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综合训练馆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辽宁军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



[施工]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span>中标通知书</span>

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2542
工程名称
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2542001001
标段名称
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阜新市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单位
辽宁军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
建设地点
阜新市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院内西南角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付强
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221171990932
4826977.550000元
288
合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91.5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兴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付强
苏坦
王洪涛

注册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辽221171990932
辽2212021202203437
辽221212109516

投标报价
4826977.550000元
4851793.220000元
4899936.640000元

工程工期
288
288
288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评审得分
91.56
88.2
83.63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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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训练馆建设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