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治理工程 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



[正在公示]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SXGC202402101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泗县朝阳路与玉兰路交口西北角健康大厦5楼

联系人及电话
李子健,1805573237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人及电话
邢超、15956549779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1号设计产业园1号楼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G1楼50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费率%)
2.98%(约1490万元)
2.95%(约1475万元)
2.97%(约1485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史学哲
陈晓静
于浩方

证书名称
正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ZG(2020)934000031
201901600002
鲁130810150041

综合评估得分
86.66
85.40
84.07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0日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约81750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泗县水利局

单位地址
泗县朝阳路与玉兰路交叉口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泗县水利局监察室,0557-7096995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2小时38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6小时24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

提交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意见:

请审核

提交时间:

2024-05-16 13:47:59

提交用时:

0天2小时38分

服务平台监督人审核

办理意见:

办理时间:

2024-05-16 15:24:15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36分

服务平台监督人审核

办理意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4-05-16 15:24:15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36分

服务平台监督人审核

办理意见:

办理时间:

2024-05-16 15:24:15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36分

服务平台监督人审核

办理意见:

办理时间:

2024-05-16 15:24:15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36分

附件: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pdf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pdf

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双签章).pdf

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双签章).pdf

(双签章)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双签章)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pdf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pdf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pdf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pdf

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此证表明持证人具备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姓名:陈晓静性别:男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评委会名称:江苏省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资格名称:正高级工程师系列(专业):水利工程专业(学科):水利工程在线证书信息证书号:201901600002取得资格时间:2019年10月13日批复文号:苏苏水人〔2019〕53号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证书使用单位孟鉴发单位电子印职称证合同:2020-0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W工程名称:南京市高淳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合同编号:证书等级:勘察甲级、设计甲级发包人: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局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勘察设计人: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0年4月30日1发包人: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局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勘察设计人: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南京市高淳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地点为南京市高淳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勘察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2.4勘察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通知书(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勘察设计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合同书第十一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勘察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淳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规模:工程总投资约6.5亿元。项目内容:包括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防污控污、景观人文和河湖管护等,要求项目区治理效果满足关于“试点县”-的相关要求。勘察设计内容:建设项目勘测、方案研究、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必要的专项报告,以及设计文件的报批、审查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第五条发包人向(勘察)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第六条(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时间及份数(具体要求具体编写)(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勘察报告和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送审稿)报主管部门预审;-(2)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会后,15天内完成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审定稿);.(3)招标设计文件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须在业主通知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年度投资计划须在业主通知后20天内完成;(4)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勘察报告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5)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各阶段成果的份数需根据发包人要求并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第七条费用7.1本合同的勘察费为批复相应阶段勘察费的95%或/万元;设计费为批复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的95%或/万元。7.2(增加或减少勘察、设计内容费用调整)勘察费调整因素:/;设计费调整因素不调整,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及履约担保8.1本工程无预付款。8.2发包人应按勘察设计人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量比例,按年度工程分期分批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施工图设计完成并图审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30%,按进度工程施工完工付至80%,其余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8.4履约担保:本合同履约担保形式为:无,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无万.元整。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勘察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勘察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勘察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如有),收到预付款作为勘察设计人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预付款,设计人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勘察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9.1.6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勘察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标准为:。9.1.7发包人应为勘察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2勘察设计人责任9.2.1勘察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勘察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贵。9.2.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要求。9.2.3勘察设计人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勘察设计人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勘察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最高为勘察设计费的5%。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文件的交付时间(合同约定),每延误一天,扣除相应阶段设计费的0.5%。9.2.5勘察设计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调整补充,直至审批通过为止。工程开始实施后,设计人除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图纸外,还应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工程验收。9.2.7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勘察设计人未投入投标承诺的人员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发包人可根据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如因勘察设计人原因,影响项目立项或工程建设进度的,发包人可中止本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勘察设计人酌情返还已付的勘察设计费。9.2.8勘察设计代表驻工地时间为天/月。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T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仲裁机构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索赔设计人可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索赔的报告;(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设计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5证据,发包人超过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发包人可按以下规定向勘察设计人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设计人发出要求索赔通知;(3)勘察设计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勘察设计人在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3.2勘察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13.3本工程项目中,勘察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勘察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4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3.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3.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六份,发包人三份,设计人三份。13.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另有要求需设计人技术咨询服务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3.9合同终止:在工程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勘察设计费结清后自行失效。发包人名称:(盖章)勘察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红花村13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10022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雨花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2020年4月30日。关于申请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函致: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局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我单位于2020年4月承接南京市高淳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原项目负责人付东王因内部工作调整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与义务,现申请变更为陈晓静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合同职责。特此函达,请予审定。~11司意变.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0日107业主证明:兹证明:业主证明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受我单位(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局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委托承担南京市高淳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让工作。初步设计批复核定工程投资58010.41万元,合同金额2382.6485万元。该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已完成。特此证明!品0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局农村永利工程建设处ar+2023年8月4日业主证明兹证明: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受我单位(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局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委托承担南京市高淳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让工作。初步设计批复核定工程投资58010.41万元,合同金额2382.6485万元。该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已完成。特此证明!品0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局农村永利工程建设处ar+2023年8月4日合同:GF-2015-0210潜山市大沙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GF-2015-0210潜山市大沙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包人潜山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勘察)设计人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潜山市大沙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地点为潜山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勘察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2.4勘察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中标通知书3.2招标文件3.3合同书3.4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5投标函、投标文件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勘察设计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合同书第十一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四条服务内容及要求4.1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潜山市大沙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词→阶段设计及设计评审和施工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3务与工作。包括对前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在设计阶段的逐一响应、落实具体: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咨询)工作,负责对审查(咨询)意见修改、完善等。详见合同附件一《设计任务书》。4.2服务要求4.2.1在发包人提供资料基础上,编制设计报告(含附件)内容应包括国1家有关规程规范必需的内容。4.2.2(勘察)设计人应参加并配合发包人聘请的咨询单位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4.2.3根据发包人施工标段划分情况,提供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成果(技术要求、招标图纸)。4.2.4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4.2.5参加各阶段设计成果设计交底,并根据发包人聘请的咨询单位、上级4主管部门的意见修改设计成果,以最终通过审查为准。4.2.6(勘察)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工程招标和施工,进行技术交底,派驻设计代表,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参加隐蔽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工程勘察设计必需的项目审查、批复文件,在发包人收到相应审查、批复文件之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设计人。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第七条费用7.1本合同的设计费为:贰佰叁拾肆万元整(¥:2340000.00元)。7.2(增加或减少设计内容费用调整)勘察费调整因素:无;设计费调整因素:无,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及履约担保8.1本合同生效后天内,发包人支付元作为作为预付款(合同结算时,预付款抵作勘察设计费)。8.2工程款支付方式:初步设计编制完成、送审且通过审批后付至合同价的50%,施工招标图纸编制完成并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后付至合同价的90%(扣除之前已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余款一次性付清。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8.4履约担保:本合同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10%。2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勘察)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勘察)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如有),收到预付款作为(勘察)设计人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预付款,(勘察)设计人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1%的逾期违约金,且(勘察)设计人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勘察)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9.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标准为:/9.1.5发包人应为(勘察)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至少应免费提供现场设代办公、生活用房。9.2(勘察)设计人责任9.2.1(勘察)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勘察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要求。9.2.3(勘察)设计人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勘察)设计人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勘察)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各项赔偿金数额最高为勘察设计费的50%。39.2.4由于(勘察)设计人原因,延误了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扣除相应阶段设计费的2%。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预付款。9.2.6(勘察)设计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调整补充,直至审批通过为止。工程开始实施后,设计人除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图纸外,还应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工程验收,因(勘察)设计单位造成.重大或较大工程变更、漏项等问题的(变更金额超过合同价3%的),应根据变更金额大小的10%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各项赔偿金数额最高为勘察设计费的50%。9.2.7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设计人未投入投标承诺的人员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发包人可根据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如因(勘察)设计人原因,影响项目立项或工程建设进度的,发包人可中止本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勘察)设计人酌情返还已付的设计费。9.2.8设计代表驻工地时间为10天/月。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仲裁机构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索赔(勘察)设计人可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索赔的报告;(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勘察)设计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超过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发包人可按以下规定向设计人索赔:4(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勘察)设计人发出要求索赔通知;(3)(勘察)设计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勘察)设计人在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3.1(勘察)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13.2本工程项目中,(勘察)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勘察)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3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3.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3.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13.6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另有要求需设计人技术咨询服务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3.8合同终止:在工程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勘察设计费结清及退还履约保a证金后自行失效。国0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口3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日期:2022年二月12日日期:2022年月12日5合同2018-509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江宁区句容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合同编号:证书等级:勘察甲级、设计甲级发包人:江宁区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勘察设计人: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19年02月4发包人:江宁区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勘察设计人: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江宁区句容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r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勘察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勘察设计人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勘察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2.4勘察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通知书(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勘察设计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合同书第十一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勘察设计内容合4.1工程名称:江宁区句容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4.2工程规模:计划总投资约为40000万元。治理范围为句容河汤水河口至西北村段,共20.5公里,包括河道两岸堤防加固及沿线水利配套工程,堤防等别为2级。4.3招标范围: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环保、水保等设计、技术条款编制及概算编制),招标设计(包括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施工图设计(包括:工程、环保、水保、施工图预算等设计),勘察设计服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并协助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等。4.4设计周期:总服务期限:1095日历天。其中可研报告编制45日历天;初步设计25日历天: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根据工程进展计划,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节点提供设计成果。勘察设计人须向招标人提供CAD电子版设计成果。第五条发包人向勘察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第六条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时间及份数:设计人按要求完成设计后,向发包人提交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等的文件份数需根据发包人要求并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提供,如工程有分标段,设计人需按标段提供各类勘察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概算。设计人的服务期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到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设计人须提交该项目水保、环保专项方案,并形成独立文本。第七条费用7.1本合同的勘察费为批复相应阶段勘察费的95%:设计费为批复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的95%。具体费用待初步设计批复下达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7.2(增加或减少勘察、设计内容费用调整)勘察费调整因素:设计费调整因素:不调整,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及履约担保8.1本工程无预付款。8.28.2初步设计完成后,发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的30%,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60%,其余尾款等工程年度审计结束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清(无息)。勘察设计人须开具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上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8.4履约担保:本合同履约担保形式为:无,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无万元整。第九条双方责任(3)勘察设计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设计人在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3.1勘察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13.2本工程项目中,勘察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勘察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3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3.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3.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六份,发包人三份,设计人三份。13.6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另有要求需勘察设计人技术咨询服务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3.8合同终止:在工程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勘察设计费结清后自行失效勘察设计人各商专店发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o(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日期:2019年02月25日日期:年月日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6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文件的递交7.开标时间及地点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9.发布公告的媒介10.注意事项11.联系方式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选择一家银行进行交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附件四:开标记录表附件五:中标通知书附件六:中标结果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附件一:询标函附件二:询标回复函II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一:设计任务书附件二:履约保证金附件三: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投标保证金五、(勘察)设计费用清单(如有)六、(勘察)设计方案七、项目管理机构表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九、资格审查资料十、其他材料III第一章招标公告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项目编号:EP-SXGC202402101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泗县发展改革委以泗发改审批〔2023〕145号、泗发改审批〔2023〕148号、泗发改审批〔2023〕149、泗发改审批〔2024〕44号、泗发改审批〔202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泗县境内2.2建设规模: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57.23km及建设沿岸配套建筑等,泗县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7.1km及建设沿岸配套建筑等,泗县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16.47km及建设沿岸配套建筑等,达到5年一遇除涝、20年一遇防洪标准,确保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粮食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改善水环境。项目总投资约50000万元。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施工图设计,建设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本项目估算勘察设计费约为1500万元。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120天,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勘察工作,随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其审批工作,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交付。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或水系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或合同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下同)(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2)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5.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5.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5.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注: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7.开标时间及地点7.1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7.2开标地点:宿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10.投标文件的递交10.1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8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11.异议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12.投诉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投诉受理部门。监管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泗县水利局泗县水利局监察室0557-7096995泗县朝阳路与玉兰路交叉口13.在线异议及投诉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14.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15.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15.1招标人招标人: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泗县朝阳路与玉兰路交口西北角健康大厦5楼联系人:李子健电话:1805573237015.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人:黄庭福、邢超电话:15209877907、1595654977915.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电话:0557-303332615.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电话:0557-303332615.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泗县水利局地址:泗县朝阳路与玉兰路交叉口电话:0557-709699516.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选择一家银行进行交费)开户名称: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行银行账号:184245702665(此账号不重复使用)2024年4月16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详见招标公告地址:详见招标公告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招标公告地址:详见招标公告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泗县境内1.1.6项目建设规模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57.23km及建设沿岸配套建筑等,泗县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7.1km及建设沿岸配套建筑等,泗县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16.47km及建设沿岸配套建筑等,达到5年一遇除涝、20年一遇防洪标准,确保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粮食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改善水环境。项目总投资约50000万元。1.1.7项目投资估算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施工图设计,建设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工期120天,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勘察工作,随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其审批工作,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交付。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5)信誉要求:见10.12款;(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的人员;(7)勘察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要求的设备;(8)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2)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1.4.3(1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附件3:设计代表驻工地时间承诺书设计代表驻工地时间承诺(格式)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将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进行投标。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我公司承诺拟派设计代表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天,且完全保证服从工程设计需要,如违反承诺,我方愿按有关规定接受任何处罚。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七、项目管理机构表7.1(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拟投入本次(勘察)设计项目人员汇总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备注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技术员…7.2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情况表姓名年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勘察)设计工作年限从事(勘察)设计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参加过的类似项目)主要工作经历(参加过的类似项目)主要工作经历(参加过的类似项目)主要工作经历(参加过的类似项目)主要工作经历(参加过的类似项目)主要工作经历(参加过的类似项目)主要工作经历(参加过的类似项目)主要工作经历(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时间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正在承担的其他(勘察)设计项目正在承担的其他(勘察)设计项目正在承担的其他(勘察)设计项目正在承担的其他(勘察)设计项目正在承担的其他(勘察)设计项目正在承担的其他(勘察)设计项目正在承担的其他(勘察)设计项目正在承担的其他(勘察)设计项目时间时间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分包)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项目九、资格审查资料9.1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万元)注册资金(万元)注册资金(万元)注册资金(万元)单位性质投标期间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传真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工程师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员技术员技术员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职务/职称职务/职称年龄年龄年龄专业专业职工概况职工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数其中:技术人员数其中:技术人员数其中:技术人员数单位概况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9.2近年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名称单位年年年一、注册资金二、净资产三、总资产四、固定资产五、流动资产六、流动负债七、负债合计八、营业收入九、净利润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9.3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序号工程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法人建设规模勘察设计阶段已完成的设计成果注: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或合同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指年月至年月)序号诉讼或仲裁事项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缘由结果备注一诉讼事项二仲裁事项注: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已完成工程的获奖情况已完成工程勘察设计获奖情况一览表(格式)序号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颁发单位、时间及有关证明十、其他材料投标人信用网页截图等。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项目名称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SXGC2024021010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名称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泗县朝阳路与玉兰路交口西北角健康大厦5楼泗县朝阳路与玉兰路交口西北角健康大厦5楼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李子健,18055732370李子健,1805573237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邢超、15956549779邢超、1595654977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1号设计产业园1号楼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G1楼50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投标报价(元/费率%)2.98%(约1490万元)2.95%(约1475万元)2.97%(约1485万元)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120日历天120日历天120日历天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项目负责人姓名史学哲陈晓静于浩方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ZG(2020)934000031201901600002鲁130810150041综合评估得分综合评估得分86.6685.4084.07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时间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0日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约8175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约8175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约81750元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异议注意事项异议注意事项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投诉受理单位泗县水利局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单位地址泗县朝阳路与玉兰路交叉口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泗县水利局监察室,0557-7096995评标情况一览表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初步评审评审情况评审情况评审情况投标报价修正情况否决投标情况(注明原因)序号投标人名称中小企业申明函银行转账电子保函初步评审技术标得分(80分)商务标得分(10分)总分排名投标报价修正情况否决投标情况(注明原因)1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76.689.9886.661\2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74.129.9584.073\3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通过73.549.8583.394\4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通过55.929.9765.895\5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53.669.9763.636\6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75.529.8885.4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治理工程 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