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主副食配送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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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分行本级及辖属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包件五、葫芦岛分行南票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A210002861F23090005)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17日一、评标情况标段(包)[005]包件五:葫芦岛分行南票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中标候选人第1名:南票区黄甲好食多百货副食品商行,其他类型投标报价:下浮率:14%,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26天;中标候选人第2名:辽宁枫之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下浮率:3%,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26天;中标候选人第3名:锦州双晟商贸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下浮率:4%,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26天;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中标候选人(南票区黄甲好食多百货副食品商行)的项目负责人:无.;中标候选人(辽宁枫之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无.;中标候选人(锦州双晟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无.;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中标候选人(南票区黄甲好食多百货副食品商行)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辽宁枫之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锦州双晟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南票区黄甲好食多百货副食品商行)的评标情况:良好;中标候选人(辽宁枫之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良好;中标候选人(锦州双晟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良好;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提出异议渠道:024-25158333-8130、8131,传真:024-25840581,邮箱:huicheng_zb@163.com。提出异议方式:书面提出。三、其他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5年,首次合同供货期为3年,首次合同期满后,在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集中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和财务事项审批情况可签订有效期内剩余期限合同。四、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五、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1号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联系人:郑巍、张彬、韦芳电话:25158333转8130、8131电子邮件:huicheng_zb@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主副食配送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