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配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



ZTHHJW2024-203-A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车配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ZTHHJW2024-203-A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车配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投标人:
ZTHHJW2024-203-A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车配件采购项目招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确定的拟定候选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第16包件成交候选人:西安宝利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第18包件: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时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株洲海畅铁路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第23包件成交候选人:大同市金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24包件成交候选人:株洲海畅铁路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第4包件成交候选人:西安宝利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第42包件成交候选人:株洲海畅铁路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公示自2024年8月10日至8月12日止3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监督科投诉,如有违规违纪问题也可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部投诉。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市电:0471-2244449 路电;081-44449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15号
邮编:010050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须以函件形式传真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监督科。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合理有效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受理电话:0471-22451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车配件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