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血液检测酶免试剂 血清学试剂中标候选人公示(临沂市中心血站2024)


临沂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酶免试剂(丙肝初检)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402000273
二、项目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酶免试剂(丙肝初检)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同昌路266号1栋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4995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酶免试剂(丙肝初检)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杨林、耿贵华、徐杰远、林文鑫、赵培磊。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91.00、89.00、91.00、94.00、93.00)济南新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6.98、73.98、74.98、74.98、79.98)济南康同商贸有限公司(86.00、85.00、87.00、87.00、89.00)。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中标总金额 1.5%计算。
收费金额(单位:元):7492.5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济南新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不是第一名
济南康同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不是第一名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北路146号
联系方式:0539-7017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临沂市沂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北50米号红日大厦20楼2008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锟
联系方式:0539-7578911
附件.zip中标总金额:499500.0

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402000273,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编号标的名称品牌(货物类)型号(货物类)制造商(货物类)数量(盒)单价(元)合价是否小微企业产品1.1临沂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酶免试剂(丙肝初检)采购项目珠海丽珠96人份/盒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1350370¥499,500.00否说明:1、投标人须填写相关内容。2、如所投产品为强制性认证产品,应如实、准确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可以办理政府采购融资贷款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标)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402000273项目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酶免试剂(丙肝初检)采购项目采购人:临沂市中心血站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沂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05月24日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2.资金来源3.投标费用4.适用法律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0.投标文件构成11.投标报价12.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递交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9.资格审查20.组建评标委员会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2.投标偏离23.投标无效24.比较和评价25.废标26.保密要求六、确定中标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9.采购任务取消30.中标通知书31.签订合同32.履约保证金3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34.预付款35.廉洁自律规定37.质疑与接收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9.招标文件解释权第2章投标邀请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4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初步评审(二)评分细则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二、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商务及技术文件9.投标书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10.1、中小企业声明函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请填写)11.投标分项报价表12.商务响应表13.技术响应表1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15.节能产品明细表16.技术评审文件17.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18.案例一览表19.其他材料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否则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货物,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4章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6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4章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册第2章投标邀请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4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5.4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资料表。5.6.1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6.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6.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7不论招标过程和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8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9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10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招标文件。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8.2投标人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每一包投标文件均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8.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无论招标文件第4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密封与装订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须使用用于证明投标人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主菜单“CA网上办理”栏目。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人需要使用CA锁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在下载招标文件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该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LYTF格式)拷贝至光盘备用。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提供的光盘无法上传未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丢失、签章不完整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有多个CA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投标人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LYZF格式招标文件在制作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前请妥善保存,否则因丢失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果自负。5)如果本项目在开标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答疑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并依据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会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造成无效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因投标人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10.6.1商务部分10.6.2资信部分10.6.2.1投标人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0.6.3技术部分10.6.3.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0.6.3.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如临沂仲裁委员会等)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份。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代理机构)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4、“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5、“免费维护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时期。6、“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7、“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8、“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9、“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投标文件。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本合同价格包括服务期间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且为完税后价格。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途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2)甲方支付3)国库(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与甲方共同支付4、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分期支付方式①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②其他分期支付方式2)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他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2、交付地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投标人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5、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总额0.3‰支付违约金。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投标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一、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二、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三、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四、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五、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七、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3、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沂市中心血站(单位名称)的临沂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酶免试剂(丙肝初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血液检测酶免试剂(丙肝初检)(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7人,营业收入为56255.97万元,资产总额为115024.11万元,属于虫型企业(虫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130日填写说明:案例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402000273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金额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地址项目日期项目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1枣庄市中心血站血清学试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063)3495000元枣庄市中心血站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东路40号2024.4.2-合同执行结束第3-7页2保定市中心血站卫生耗材购置项目(国产第三批))包(项目编号:HBZX2023137)1591000元保定市中心血沾保定市华电路376号2023.9.13-合同执行结束第8-10页3潍坊市中心血站2023年业务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编号:ZFOG-2023-0000287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00000202302000417)546000元潍坊市中心血站潍坊市奎文文化路1386号2023.9.4-合同执行结束第11-15页4秦皇岛市中心血站检验试剂采购项目B包(采购项目编码:Z1303002303282001-2)395000元秦皇岛市中心血站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260号2023.8.8-合同执行结束2023.8.8-合同执行结束第16-18页5张家口市中心血站酶免检测试剂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XZBF-2022-015)561000元河北省张家口市中心血站张家口市经开区站前东大街2号2023.3.22-合同执行结束2023.3.22-合同执行结束第19-22页6....2023.3.22-合同执行结束1说明:(1)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中标公告中予以公示。(2)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章):珠泻丽珠试二设份有限公司日期:2021年05月30日区日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4年6月13日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402000273项目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酶免试剂(丙肝初检)采购采购人1个分包数量1个预算金额临沂市中心血站5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时间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评审劳务开户银行及账号报酬徐土远(元)4oo.88s8s400.L00.400.合计采购人代表(签字):承贵49.95万元2024年6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13日(0时305误工补偿(元)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地点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临沂市沂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支付金额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预算金额临沂市中心血站5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时间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评审劳务开户银行及账号报酬徐土远(元)4oo.88s8s400.L00.400.合计采购人代表(签字):承贵00.一D0.一400.己由采购人支付预算金额临沂市中心血站5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时间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评审劳务开户银行及账号报酬徐土远(元)4oo.88s8s400.L00.400.合计采购人代表(签字):承贵Q一01一0.O00.-由采购人支付预算金额临沂市中心血站5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时间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评审劳务开户银行及账号报酬徐土远(元)4oo.88s8s400.L00.400.合计采购人代表(签字):承贵0、一0.0.一0.一400.一光企由采购人支付预算金额临沂市中心血站5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时间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评审劳务开户银行及账号报酬徐土远(元)4oo.88s8s400.L00.400.合计采购人代表(签字):承贵0.-00.-0.400.一30由采购人支付预算金额临沂市中心血站5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时间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评审劳务开户银行及账号报酬徐土远(元)4oo.88s8s400.L00.400.合计采购人代表(签字):承贵总计由采购人支付1600元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彰新ii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血液检测酶免试剂 血清学试剂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临沂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