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工程 路灯灯杆 灯具 电缆 箱变、PE管 箱变中标候选人公示(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4)



将军山路桥(西涧路与京沪铁路交叉工程)、八里地块周边配套道路稻香路(八中南侧规划支路-永丰路)、凤翔东路(紫薇路-清琅别院二期出入口)照明工程—路灯灯杆、灯具、电缆、箱变、PE管等采购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将军山路桥(西涧路与京沪铁路交叉工程)、八里地块周边配套道路稻香路(八中南侧规划支路-永丰路)、凤翔东路(紫薇路-清琅别院二期出入口)照明工程—路灯灯杆、灯具、电缆、箱变、PE管等采购项目三标段

项目编号
czsjgc202404-005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

联系人及电话
顾莉0550-259981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及电话
田甜0550-351951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6日8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霖锐电气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

投标价(元)
76400.00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工期(日历天)
每批次供货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包含短信、微信、邮件等电子方式)起不高于12个日历天完成所有供货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云开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

投标价(元)
75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工期(日历天)
每批次供货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包含短信、微信、邮件等电子方式)起不高于1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供货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1139元(含专家评审费:5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0550-3519519。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照明工程 路灯灯杆 灯具 电缆 箱变、PE管 箱变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