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鱼礁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烟台经海海洋渔业有限公司2025)
山东省长岛南北隍城海域经海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工程山东省长岛南北隍城海域经海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山东省长岛南北隍城海域经海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工程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6662
工程地址:
山东省长岛南北隍城海域经海海洋牧场
建设规模:
山东省长岛南北隍城海域经海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工程,投放单孔立方体钢混构件礁(2 m×2 m×2 m)4721个,共计37768空方。还需制作海洋牧场标示牌和石碑,并竖立于国家级海洋牧场所在海域附近陆地显著位置。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烟台经海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18615358187
招标单位:
烟台经海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18615358187
招标代理机构:
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薇
联系电话:
0535-3975852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4/10 14: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定标时间:
2025/4/14 9:00:00
定标方式:
集体议事法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青岛舜禹建工有限公司
21.9000
23.0000
22.2300
21.5100
22.8000
22.2900
59.9800
16.0000
98.2700
海陆(烟台)环保疏浚有限公司
21.7000
16.5000
22.1700
21.5300
22.2000
20.8200
59.9000
13.0000
93.7200
青岛恒林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9000
15.0000
21.1800
21.1700
21.6000
19.9700
59.8300
8.0000
87.8000
国诚集团有限公司
20.9000
15.0000
21.1000
21.1600
20.7000
19.7700
59.7600
8.0000
87.5300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票决得分
定标推荐理由
1
青岛舜禹建工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二级
17023224.31(元)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渔业工程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025年10月31日前竣工
3
报价最低、综合评分最高且施工方案最为完善,各因素满足项目需求
2
海陆(烟台)环保疏浚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特级
17121883.48(元)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渔业工程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025年10月31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
2
报价偏高且综合评分次之
3
青岛恒林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
17181166.7(元)
合格
2025年10月3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
1
综合评分最低且报价最高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青岛舜禹建工有限公司
海陆(烟台)环保疏浚有限公司
青岛恒林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青岛舜禹建工有限公司
海陆(烟台)环保疏浚有限公司
青岛恒林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青岛舜禹建工有限公司
海陆(烟台)环保疏浚有限公司
青岛恒林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国诚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二级
吴志温
16832585.69(元)
59.76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5年04月14日11时01分 - 2025年04月17日12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工鱼礁工程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