额32平2中标成交金金A226额32平2中标成交金金A226额32平2中标成交金金A226额32平2中标成交金金A226额32平2评审地点评审地点评审地点评审时间22年4月2日22年4月2日22年4月2日22年4月2日时00分至202年光月2日12时00分时00分至202年光月2日12时00分时00分至202年光月2日12时00分时00分至202年光月2日12时00分时00分至202年光月2日12时00分时00分至202年光月2日12时00分时00分至202年光月2日12时00分时00分至202年光月2日12时00分时00分至202年光月2日12时00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4ooo开户银行及账号oo4004合计合计合计合计总计8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的兰山区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服务),属于农、林、牧、渔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东华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营业收入为408.89万元,资产总额为379.9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山东华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麦统防统治服务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临沂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