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芜湖市繁昌区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4)



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承包候选人公示

繁昌区
S334
(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

项目编号
WHZQ1110001003257001

标段名称
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

标段编号
WHZQ11100010032570010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 699 号

联系人及电话
舒股长   0553-791480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财富广场A2座1032室

联系人及电话
 郑大佩  18395595866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7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荣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报价
2871032.32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赵娇娇

证书编号:皖 234212129780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棕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报价
2874188.28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刘兵

证书编号:皖 234222302681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面形式递交。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以应书面形式提交投诉,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参数记录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荣尊).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棕德).pdf

参数记录表标段编号WHZQ1110001003257001001标段名称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K值0.90A值2873184.81控制价3188122.72基准价2871635.07参与A值计算的单位芜湖繁联建设有限公司2879193.62安徽朗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848666.66安徽尊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排除一个最高价)2888798.17安徽省鲍工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876148.23安徽昂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884893.99安徽佰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888247.90安徽鼎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排除一个最低价)2845828.28安徽祖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884976.25芜湖飒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865072.26安徽灿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858279.5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非中小企业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交此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芜湖市繁昌区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安徽荣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3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8月07日注:1.监狱企业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需要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以下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35页共46页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名称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项目编号WHZQ1110001003257001WHZQ1110001003257001标段名称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标段编号WHZQ1110001003257001001WHZQ1110001003257001001招标人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699号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舒股长0553-791480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财富广场A2座1032室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郑大佩1839559586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7日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安徽荣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2871032.32元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赵娇娇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234212129780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第一中标候选人工期120日历天第一中标候选人质量承诺合格第二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安徽棕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2874188.28元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刘兵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234222302681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第二中标候选人工期120日历天第二中标候选人质量承诺合格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无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提示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面形式递交。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结果不满意的,可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以应书面形式提交投联系电话:0553-3121222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昆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曼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面形式递交。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结果不满意的,可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以应书面形式提交投联系电话:0553-3121222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昆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曼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非中小企业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交此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芜湖市繁昌区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招标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安徽棕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66万元,资产总额为11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繁昌区S334(长江南路至繁阳大道段)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脊岭湾)人行天桥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安徽棕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66万元,资产总额为11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安徽棕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7日注:1.监狱企业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需要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以下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当年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企业名称(盖章)即投标人(盖章)2、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快速化通道改造工程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