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坟迁移安置生态型墓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乐清市柳市镇张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柳市分中心]温乐快速路乐柳线至宁康东路段工程(一期)-张瞿村无主坟迁移安置生态型墓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
温乐快速路乐柳线至宁康东路段工程(一期)
-张瞿村无主坟迁移安置生态型墓地工程
,招标人为
乐清市柳市镇张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
联信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代理,于
20
25
年
4
月
23
日
在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
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
25
年
4
月
24
日始三
个工作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排序
中标候选人
是否乐清企业
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1
.
温州市宏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是
1004943.01
陈瑶双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废标依据
浙江金晓建设有限公司
未提供投标人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下载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具备资质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格)。
根据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评审标准
-2.2 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后续评审:(3)企业资质应符合要求,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下载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具备资质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格)。
”的规定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
乐清市柳市镇张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
0577-62799527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柳市镇纪委
电话:
0577-61721027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浙江金晓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重业建设有限公司
乐清市柳市镇张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4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主坟迁移安置生态型墓地工程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