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道孚县自然资源局2024)


道孚县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6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16,726,590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道孚县
2024
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补遗文件01号致各潜在投标人,原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以下内容调整: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登录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生成保证金虚拟账号,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前交纳至虚拟账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更正为:“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三种形式之一提交:(1)投标人登录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生成保证金虚拟账号,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前交纳至虚拟账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2)以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3)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提交。采用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原件递交招标人。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中“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均需提供对应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指定媒介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打印件(需载明中标金额和中标公示截图上面公示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作为对应职务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业绩均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要求。”更正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仅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三、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本补遗内容的均以本补遗文件为准。招标人:道孚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30日

递交时间

来源平台:四川省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设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